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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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青浦法治建设规化(2021—2025年)》、《关于印发<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青法治政府办〔2022〕4号)的要求,为高标准完成我委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所承担的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贯彻落实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促使我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执法保障和服务成效,为青浦深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到2023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各项任务基本达标,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持续完善和提升,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组织保障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思毅

副组长:龚海明、赖伟春、朱雪生、夏亚刚、怀向军

成员部门:行政审批科、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由夏亚刚同志担任负责人,各相关科室、部门明确专班联络员,协助做好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年2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3月-6月)。相关科室和部门对照细化后的创建指标,每月进行总结、复盘工作推进情况,查漏补缺,更新工作台账资料。

(三)自查完善阶段(2023年7月-8月)。根据创建工作督查情况反馈以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完善薄弱环节,落实工作重点。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总结创建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委系统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我委法治化水平。

(二)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理解目标体系,根据责任目标,联络员每月做到数据更新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管理工作,本次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各科室、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进一步厚植崇法善治的职业精神、努力开创良法善治的工作局面,为青浦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日


各基层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青浦法治建设规化(2021—2025年)》、《关于印发<青浦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青法治政府办〔2022〕4号)的要求,为高标准完成我委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中所承担的任务,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切实提升创建工作水平,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贯彻落实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部署要求,促使我委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执法保障和服务成效,为青浦深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到2023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各项任务基本达标,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持续完善和提升,切实推动农业农村委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组织保障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思毅

副组长:龚海明、赖伟春、朱雪生、夏亚刚、怀向军

成员部门:行政审批科、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

成立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由夏亚刚同志担任负责人,各相关科室、部门明确专班联络员,协助做好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2023年2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明确目标任务。

(二)整体推进阶段(2023年3月-6月)。相关科室和部门对照细化后的创建指标,每月进行总结、复盘工作推进情况,查漏补缺,更新工作台账资料。

(三)自查完善阶段(2023年7月-8月)。根据创建工作督查情况反馈以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努力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完善薄弱环节,落实工作重点。确保示范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

(四)巩固提高阶段(长期坚持)。总结创建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在制度化轨迹上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委系统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示范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创建工作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我委法治化水平。

(二)明确工作重点,确保工作质量。理解目标体系,根据责任目标,联络员每月做到数据更新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管理工作,本次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且专业性强,各科室、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三)持之以恒,务求实效。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坚持把长远规划和阶段性安排有效结合起来,进一步厚植崇法善治的职业精神、努力开创良法善治的工作局面,为青浦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略) 青浦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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