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科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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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关于对广东科悦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17日至 2023年04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新塘荔新十路22号14栋1楼101、2楼201。租用占地面积为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0平方米,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2295吨。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M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多亚*基多苯基氰酸酯(PAP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标准执行。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4月 17日至 2023年04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增城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号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增城区

建设单位

广 (略)

项目概况

广 (略) 建设地 (略) 增城区新塘荔新十路22号14栋1楼101、2楼201。租用占地面积为11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60平方米,从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年产热塑性弹性体颗粒2295吨。项目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00天,每天采用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营运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营运期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苯二异氰酸酯(TDI)、二苯基*烷二异氰酸酯(M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多亚*基多苯基氰酸酯(PAPI)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的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及表2标准执行。
(三)营运期项目边界噪声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
(四)应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提高环境事故应急处理能力,保障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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