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漳州市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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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漳州市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南政〔2023〕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211-*-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是南胜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胜镇X585山旧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亮化总长度8340米,起点新起楼,终点坎头。主要新建高杆灯、艺术灯、草坪灯、地埋灯、射树灯、电气配电箱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 (略) 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54.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99.73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工程建安费用

399.73

1

路灯工程

386.14

2

其他工程

13.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6

1

建设管理费

9.2

2

施工监理费

10.6

3

设计费

16

4

招标代理费

2.8

5

其他费用

2

预备费用

14

工程总投资(++)

4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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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南政〔2023〕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211-*-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是南胜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胜镇X585山旧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亮化总长度8340米,起点新起楼,终点坎头。主要新建高杆灯、艺术灯、草坪灯、地埋灯、射树灯、电气配电箱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 (略) 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54.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99.73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

工程建安费用

399.73

1

路灯工程

386.14

2

其他工程

13.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6

1

建设管理费

9.2

2

施工监理费

10.6

3

设计费

16

4

招标代理费

2.8

5

其他费用

2

预备费用

14

工程总投资(++)

45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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