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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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平阳县水利局文件

平水许〔2023〕38号

 

关于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

(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阳发改投资[2021]239号)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略)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起点为南雁五十丈取水点,终点为鳌江水厂,新建一条从五十丈取水点至鳌江水厂的输水主管和一条至水头水厂的输水支管,管线总长15.65km,其中主线管道长度为13.27km,水头支线长度为2.38km,涉及河道包括鳌江、联山溪、梅溪等共计28条河道。本工程涉河点共计35处,其中下穿河道21处(采用开挖法埋管19处,顶管下穿河道2处,全部位于主线),跨河管桥13座(主线管桥11座,水头支线管桥2座),临河管道1处(为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各涉河点具体设置详见附表、附图。

本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总工期为24个月。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工程实施后合计占用水域面积1007.81m2(其中一般水域面积948.93m2,重要水域面积58.88m2),占用水域容积3755.33m3(其中一般水域容积3674.73m3,重要水域容积80.6m3)。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85号文件精神,本工程占用重要水域在县内其他工程中予以统筹解决;同时本工程新增开挖补偿一般水域面积961.47m2,补偿一般水域容积3722.91m3,达到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你公司应做好本工程范围内的堤防新建、修复等工作,本阶段合计新建堤防总长1111.11m,其中修复、重建防洪堤总长406.61m,新建护岸总长704.50m;本工程下穿管道及管桥涉及鳌江干流水头段、麻萧段及普美段等堤防,你公司须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施工区域堤防的沉降与稳定监测,如出现影响堤防安全稳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我局,待隐患排除之后方可继续施工。工程实施后防治补救措施新增工程投资979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防治与补救措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

五、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堤防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

六、你公司应合理组织河道开挖与管道工程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 (略) 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本工程实施范围内今后若因河道整治、堤防提升加固等水利工程实施需要,你公司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九、你公司应在本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请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十、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1: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附图1: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2:工程沿线水系分布图

附图3~76:各管道涉河涉堤平面图、断面图

2023年4月12日

抄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山门水利管理所、水头水利管理所、萧江水利管理所、鳌江水利管理所。

平阳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2日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项目名称

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

所在水系

鳌江水系——联山溪小流域、桃源片、梅溪小流域、平鳌平原水系等。 

位置描述

平阳县南雁镇、水头镇、麻步镇、萧江镇、鳌江镇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平阳发改投资[2021]239号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建设项目防洪标准

10~20年一遇

整体布置

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是以城镇供水为主要目的的水利工程,为平阳县水头镇、腾蛟镇、麻步镇、萧江镇、鳌江镇5个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生活及工业用水。二期工程新增一条至鳌江水厂的输水主管和一条至水头水厂的支管,总长15.65km。

管桥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河道名称

河道

防洪

标准

相应

流量

(m3/s)

相应

水位

(m)

河宽

(m)

跨径

(m)

最低管底

标高

(m)

阻水比

(%)

壅水高度及范围

冲刷

占用

水域

(m2

对已建堤防

(护岸)影响

备注

1

跨溪管道

湖尾溪

10年

一遇

22.7

17.52

3.24

1×6

(净跨6>3.24,满足规范要求)

18.12>18.02(满足规范要求)

0

0

/

0

/


2

跨溪管道

北港灌渠(南岸)

10年

一遇

/

13.29

3.24

1×6

(净跨6>3.24,满足规范要求)

13.79≥13.79(满足规要求)

0

0

/

0

/


3

跨溪管道

朱厝溪

10年

一遇

9.2

16.78

5.65

1×6

(净跨6>5.65,满足规范要求)

17.75>17.28(满足规范要求)

0

0

/

0

/


4

1#管桥

鳌江

20年

一遇

3177

8.85

160

7×18+11

(跨越鳌江主河槽后,再利用埋管穿越左岸堤防)

9.35≥9.35(满足规范要求)

7.14%(<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6m,壅长630m

1.16m

52.92

左岸:施工完成后,对左岸拆除的5.31m堤防恢复重建,可消除影响;

右岸:施工完成后,对右岸拆除的3m堤防恢复重建,可消除影响。

鳌江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5

2#管桥

不涉河





1×15








6

3#管桥

新垟河

10年

一遇

10

6.02

29.2

6.4+20+6.1

(净跨29.2>29.2,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5.52%(<8%,满足规范要求)

0

0.03m

1.0

左、右岸护岸恢复重建13.8m,可消除影响。


7

4#管桥

河湾河

10年

一遇

11

6.02

20.9

7.5+9.1+8.1

(净跨21.9>20.9,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7.69%(<8%,满足规范要求)

0

0.04m

1.0

左、右岸新建护岸19.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2.55m2

8

5#管桥

东桥河

10年

一遇

58.2

6.02

18

6.1+9.0+6.4

(净跨19>18,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6.75%(<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2m,壅长20m

0.22m

1.0

左、右岸新建护岸10.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1.02m2

9

6#管桥

梅溪

10年

一遇

441

4.8

60

7+17×3+6.5

(净跨60>60,满足规范要求)

5.30≥5.30(满足规范要求)

6.9%(<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18m,壅长60m

1.17m

2.0

左、右岸新建护岸8.8m,可消除影响。

梅溪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10

7#管桥

上厂河

20年

一遇

17

3.87

15.5

3.8+19.7+4.2

(净跨18.9>15.5,满足规范要求)

5.18>4.37(满足规范要求)

0

0

0.05m

0

左、右岸重建护岸7.6m,可消除影响。


11

8#管桥

蔡河

20年

一遇

16

3.87

23.1

4+12.5×3+3.8(净跨35.1>23.1,满足规范要求)

4.58>4.37(满足规范要求)

7.26%(<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1m,壅长10m

0.08m

1.0

/


12

9#管桥

徐家站河

20年

一遇

44

3.87

36

11.8+20+10.2

(净跨38.5>36,满足规范要求)

6.10>4.37(满足规范要求)

5.98%(<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2m,壅长20m

0.25m

1.0

右岸:与管桥同步新建护岸,可消除影响。

左岸: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期间挡墙抗滑系数1.45>1.2、抗倾系数4.7>1.4,满足规范要求,施工期间应加强观测。


13

支线1#管桥

吴家垟河

10年

一遇

5.9

7.41

37.2

5.4+15×2+5.9(净跨38.6>37.2,满足规范要求)

7.91≥7.91(满足规范要求)

5.65%(<8%,满足规范要求)

0

/

0.85

左、右岸新建护岸10.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1.35m2

14

支线2#管桥

鳌江

20年

一遇

2456

10.41

120

9.5+7+20×6+9.3+10

(净跨120>120,满足规范要求)

11.65>10.91(满足规范要求)

3.29%(<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39m,壅长190m

2.09m

3.96

右岸:堤防稳定系数为1.81~2.8>1.25,满足稳定要求。左岸:堤防稳定系数为1.7~1.9>1.25,满足稳定要求。

鳌江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埋管管道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管道桩号

河道名称

施工

方式

河道防洪标准

设计

水位

(m)

现状

河底

高程

(m)

规划河底高程

(m)

河道

天然

冲刷

深度

(m)

设计

管顶

标高

(m)

管顶

埋深

(m)

占用

水域

(m2

堤后建筑物情况

对已建堤防

(护岸)

影响

备注

15

1#K0+000~

1#0+204.02

鳌江

开挖法

10年一遇

40.50

38.17~

38.29


0.46

34.91~

35.0

2.5



堤防拆除重建136.7m,可消除影响。


16

1#K0+324.1~

1#K0+790.08

鳌江

开挖法

10年一遇

38.47~

40.5

36.41~

34.06


0.82

33.09~

30.74

2.5



堤防拆除重建10.3m,可消除影响。


17

1#K0+170~

1#K0+175

直坑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40.15

37.76


0.36

34.9

2.5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23.4m,可消除影响。


18

1#K1+065~

1#K1+095

前坑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37.73

33.5


0

30.53

2.97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27.5m,可消除影响。


19

1#K1+645~

1#K1+665

坑洋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34.53

32.5


0.1

31.3

1.1

(已嵌入基岩)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12m,可消除影响。

埋深不足2.5m,今后河道整治中确需对管道调整时,管道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20

2#K0+558~

2#K0+651.37

联山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18.81

16.5


1.5

12.5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8m,可消除影响。


21

6#K1+031~

6#K1+046

郑家内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3

2.5


0

-1.0

3.5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34.4m,可消除影响。


22

6#K1+079.96~

6#K1+222.50

陶贡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3

2.88


0

-1.0

3.88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3m,可消除影响。


23

7#0+032~

7#0+045

洞口内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8.56

6.5


0.26

5.90

0.34

(已嵌入基岩)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12.3m,可消除影响。

埋深不足2.5m,今后河道整治中确需对管道调整时,管道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24

8#0+777~

8#0+810

江景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02

1.66


0

-1.5

3.1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2m,可消除影响。


25

9#0+167~

9#0+181

渡心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7.75

6.13


0.66

2.97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7m,可消除影响。


26

10#K0+089~

10#K0+104

曾山北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3.4


1.02

-1.5

3.88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4m,可消除影响。


27

10#K0+492~

10#K0+533

桃源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1.26


0

-1.5

2.7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9m,可消除影响。


28

10#K0+618~

10#K0+639

包岙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2.46


0

-1.5

3.9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13.7m,可消除影响。


29

10#K0+802~

10#K0+812

包岙河-1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2.40


0

-1.5

3.9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10.7m,可消除影响。


30

11#0+319~

11#0+339

风桥河

(第一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1.89


0.51

-1.12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8m,可消除影响。


31

11#0+822~

11#0+836

风桥河

(第二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1.73


0.65

-1.42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8m,可消除影响。


32

11#0+994.78~

11#1+111.59

箭岙溪

(第一处)

顶管

10年一遇

4.74

1.96


0.19

-3.74

5.45


顶进井:距右岸3.5m;

接收井:距左岸108.7m

/


33

11#1+111.59~

11#1+322

箭岙溪

(第二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2.83


0

0.33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6m,可消除影响。


34

12#0+315~

12#0+365

金岙河

开挖法

20年一遇

3.87

1.5


0

-1.0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6m,可消除影响。


35

12#0+645~

12#0+728

西塘河

顶管

20年一遇

3.87

1.35

-0.8~0

0.28

-4.7

4.7


顶进井:距左岸17.1m;

接收井:距右岸43.4m

/


临河管道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桩号

河道名称

施工方式

河道防洪标准

设计

水位

(m)

设计管顶

标高

(m)

占用

水域

(m2

补偿

水域(m2

对已建堤防(护岸)

影响

备注

36

12#2+398~

12#3+048

徐家站河

管堤结合,管道埋于堤后

20年一遇

3.87

2.40

942.08

956.55

管道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对徐家站河右岸新建护岸长度653.7m,并将管道埋置于堤轴线后侧。项目实施后,可消除对现状护岸的影响。


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本项目占用一般水域面积948.93m2,占用一般水域容积为3674.73m3;项目采取补偿措施后,补偿一般水域面积961.47m2,补偿水域容积3722.91m3,实现了一般水域面积占补平衡。本项目占用重要水域面积58.88m2,占用重要水域容积为80.6m3,占用重要水域主要为鳌江、梅溪河道,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85号),项目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本项目采用上跨河道的管道共有13处,采用开挖法埋管涉河的共有19处,顶管下穿河道2处,临河管道1处。管道施工过程中,对既有堤防、护岸产生了不利影响,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对管桥覆盖范围及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对拆除的堤防、护岸重新复建。经初步估算,工程补救措施总计新增投资为979万元,其中振动监测费用为20万元,其余工程措施费用959万元。

工程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如下:

序号

河道名称

补偿

水域

(m2)

补救措施

1

湖尾溪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左岸建设5m,右岸建设5m,合计建设护岸10m。

2

鳌江(1#管桥)


右岸按20年一遇修复堤防,长度3m;左岸对拆除的堤防实施重建,重建长度5.31m。

3

新垟河(3#管桥)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进行恢复,右岸修复护岸5.6m,左岸修复护岸8.2m,合计13.8m。

4

河湾河(4#管桥)

2.55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3#管桥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14.6m,其中左岸岸线最大内退0.28m,可补偿水域面积2.55m2

6

东桥河(5#管桥)

1.02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对东桥河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5.6m,左岸岸线最大内退0.2m,可补偿水域面积1.02m2

7

梅溪(6#管桥)


对管桥左岸沿现状岸线新建5m护岸,对管桥右岸3.8m护岸拆除重建。

8

上厂河(7#管桥)


管道施工完成后,对上厂河左、右岸护岸进行修复,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合计7.6m。

9

吴家垟河(支线1#管桥)

1.35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5.6m,合计补偿水域面积1.35m2

10

鳌江

(支线2#管桥)


管桥有2组桥墩落在右岸堤身断面内,有3组桥墩落在左岸堤身内。管桥桥墩施工过程中,对堤身护坡产生了破坏,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对破坏的堤身进行修复,修复范围为管桥桥墩中心线上、下游各3m。

11

鳌江(1#0+204.02~

1#0+324.1)


该段管道施工拆除鳌江右岸(前山村)堤防长度136.7m,管道铺设完成后,按原状重建堤防,新建堤顶高程不低于现状,上、下游和老堤顺接。

12

鳌江(1#K0+769~

1#K0+790)


该段管道施工拆除鳌江右岸(前山村)堤防长度10.3m,管道铺设完成后,按原状重建堤防,新建堤顶高程不低于现状,上、下游和老堤顺接。

13

直坑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1.7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1.7m,合计23.4m。

14

前坑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5.5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2m,合计27.5m。

15

坑洋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5.6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6.4m,合计12m。

16

联山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4.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0m,合计8.8m。

17

郑家内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7.2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7.2m,合计34.4m。

18

陶贡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5m,合计8.3m。

19

洞口内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6.0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6.3m,合计12.3m。

20

江景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4.1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1m,合计8.2m。

21

渡心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9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合计7.7m。

22

曾山北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2m,右岸新建护岸4.2m,合计8.4m。

23

桃源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6m,右岸新建护岸4.3m,合计8.9m。

24

包岙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5.8m,右岸新建护岸7.9m,合计13.7m。

25

包岙河-1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5.3m,右岸新建护岸5.4m,合计10.7m。

26

风桥河(第一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0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8m。

27

风桥河(第二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0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8m。

28

箭岙溪(第二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3.8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6m。

29

金岙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3.8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6m。

30

徐家站河

956.55

管道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对徐家站河右岸新建护岸长度653.7m,并将管道埋置于堤轴线后侧。护岸实施后, 补偿开挖水域面积956.55m2。该工程与主体管道工程一并设计,同步实施。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专业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严格保护河道水域。

修建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前,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容积和功能,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方案。

《 (略)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平阳县水利局文件

平水许〔2023〕38号

 

关于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

(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平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项目立项文件(平阳发改投资[2021]239号)等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略)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防洪评价方案。本工程起点为南雁五十丈取水点,终点为鳌江水厂,新建一条从五十丈取水点至鳌江水厂的输水主管和一条至水头水厂的输水支管,管线总长15.65km,其中主线管道长度为13.27km,水头支线长度为2.38km,涉及河道包括鳌江、联山溪、梅溪等共计28条河道。本工程涉河点共计35处,其中下穿河道21处(采用开挖法埋管19处,顶管下穿河道2处,全部位于主线),跨河管桥13座(主线管桥11座,水头支线管桥2座),临河管道1处(为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各涉河点具体设置详见附表、附图。

本工程计划施工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5年5月,总工期为24个月。

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方案。工程实施后合计占用水域面积1007.81m2(其中一般水域面积948.93m2,重要水域面积58.88m2),占用水域容积3755.33m3(其中一般水域容积3674.73m3,重要水域容积80.6m3)。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85号文件精神,本工程占用重要水域在县内其他工程中予以统筹解决;同时本工程新增开挖补偿一般水域面积961.47m2,补偿一般水域容积3722.91m3,达到水域占补平衡要求。

三、原则同意本工程防治与补救措施。你公司应做好本工程范围内的堤防新建、修复等工作,本阶段合计新建堤防总长1111.11m,其中修复、重建防洪堤总长406.61m,新建护岸总长704.50m;本工程下穿管道及管桥涉及鳌江干流水头段、麻萧段及普美段等堤防,你公司须委托专业机构做好施工区域堤防的沉降与稳定监测,如出现影响堤防安全稳定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及时将监测数据上报我局,待隐患排除之后方可继续施工。工程实施后防治补救措施新增工程投资979万元,新增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总投资并确保到位,防治与补救措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四、请你公司严格按照批准的涉河涉堤建设方案放样、施工。

五、本工程涉河涉堤建设方案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及时报我局审批。施工中不可避免造成堤防等水利设施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复,同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工程建设产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清除。

六、你公司应合理组织河道开挖与管道工程的施工时序,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 (略) 负责;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应急机构、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七、因施工需要临时筑坝围堰、开挖堤坝、修建阻水便道便桥等应当事先报我局批准。涉及其它事项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

八、本工程实施范围内今后若因河道整治、堤防提升加固等水利工程实施需要,你公司应无条件予以配合支持。

九、你公司应在本工程开工前将施工方案报我局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加,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请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属地流域所负责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许可要求落实到位。

十、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平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附表1: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附图1: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2:工程沿线水系分布图

附图3~76:各管道涉河涉堤平面图、断面图

2023年4月12日

抄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政管理服务中心、山门水利管理所、水头水利管理所、萧江水利管理所、鳌江水利管理所。

平阳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2日


防洪评价报告主要成果简表

项目名称

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管线部分)

所在水系

鳌江水系——联山溪小流域、桃源片、梅溪小流域、平鳌平原水系等。 

位置描述

平阳县南雁镇、水头镇、麻步镇、萧江镇、鳌江镇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立项情况

平阳发改投资[2021]239号文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建设项目防洪标准

10~20年一遇

整体布置

平阳县国安引供水二期工程是以城镇供水为主要目的的水利工程,为平阳县水头镇、腾蛟镇、麻步镇、萧江镇、鳌江镇5个城镇居民提供优质生活及工业用水。二期工程新增一条至鳌江水厂的输水主管和一条至水头水厂的支管,总长15.65km。

管桥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建筑物名称

河道名称

河道

防洪

标准

相应

流量

(m3/s)

相应

水位

(m)

河宽

(m)

跨径

(m)

最低管底

标高

(m)

阻水比

(%)

壅水高度及范围

冲刷

占用

水域

(m2

对已建堤防

(护岸)影响

备注

1

跨溪管道

湖尾溪

10年

一遇

22.7

17.52

3.24

1×6

(净跨6>3.24,满足规范要求)

18.12>18.02(满足规范要求)

0

0

/

0

/


2

跨溪管道

北港灌渠(南岸)

10年

一遇

/

13.29

3.24

1×6

(净跨6>3.24,满足规范要求)

13.79≥13.79(满足规要求)

0

0

/

0

/


3

跨溪管道

朱厝溪

10年

一遇

9.2

16.78

5.65

1×6

(净跨6>5.65,满足规范要求)

17.75>17.28(满足规范要求)

0

0

/

0

/


4

1#管桥

鳌江

20年

一遇

3177

8.85

160

7×18+11

(跨越鳌江主河槽后,再利用埋管穿越左岸堤防)

9.35≥9.35(满足规范要求)

7.14%(<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6m,壅长630m

1.16m

52.92

左岸:施工完成后,对左岸拆除的5.31m堤防恢复重建,可消除影响;

右岸:施工完成后,对右岸拆除的3m堤防恢复重建,可消除影响。

鳌江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5

2#管桥

不涉河





1×15








6

3#管桥

新垟河

10年

一遇

10

6.02

29.2

6.4+20+6.1

(净跨29.2>29.2,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5.52%(<8%,满足规范要求)

0

0.03m

1.0

左、右岸护岸恢复重建13.8m,可消除影响。


7

4#管桥

河湾河

10年

一遇

11

6.02

20.9

7.5+9.1+8.1

(净跨21.9>20.9,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7.69%(<8%,满足规范要求)

0

0.04m

1.0

左、右岸新建护岸19.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2.55m2

8

5#管桥

东桥河

10年

一遇

58.2

6.02

18

6.1+9.0+6.4

(净跨19>18,满足规范要求)

6.52≥6.52(满足规范要求)

6.75%(<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2m,壅长20m

0.22m

1.0

左、右岸新建护岸10.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1.02m2

9

6#管桥

梅溪

10年

一遇

441

4.8

60

7+17×3+6.5

(净跨60>60,满足规范要求)

5.30≥5.30(满足规范要求)

6.9%(<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18m,壅长60m

1.17m

2.0

左、右岸新建护岸8.8m,可消除影响。

梅溪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10

7#管桥

上厂河

20年

一遇

17

3.87

15.5

3.8+19.7+4.2

(净跨18.9>15.5,满足规范要求)

5.18>4.37(满足规范要求)

0

0

0.05m

0

左、右岸重建护岸7.6m,可消除影响。


11

8#管桥

蔡河

20年

一遇

16

3.87

23.1

4+12.5×3+3.8(净跨35.1>23.1,满足规范要求)

4.58>4.37(满足规范要求)

7.26%(<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1m,壅长10m

0.08m

1.0

/


12

9#管桥

徐家站河

20年

一遇

44

3.87

36

11.8+20+10.2

(净跨38.5>36,满足规范要求)

6.10>4.37(满足规范要求)

5.98%(<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02m,壅长20m

0.25m

1.0

右岸:与管桥同步新建护岸,可消除影响。

左岸:施工期安排在非汛期,施工期间挡墙抗滑系数1.45>1.2、抗倾系数4.7>1.4,满足规范要求,施工期间应加强观测。


13

支线1#管桥

吴家垟河

10年

一遇

5.9

7.41

37.2

5.4+15×2+5.9(净跨38.6>37.2,满足规范要求)

7.91≥7.91(满足规范要求)

5.65%(<8%,满足规范要求)

0

/

0.85

左、右岸新建护岸10.6m,可消除影响。

就近补偿水域1.35m2

14

支线2#管桥

鳌江

20年

一遇

2456

10.41

120

9.5+7+20×6+9.3+10

(净跨120>120,满足规范要求)

11.65>10.91(满足规范要求)

3.29%(<8%,满足规范要求)

壅高0.039m,壅长190m

2.09m

3.96

右岸:堤防稳定系数为1.81~2.8>1.25,满足稳定要求。左岸:堤防稳定系数为1.7~1.9>1.25,满足稳定要求。

鳌江属重要水域,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埋管管道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管道桩号

河道名称

施工

方式

河道防洪标准

设计

水位

(m)

现状

河底

高程

(m)

规划河底高程

(m)

河道

天然

冲刷

深度

(m)

设计

管顶

标高

(m)

管顶

埋深

(m)

占用

水域

(m2

堤后建筑物情况

对已建堤防

(护岸)

影响

备注

15

1#K0+000~

1#0+204.02

鳌江

开挖法

10年一遇

40.50

38.17~

38.29


0.46

34.91~

35.0

2.5



堤防拆除重建136.7m,可消除影响。


16

1#K0+324.1~

1#K0+790.08

鳌江

开挖法

10年一遇

38.47~

40.5

36.41~

34.06


0.82

33.09~

30.74

2.5



堤防拆除重建10.3m,可消除影响。


17

1#K0+170~

1#K0+175

直坑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40.15

37.76


0.36

34.9

2.5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23.4m,可消除影响。


18

1#K1+065~

1#K1+095

前坑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37.73

33.5


0

30.53

2.97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27.5m,可消除影响。


19

1#K1+645~

1#K1+665

坑洋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34.53

32.5


0.1

31.3

1.1

(已嵌入基岩)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12m,可消除影响。

埋深不足2.5m,今后河道整治中确需对管道调整时,管道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20

2#K0+558~

2#K0+651.37

联山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18.81

16.5


1.5

12.5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8m,可消除影响。


21

6#K1+031~

6#K1+046

郑家内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3

2.5


0

-1.0

3.5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34.4m,可消除影响。


22

6#K1+079.96~

6#K1+222.50

陶贡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3

2.88


0

-1.0

3.88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3m,可消除影响。


23

7#0+032~

7#0+045

洞口内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8.56

6.5


0.26

5.90

0.34

(已嵌入基岩)



左、右岸新建护岸长12.3m,可消除影响。

埋深不足2.5m,今后河道整治中确需对管道调整时,管道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24

8#0+777~

8#0+810

江景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02

1.66


0

-1.5

3.1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2m,可消除影响。


25

9#0+167~

9#0+181

渡心溪

开挖法

10年一遇

7.75

6.13


0.66

2.97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7m,可消除影响。


26

10#K0+089~

10#K0+104

曾山北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3.4


1.02

-1.5

3.88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4m,可消除影响。


27

10#K0+492~

10#K0+533

桃源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1.26


0

-1.5

2.7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8.9m,可消除影响。


28

10#K0+618~

10#K0+639

包岙河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2.46


0

-1.5

3.96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13.7m,可消除影响。


29

10#K0+802~

10#K0+812

包岙河-1

开挖法

10年一遇

6.10

2.40


0

-1.5

3.9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10.7m,可消除影响。


30

11#0+319~

11#0+339

风桥河

(第一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1.89


0.51

-1.12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8m,可消除影响。


31

11#0+822~

11#0+836

风桥河

(第二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1.73


0.65

-1.42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8m,可消除影响。


32

11#0+994.78~

11#1+111.59

箭岙溪

(第一处)

顶管

10年一遇

4.74

1.96


0.19

-3.74

5.45


顶进井:距右岸3.5m;

接收井:距左岸108.7m

/


33

11#1+111.59~

11#1+322

箭岙溪

(第二处)

开挖法

10年一遇

4.74

2.83


0

0.33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6m,可消除影响。


34

12#0+315~

12#0+365

金岙河

开挖法

20年一遇

3.87

1.5


0

-1.0

2.5



左、右岸重建护岸长7.6m,可消除影响。


35

12#0+645~

12#0+728

西塘河

顶管

20年一遇

3.87

1.35

-0.8~0

0.28

-4.7

4.7


顶进井:距左岸17.1m;

接收井:距右岸43.4m

/


临河管道部分

主要指标及分析计算主要成果

序号

桩号

河道名称

施工方式

河道防洪标准

设计

水位

(m)

设计管顶

标高

(m)

占用

水域

(m2

补偿

水域(m2

对已建堤防(护岸)

影响

备注

36

12#2+398~

12#3+048

徐家站河

管堤结合,管道埋于堤后

20年一遇

3.87

2.40

942.08

956.55

管道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对徐家站河右岸新建护岸长度653.7m,并将管道埋置于堤轴线后侧。项目实施后,可消除对现状护岸的影响。


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本项目占用一般水域面积948.93m2,占用一般水域容积为3674.73m3;项目采取补偿措施后,补偿一般水域面积961.47m2,补偿水域容积3722.91m3,实现了一般水域面积占补平衡。本项目占用重要水域面积58.88m2,占用重要水域容积为80.6m3,占用重要水域主要为鳌江、梅溪河道,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2】85号),项目占用重要水域在平阳县内统筹解决。

本项目采用上跨河道的管道共有13处,采用开挖法埋管涉河的共有19处,顶管下穿河道2处,临河管道1处。管道施工过程中,对既有堤防、护岸产生了不利影响,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对管桥覆盖范围及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对拆除的堤防、护岸重新复建。经初步估算,工程补救措施总计新增投资为979万元,其中振动监测费用为20万元,其余工程措施费用959万元。

工程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如下:

序号

河道名称

补偿

水域

(m2)

补救措施

1

湖尾溪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左岸建设5m,右岸建设5m,合计建设护岸10m。

2

鳌江(1#管桥)


右岸按20年一遇修复堤防,长度3m;左岸对拆除的堤防实施重建,重建长度5.31m。

3

新垟河(3#管桥)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进行恢复,右岸修复护岸5.6m,左岸修复护岸8.2m,合计13.8m。

4

河湾河(4#管桥)

2.55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3#管桥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14.6m,其中左岸岸线最大内退0.28m,可补偿水域面积2.55m2

6

东桥河(5#管桥)

1.02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对东桥河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5.6m,左岸岸线最大内退0.2m,可补偿水域面积1.02m2

7

梅溪(6#管桥)


对管桥左岸沿现状岸线新建5m护岸,对管桥右岸3.8m护岸拆除重建。

8

上厂河(7#管桥)


管道施工完成后,对上厂河左、右岸护岸进行修复,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合计7.6m。

9

吴家垟河(支线1#管桥)

1.35

对管桥中心线上、下游护岸一并建设,右岸新建护岸5m,左岸新建护岸5.6m,合计补偿水域面积1.35m2

10

鳌江

(支线2#管桥)


管桥有2组桥墩落在右岸堤身断面内,有3组桥墩落在左岸堤身内。管桥桥墩施工过程中,对堤身护坡产生了破坏,管道施工完成后,应对破坏的堤身进行修复,修复范围为管桥桥墩中心线上、下游各3m。

11

鳌江(1#0+204.02~

1#0+324.1)


该段管道施工拆除鳌江右岸(前山村)堤防长度136.7m,管道铺设完成后,按原状重建堤防,新建堤顶高程不低于现状,上、下游和老堤顺接。

12

鳌江(1#K0+769~

1#K0+790)


该段管道施工拆除鳌江右岸(前山村)堤防长度10.3m,管道铺设完成后,按原状重建堤防,新建堤顶高程不低于现状,上、下游和老堤顺接。

13

直坑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1.7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1.7m,合计23.4m。

14

前坑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5.5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2m,合计27.5m。

15

坑洋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5.6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6.4m,合计12m。

16

联山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4.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0m,合计8.8m。

17

郑家内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17.2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17.2m,合计34.4m。

18

陶贡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5m,合计8.3m。

19

洞口内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6.0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6.3m,合计12.3m。

20

江景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4.1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4.1m,合计8.2m。

21

渡心溪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建设护岸长度3.9m,右岸建设护岸长度3.8m,合计7.7m。

22

曾山北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2m,右岸新建护岸4.2m,合计8.4m。

23

桃源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6m,右岸新建护岸4.3m,合计8.9m。

24

包岙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5.8m,右岸新建护岸7.9m,合计13.7m。

25

包岙河-1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5.3m,右岸新建护岸5.4m,合计10.7m。

26

风桥河(第一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0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8m。

27

风桥河(第二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4.0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8m。

28

箭岙溪(第二处)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3.8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6m。

29

金岙河


管道铺设完成,对管沟回填后,对河道左、右岸新建护岸,左岸新建护岸3.8m,右岸新建护岸3.8m,合计7.6m。

30

徐家站河

956.55

管道桩号12#2+398~12#3+048段采用管堤结合的型式,对徐家站河右岸新建护岸长度653.7m,并将管道埋置于堤轴线后侧。护岸实施后, 补偿开挖水域面积956.55m2。该工程与主体管道工程一并设计,同步实施。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

《 (略) 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水电站和其他水工程以及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防洪要求、河道专业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严格保护河道水域。

修建前款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前,将工程建设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略) 水域保护办法》第十一条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符合水域保护规划和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损害生态环境。

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的,应当根据被占用水域的面积、容积和功能,采取功能补救措施或者建设等效替代水域方案。

《 (略)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确需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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