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 单位 | 环评 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情况 |
1 | 鄂托克前旗 (略) 生活用水建筑节水灌溉管材管件塑料膜及滴灌带塑料造粒生产项目扩建项目 | 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前旗乌兰新区(原乌兰新区的养殖场占地范围内,养殖场现已荒弃)现有厂区内 | 鄂托克前旗 (略) | 内蒙古 (略) | 项目概况:本次扩建工程新增2条废旧滴灌带回收再生生产线(2000t/a)、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2条(2000t/a)、PE管生产线4条(600t/a)、贴片带生产线5条(1000t/a)。项目扩建后共建设4条塑料破碎、清洗生产线及4条塑料再生颗粒生产线;项目利用回收的废滴灌带生产PE再生塑料颗粒,年产8000吨PE再生颗粒;建设单翼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10条,年产单翼迷宫式滴灌带2800吨;建设贴片生产线5条,年产贴片带1000吨;建设PE管生产线4条,年产PE管600吨;建设PVC管(生活用水、建筑、灌溉管材)生产线3条,年产500吨;建设管件生产线1条,年产管件50吨。项目总投资260万元,项目环保投资为9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比例为37.69%。 | 废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再生塑料颗粒、滴灌带和PVC管生产线,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上述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最终统一运至鄂托克前旗污水处理厂,不外排。 噪声: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分拣废物、除尘灰及沉淀池清挖后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7-*
传真:0477-*
通讯地址: (略) (略) 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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