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风养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关于核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道南风养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略) 浦东新区民政局:
贵局《关于商 (略) 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 (略) 收费标准的函》(浦民函〔2022〕22号)收悉。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定价目录》(沪发改规范〔2022〕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略) 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相关规定,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南码头路街 (略) 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南码头路街 (略) 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床位费、护理费分等分级最高收费标准如下:
1.床位费
单位:元/月·床
房 型 | 单人间 | 2人间 | 3人间 | 4-5人间 | 6人及以上间 |
收费标准 | / | 2300 | 2000 | / | 1600 |
2.护理费
单位:元/月·床
照护等级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收费标准 | 1400 | 2000 | 2900 |
二、请贵局督促该养老机构在执行新收费标准之前,充分考虑已入住老人及家属的接受度,并按照《 (略) 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置调价缓冲期,体现对已入住老人的优惠,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入住的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解释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平稳运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复函。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略) 浦东新区民政局:
贵局《关于商 (略) 浦东新区南码头路街 (略) 收费标准的函》(浦民函〔2022〕22号)收悉。
(略) 发展改革委《 (略) 定价目录》(沪发改规范〔2022〕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略) 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1〕3号)相关规定,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同意,现核定南码头路街 (略) 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如下。
一、南码头路街 (略) 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床位费、护理费分等分级最高收费标准如下:
1.床位费
单位:元/月·床
房 型 | 单人间 | 2人间 | 3人间 | 4-5人间 | 6人及以上间 |
收费标准 | / | 2300 | 2000 | / | 1600 |
2.护理费
单位:元/月·床
照护等级 | 轻度 | 中度 | 重度 |
收费标准 | 1400 | 2000 | 2900 |
二、请贵局督促该养老机构在执行新收费标准之前,充分考虑已入住老人及家属的接受度,并按照《 (略) 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设置调价缓冲期,体现对已入住老人的优惠,同时落实好困难老人入住的相关救助政策,并做好收费标准的公示和解释工作,确保养老机构平稳运行。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复函。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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