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3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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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2023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古越龙 (略) 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斗门街道洋江东路19号古越龙山酒厂

浙江古越龙 (略)

项目位于越城区斗门街道洋江东路19号,计划购置一台6吨/小时和一台8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对现有厂区实施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预计年供应蒸汽28000吨。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道。营运期无生活污水产生,锅炉废水全部回用。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采用超低氮燃烧器。
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锅炉;锅炉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单独设置锅炉房,锅炉房设置隔声门窗,四周墙体隔声量不低于20d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袍江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399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古越龙 (略) 燃气锅炉技术改造项目

斗门街道洋江东路19号古越龙山酒厂

浙江古越龙 (略)

项目位于越城区斗门街道洋江东路19号,计划购置一台6吨/小时和一台8吨/小时的燃气锅炉对现有厂区实施燃气锅炉技改项目,预计年供应蒸汽28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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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废水: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屋面和道路雨水经雨水管道 (略) 政雨水管道。营运期无生活污水产生,锅炉废水全部回用。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采用超低氮燃烧器。
噪声: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的锅炉;锅炉安装时采用减振、隔震措施;单独设置锅炉房,锅炉房设置隔声门窗,四周墙体隔声量不低于20dB;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妥善处置。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并做好管理台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袍江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399号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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