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委托 (略) 承担“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肥东县撮镇镇、桥头集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梁园镇等。
项目概况:渠道衬砌(维修)总长约56.004km,渠道清淤总长约10.447km;刘营三级站5台套水泵机组改造,撮镇二级站进水池护坡维修1处,刘营三级站进水池右岸挡墙加固1处;新(改)建渠系建筑物356座,其中:控制闸6座,机耕桥40座,拆除重建渡槽26座,造放水涵71座,排水涵203座,渠下涵7座,新(改)建清污机3座;新建泥结石道路总长约28.84km;灌区管理处及泵站管理区改造共5处,灌区自动化及信息化改造1项,其他配套管理设施。
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许科长
电话:0551-*
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参表.doc
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2023年4月13日
本公示内容由建设单位自行提供,建设单位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委托 (略) 承担“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肥东县撮镇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二期)
建设单位: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肥东县撮镇镇、桥头集镇、店埠镇、石塘镇、包公镇、梁园镇等。
项目概况:渠道衬砌(维修)总长约56.004km,渠道清淤总长约10.447km;刘营三级站5台套水泵机组改造,撮镇二级站进水池护坡维修1处,刘营三级站进水池右岸挡墙加固1处;新(改)建渠系建筑物356座,其中:控制闸6座,机耕桥40座,拆除重建渡槽26座,造放水涵71座,排水涵203座,渠下涵7座,新(改)建清污机3座;新建泥结石道路总长约28.84km;灌区管理处及泵站管理区改造共5处,灌区自动化及信息化改造1项,其他配套管理设施。
项目代码:2207-*-04-01-*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许科长
电话:0551-*
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51-*
邮箱:*@*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噪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公参表.doc
肥东县撮镇电灌工程管理处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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