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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我机构拟定对下列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23日17:30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林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局综合业务窗口

    联系方式:0476-*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我机构拟定对下列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23日17:30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巴林右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自然资源局综合业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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