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浦兴路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浦兴路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2023-01843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审批〔2023〕8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房管局、民防办(人防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
(略) 公安局浦东分局:
你局 (略) 公安局浦东分局浦兴路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由上海杰筑建筑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浦兴社区Y*编制单元03-03a地块,东至03-04地块、南至03-08地块、西至03-03b地块、北至利津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综合办公楼,包括值班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物证保管室等功能用房,新建变电间、门卫、垃圾房等辅助用房。用地面积44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32.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8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局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原则同意项目开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利津路,宽度为7.5米,另同意利津路开设一个人行出入口(不设进口坡),位于基地西侧处,宽度为6米。
(三)项目设置60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区域4个,地下车库小型车位共56个。基地内部道路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地下车库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标准设计,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为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综合办公楼存在结构不规则之处,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抗震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抗震办浦工抗咨〔2023〕5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2)第B0129号文落实相关卫生要求。
(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实施。
(四)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按市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略) 规范标准优化绿色建筑设计。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15460.23万元,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符合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情形,按规定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三)垃圾分类收集,地块内配套设置一座建筑面积38平方米的生活(干、湿)垃圾分类收集房,具体按环卫部门意见落实,建筑物内各层厕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细化设计。
(四)供电、供水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索引号 | SY-*-2023-01843 |
文件编号 | 浦建委审批〔2023〕8号 |
发布机构 | 建交委(房管局、民防办(人防办))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04 |
(略) 公安局浦东分局:
你局 (略) 公安局浦东分局浦兴路派出所迁建工程初步设计申请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由上海杰筑建筑 (略) 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
项目位于浦东新区浦兴社区Y*编制单元03-03a地块,东至03-04地块、南至03-08地块、西至03-03b地块、北至利津路。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幢地下一层、地上五层的综合办公楼,包括值班室、户籍(办证)室、计算机室、档案室、纠纷调处室、物证保管室等功能用房,新建变电间、门卫、垃圾房等辅助用房。用地面积440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732.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44.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988平方米。
二、总体
(一)原则同意总平面布局和设计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原则同意项目开设一个机动车出入口,设在利津路,宽度为7.5米,另同意利津路开设一个人行出入口(不设进口坡),位于基地西侧处,宽度为6米。
(三)项目设置60个停车位,其中地面区域4个,地下车库小型车位共56个。基地内部道路宽度、各类停车位设计参数、地下车库技术指标应符合《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等规范。
(四)室外排水严格按雨、污水分流设计和建设,地块室外雨水应按《 (略) 城镇雨水排水规划(2020-2035)》及相关规范标准设计, (略) 政雨水管道。地块内所有污废水须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31/199-2018) (略) 其他相关标准后, (略) 政污水管道。
三、单体
(一)工程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0g、 设计地震分组第二组,场地类别为IV类、设计特征周期0.9s,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综合办公楼存在结构不规则之处,应采取相应的针对性抗震加强措施。具体按照抗震办浦工抗咨〔2023〕5号意见完善。
(二)原则同意项目预防性卫生设计,实施过程中应按照卫健委浦卫建项发字(2022)第B0129号文落实相关卫生要求。
(三)项目安全防范系统按照《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实施。
(四)建筑节能方案基本符合要求,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等标准深化设计,按市住建委《 (略) 绿色建筑设计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2021〕337号)和《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略) 规范标准优化绿色建筑设计。
四、投资概算及其他
(一)项目申报概算总投资15460.23万元,概算报发展改革委审批。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二)项目属于民防结建范围,符合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情形,按规定缴纳民防工程建设费。
(三)垃圾分类收集,地块内配套设置一座建筑面积38平方米的生活(干、湿)垃圾分类收集房,具体按环卫部门意见落实,建筑物内各层厕所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细化设计。
(四)供电、供水等应进一步联系落实并完善相关设计。
各主管部门和配套单位的意见须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吸收,凡各类预埋管线及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未尽事宜均应按 (略) 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管理要求执行。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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