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漳州市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漳州市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复函
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南政〔2023〕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211-*-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是南胜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胜镇X585山旧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亮化总长度8340米,起点新起楼,终点坎头。主要新建高杆灯、艺术灯、草坪灯、地埋灯、射树灯、电气配电箱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 (略) 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54.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99.73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建安费用 | 399.73 |
1 | 路灯工程 | 386.14 |
2 | 其他工程 | 13.5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6 |
1 | 建设管理费 | 9.2 |
2 | 施工监理费 | 10.6 |
3 | 设计费 | 16 |
4 | 招标代理费 | 2.8 |
5 | 其他费用 | 2 |
三 | 预备费用 | 14 |
四 | 工程总投资(一+二+三) | 454.73 |
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报来《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关于申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平南政〔2023〕7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原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代码:2211-*-04-01-*),具体复函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是南胜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的需要,是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
二、建设单位:平和县南胜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胜镇X585山旧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亮化总长度8340米,起点新起楼,终点坎头。主要新建高杆灯、艺术灯、草坪灯、地埋灯、射树灯、电气配电箱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五、主要设计标准: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
2、《 (略) 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
六、建设期限: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概算总投资454.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99.73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
八、节能审查: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该项目年综合消耗总量未达到节能审查标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按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九、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相关规定,项目设计、施工、勘察、监理等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执行,请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请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平和县行政审批局
(略) 平和县南胜镇X585山旧线路灯提升工程投资概算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
一 | 工程建安费用 | 399.73 |
1 | 路灯工程 | 386.14 |
2 | 其他工程 | 13.59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0.6 |
1 | 建设管理费 | 9.2 |
2 | 施工监理费 | 10.6 |
3 | 设计费 | 16 |
4 | 招标代理费 | 2.8 |
5 | 其他费用 | 2 |
三 | 预备费用 | 14 |
四 | 工程总投资(一+二+三) | 45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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