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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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
索引号xjmd057-202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日期2023-04-12 17:21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
文号主题词 (略) 生态环境 2023 12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内

PVC全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创业园第一期A6号厂房区域

(略) 志博 (略)

新疆天润 (略)

新建项目。本项目购置的厂房建筑面积1440m2,二层耳房建筑面积36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在厂房车间内布置2条喷粉和烘

干固化生产线(第一条生产线含有1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烘房+1个天燃气热风炉,第二条生产线含有2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烘房+1个天燃气热风炉)、1条桥架及壳体生产线和1条抗震支架生产线,预计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员工办公生活供暖接入园区供暖系统,项目生产供热使用天然气热风炉,燃料来自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天然气管网。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切割工序和表面打磨处理工序粉尘采取用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共同经管道连接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静电喷塑工序设置两套“两级滤芯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塑粉固化工序设置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热风炉窑废气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焊接工序设置集气罩和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处理焊接烟气;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食堂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
索引号xjmd057-202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分局发布日期2023-04-12 17:21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智博通达)
文号主题词 (略) 生态环境 2023 12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
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略) 生态环境局米东分局关于2023年4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

 联系电话:0991-*

??通讯地址: (略) 米东区政府服务中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生产建设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 (略) 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内

PVC全产业链及配套产业创业园第一期A6号厂房区域

(略) 志博 (略)

新疆天润 (略)

新建项目。本项目购置的厂房建筑面积1440m2,二层耳房建筑面积360m2,总建筑面积1800m2,在厂房车间内布置2条喷粉和烘

干固化生产线(第一条生产线含有1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烘房+1个天燃气热风炉,第二条生产线含有2个喷粉房和1个固化烘房+1个天燃气热风炉)、1条桥架及壳体生产线和1条抗震支架生产线,预计年产5000吨桥架、1000套壳体及5000套抗震支架。员工办公生活供暖接入园区供暖系统,项目生产供热使用天然气热风炉,燃料来自米东区化工工业园天然气管网。

一、加强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的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切割工序和表面打磨处理工序粉尘采取用集气罩集中收集后,共同经管道连接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静电喷塑工序设置两套“两级滤芯除尘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3、塑粉固化工序设置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热风炉窑废气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4、焊接工序设置集气罩和移动式焊接净化器处理焊接烟气;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食堂餐饮废水通过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办公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米东化工工业园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等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确保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

四、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措施。废机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等作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内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危废经营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转移、外运管理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物联单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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