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不予作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延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不予作出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略) 洛川县、黄陵县 | 大唐洛 (略) | 西安 (略) | 1、补充项目与电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完善选线合理性分析,明确北洛河湿地范围的确定依据,补充项目子午岭-黄龙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3、明确项目建设历程,补充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复核项目实际的占地性质、类型和数量。 4、核实施工期对重点关注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完善线路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分析,补充噪声类比监测相关资料。 6、核实环保投资、污染源监测计划、监督检查清单等内容;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送审稿(1).pdf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程序,我局对下列项目不予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一、公示期: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城建环保科(延安新区为民服务大厅E区)邮编:*,联系电话(传真):0911-* 邮箱:*@*q.com
三、公开内容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影响评价机构 | 存在问题 |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略) 洛川县、黄陵县 | 大唐洛 (略) | 西安 (略) | 1、补充项目与电网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2、完善选线合理性分析,明确北洛河湿地范围的确定依据,补充项目子午岭-黄龙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 3、明确项目建设历程,补充施工期环境影响的回顾性评价,复核项目实际的占地性质、类型和数量。 4、核实施工期对重点关注的环境保护目标的生态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完善线路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分析,补充噪声类比监测相关资料。 6、核实环保投资、污染源监测计划、监督检查清单等内容;补充完善相关附图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以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
大唐杨舒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送审稿(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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