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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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风电塔筒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风电塔筒和机械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大连华锐重工(盐城) (略)

建设地址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磐石路12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射阳县 (略)

项目概况

大连华锐重工(盐城) (略) 拟投资45000万元,在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磐石路12号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并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30万吨风电塔筒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风电塔筒和机械设备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抛丸预处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3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预处理(含调漆、喷漆、烘干、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2#33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喷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3#、4#33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底漆(含调漆、喷漆、晾干、清洗)废气、水性漆喷漆(含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6#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中漆(含调漆、喷漆、晾干、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7#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面漆(含调漆、喷漆、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8#21米高排气筒排放,面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9#21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0#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应以备料焊接车间、焊接车间接跨、1#喷涂车间、2#喷涂车间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危废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接管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南部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南部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废钢丸、金属下脚料、焊渣、废钢砂、除尘器收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锌除尘器锌尘、漆渣、废清洗剂、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本项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隔声罩、减震垫、加强管理和绿化等措施,厂界可达标排放。

5、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人员和环境应急装备、设备和物资,并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收集装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就项目环评委托情况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公示;2023年1月11日至1月29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射阳日报》及射阳县临海镇星晨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建议或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3日至29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风电塔筒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风电塔筒和机械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

大连华锐重工(盐城) (略)

建设地址

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磐石路12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射阳县 (略)

项目概况

大连华锐重工(盐城) (略) 拟投资45000万元,在江苏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磐石路12号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为*.2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并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年产30万吨风电塔筒项目(一期年产15万吨风电塔筒和机械设备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抛丸预处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33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预处理(含调漆、喷漆、烘干、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2#33米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喷砂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3#、4#33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锌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底漆(含调漆、喷漆、晾干、清洗)废气、水性漆喷漆(含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6#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中漆(含调漆、喷漆、晾干、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7#21米高排气筒排放,喷面漆(含调漆、喷漆、清洗)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8#21米高排气筒排放,面漆晾干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蓄热式催化燃烧脱附)处理后经9#21米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0#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应以备料焊接车间、焊接车间接跨、1#喷涂车间、2#喷涂车间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以危废间边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2、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接管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南部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至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南部分厂,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本项目废钢丸、金属下脚料、焊渣、废钢砂、除尘器收尘等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锌除尘器锌尘、漆渣、废清洗剂、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等为危险废物,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4、本项目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隔声罩、减震垫、加强管理和绿化等措施,厂界可达标排放。

5、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人员和环境应急装备、设备和物资,并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收集装置。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定期开展演练和培训。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2年12月13日就项目环评委托情况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了公示;2023年1月11日至1月29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射阳日报》及射阳县临海镇星晨社区公示栏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二次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建议或意见。

建设单位于2023年3月23日至29日在射阳县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 (略) 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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