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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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11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湖南路桥临大高速公路LDLM2会同段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关家川乡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高速临大高速公路LDLM2会同段项目经理部

甘肃 (略)

项目位于积石山县关家川乡杓家村(厂址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2°53′7.960″,东经:35°44′57.911″),用地面积23947m2,为临时工程(服务时间12个月)。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占6.55%。本项目主要新建钢结构搅拌楼1座,安装5000型成套沥青搅拌站机组1套,并配套建设砂石料仓、沥青储存罐等配套设施。

一、该项目在建设过程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水量较小,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为悬浮物、BOD和COD,简单沉淀后泼洒场区抑尘。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

(二)施工作业时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将高噪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位置。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的措施;建筑材料、工地废料要做到定点堆存。

(四)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要求,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5 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大风日情况下施工。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排放量,施工单位应使用经年审合格车辆和施工机械,日常生产中加强维护与保养,加强使用技术的培训操作,施工机械不超负荷运行,控制机械燃烧充分以减少机械设备尾气的排放量。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等。砂石原料仓库采取全封闭措施,装卸时及时喷淋抑尘;烘干和晒风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废气前端采用“电捕集油+等离子”使油雾颗粒凝结、有机物分解,后端再次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且活性炭要求定期更换(两级活性炭同时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长于100天,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三)项目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及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废机油、洗车泥沙;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采用螺旋输料器回用于生产,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四防”要求,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2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刘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柳沟乡,石塬镇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甘肃 (略)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刘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型缓冲带、岸线生态化改造(生态护岸),植被缓冲带共35.45hm2,包括栽植旱柳22156 棵,白杨22156棵,栽植珍珠梅*棵,香荚蒾* 棵。植被缓冲带的面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布设不涉及耕地。生态护岸建设布设长度9.7km,包括格宾石笼 13500m3,雷诺护垫97200m2,种植草灌5.2hm2。项目总投资31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6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3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元林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银川镇,铺川乡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甘肃 (略)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元林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主要针对元林河、雷家河、巴家沟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治理总长度18.75km,工程内容主要是新建护岸,新建过水路面、新建防冲齿墙、河道疏浚、生态隔离带。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新建护岸,新建过水路面、新建防冲齿墙,辅助工程为河道疏浚、生态隔离带,临时工程则包括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导流工程。项目总投资4395.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4%。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4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大河家镇

积石山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项 (略)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康吊村,厂址中心位置坐标经度为:102°45′19.401″,纬度:35°49′28.402″,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29.33亩。本项目工程规模为1.4万m3/d,分2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0.7万m3/d,二期建设0.7万m3/d。项目新建自来水厂1座,主要包括净水车间、反冲洗设备间、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脱水机房、变配电间、软化水间、综合管理用房、门卫及传达室等,净水工程分期为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其余配套工程一次性建成。项目总投资9177.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7%。

一、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施工道路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施工区域动植物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净水生产线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排泥水经脱泥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软化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处置。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

(三)通过对设备安装防振基座以及其他减震措施,对空压机等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 (略) 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更换下来的废滤料、滤膜经自然晾干后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化验室废液由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 2001)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渗,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


5

积石山县银川河居集段(业卜湾至甘藏)河道治理工程

居集镇

积石山县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甘肃 (略)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为业卜湾终点为甘藏,总长15.8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长15.8km,新建护岸6.048km,其中左岸4.563km,右岸1.485km;整治河道10段10. 965km。项目总投资130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7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6

积石山县五台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积石山县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甘肃 (略)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为五台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600m处-终点为前庄村怕沟湾,总长6.935km。主要新建生态护坡10段,护坡总长共6935m,其中新建左岸护坡5段,长 3498m;新建右岸护坡5段,长3437m。新建穿堤涵管2座;新建简易道路作为防汛抢险通道和取水枢纽维修通道,总长2380m;新建生态隔离带138 亩,河道垃圾清理0.95万吨。项目总投资1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3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7

积石山县城投建材东片区砂石加工点

吹麻滩镇

积石 (略)

甘肃奥蓝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28736.64㎡ ,拟配置一条年处理50万m3的建筑基坑料及河道清淤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同时根据项目生产需求和不同产品规格,配套建设1处原料堆场、1座成品库和1座污泥脱水间。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97万元,环保投资占8.48%。

一、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以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优化施工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设施,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于施工降尘或机械车辆冲洗,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SS,鉴于该废水水质简单,可回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

(三)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采取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求对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材,应在施工场地内集中收集后,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外委积石山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围挡+顶部苫盖的抑尘措施,原料堆高不高于围挡高度,定期洒水抑尘,并控制卸料速度;进料口设置半封闭罩棚,卸料口处设垂帘,卸料口上方设置喷淋抑尘管道;搭建全封闭半地下式钢结构厂房,厂房进出口处设垂帘或卷闸门,在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节点处配套集尘装置+袋式除尘装置+1根20m 高排气筒,沿线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节点处配套增设喷雾抑尘装置,厂房外皮带输送实现全封闭;搭建全封闭半地下式成品库,出入口设垂帘或卷闸门,控制单次装料时长;厂内运输道路硬化,配套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厂外运输应实现密闭化运输,禁止超载,避免撒落;

优化施工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洗砂废水和压滤废水均处于生产工艺末端,且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为SS,上述两股废水进行合并处理,主要通过厂区内配套设置1座沉淀罐(R=3.9m,H=13m)

沉淀处理,沉淀过程中添加絮凝剂加速SS沉淀速度与去除率,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的废水可排至厂区内配套设置的3座容积均为 450m3的循环水池内回用于洗砂工序,无废水外排。

出场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洗车平台布置一般离厂区大门较近,通过在洗车平台下方设置1座容积为15m3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使上清液循环回用于出场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厂区内设置水冲厕并配套1座10m3的化粪池针对日常办公生活盥洗废水进行有效收集,该废水需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道进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禁止直排。

(三)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源头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南、北两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产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及含油抹布。 (略) 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 2001)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渗,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积石山县统办楼11楼 (*) 电 话:093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相关承诺文件

1

湖南路桥临大高速公路LDLM2会同段沥青拌合站建设项目

关家川乡

湖南路桥建设集团有限责任高速临大高速公路LDLM2会同段项目经理部

甘肃 (略)

项目位于积石山县关家川乡杓家村(厂址中心位置坐标为东经:102°53′7.960″,东经:35°44′57.911″),用地面积23947m2,为临时工程(服务时间12个月)。总投资900万元,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占6.55%。本项目主要新建钢结构搅拌楼1座,安装5000型成套沥青搅拌站机组1套,并配套建设砂石料仓、沥青储存罐等配套设施。

一、该项目在建设过程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水量较小,污水水质较为简单,主要为悬浮物、BOD和COD,简单沉淀后泼洒场区抑尘。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生产。

(二)施工作业时需设置施工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布局,将高噪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位置。

(三)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定点收集、定期清运的措施;建筑材料、工地废料要做到定点堆存。

(四)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要求,在施工期内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 4-5 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避免大风日情况下施工。减少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排放量,施工单位应使用经年审合格车辆和施工机械,日常生产中加强维护与保养,加强使用技术的培训操作,施工机械不超负荷运行,控制机械燃烧充分以减少机械设备尾气的排放量。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等。砂石原料仓库采取全封闭措施,装卸时及时喷淋抑尘;烘干和晒风环节产生的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沥青烟废气前端采用“电捕集油+等离子”使油雾颗粒凝结、有机物分解,后端再次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且活性炭要求定期更换(两级活性炭同时更换),更换周期不得长于100天,减少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三)项目固体废物包含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及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废机油、洗车泥沙;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内垃圾箱,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运走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采用螺旋输料器回用于生产,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四防”要求,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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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刘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柳沟乡,石塬镇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甘肃 (略)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刘安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修复型缓冲带、岸线生态化改造(生态护岸),植被缓冲带共35.45hm2,包括栽植旱柳22156 棵,白杨22156棵,栽植珍珠梅*棵,香荚蒾* 棵。植被缓冲带的面积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布设不涉及耕地。生态护岸建设布设长度9.7km,包括格宾石笼 13500m3,雷诺护垫97200m2,种植草灌5.2hm2。项目总投资312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8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6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3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元林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

银川镇,铺川乡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积石山分局

甘肃 (略)

黄河流域积石山县元林河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主要针对元林河、雷家河、巴家沟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治理总长度18.75km,工程内容主要是新建护岸,新建过水路面、新建防冲齿墙、河道疏浚、生态隔离带。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其中主体工程为新建护岸,新建过水路面、新建防冲齿墙,辅助工程为河道疏浚、生态隔离带,临时工程则包括施工营地、施工便道、导流工程。项目总投资4395.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54%。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4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自来水厂建设项目

大河家镇

积石山县水务局

甘肃 (略)

本项 (略) 积石山县大河家镇康吊村,厂址中心位置坐标经度为:102°45′19.401″,纬度:35°49′28.402″,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29.33亩。本项目工程规模为1.4万m3/d,分2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0.7万m3/d,二期建设0.7万m3/d。项目新建自来水厂1座,主要包括净水车间、反冲洗设备间、送水泵房及变配电间、鼓风机房、加氯加药间、脱水机房、变配电间、软化水间、综合管理用房、门卫及传达室等,净水工程分期为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其余配套工程一次性建成。项目总投资9177.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27%。

一、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施工道路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施工区域动植物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食堂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油烟经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项目净水生产线反冲洗废水全部回用,排泥水经脱泥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软化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处置。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厂区化粪池后经吸污车拉运至积石山县大河家镇污水处理厂。

(三)通过对设备安装防振基座以及其他减震措施,对空压机等高噪设备采取消声、减震等措施;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 (略) 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更换下来的废滤料、滤膜经自然晾干后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处置。化验室废液由桶装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 2001)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渗,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


5

积石山县银川河居集段(业卜湾至甘藏)河道治理工程

居集镇

积石山县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甘肃 (略)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为业卜湾终点为甘藏,总长15.8km。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长15.8km,新建护岸6.048km,其中左岸4.563km,右岸1.485km;整治河道10段10. 965km。项目总投资1301.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7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6

积石山县五台峡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积石山县水利项目建设办公室

甘肃 (略)

本项目为线性工程,起点为五台峡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600m处-终点为前庄村怕沟湾,总长6.935km。主要新建生态护坡10段,护坡总长共6935m,其中新建左岸护坡5段,长 3498m;新建右岸护坡5段,长3437m。新建穿堤涵管2座;新建简易道路作为防汛抢险通道和取水枢纽维修通道,总长2380m;新建生态隔离带138 亩,河道垃圾清理0.95万吨。项目总投资1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36%。

在施工期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外排各类污染物控制在相关国家标准内,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产生的废气要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治理,并确保达标排放。落实施工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工地主便道采用洒水车洒水、保持路面清洁,防止机动车扬尘,同时要以彩条旗等形式清晰界定路界。次便道应实行不间断洒水抑尘措施。进出工地的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确保物料不遗撒外漏;督促施工人员按作业规程装载物料。施工期间工地土方运输车辆,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cm,保证土方不露出。采取不使用劣质燃料等措施降低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环境影响。

(二)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后及时回用,不外排。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点填埋处理,不得随意倒。

(四)项目产生的噪声要按照《报告表》要求处理,并确保达标排放。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减小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设计,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造成的植被损失,减少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作业安全,非特殊情况施工期不得延长,尽量在枯水季节完成疏浚作业,项目临时堆渣场、临时施工仓库、原辅材料堆场等施工活动临时用地,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恢复施工迹地,根据其原有的土地利用性质,按照原规模进行植被恢复。


7

积石山县城投建材东片区砂石加工点

吹麻滩镇

积石 (略)

甘肃奥蓝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28736.64㎡ ,拟配置一条年处理50万m3的建筑基坑料及河道清淤砂石料加工生产线,同时根据项目生产需求和不同产品规格,配套建设1处原料堆场、1座成品库和1座污泥脱水间。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97万元,环保投资占8.48%。

一、项目施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求施工场地内应实现“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使用合格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油,同时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保证行驶速度,以减少车辆尾气的排放。优化施工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要求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沉淀设施,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循环回用于施工降尘或机械车辆冲洗,实现施工废水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盥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和SS,鉴于该废水水质简单,可回用于施工区降尘不外排。

(三)强化施工期噪声防治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及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要求从控制声源、噪声传播以及加强管理等不同角度对施工噪声采取措施,禁止夜间施工,对运输车辆设置禁鸣、限速标志,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要求。

(四)要求对项目施工建筑垃圾中可回收部分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做回收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建材,应在施工场地内集中收集后, (略) 政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采取封闭方式运输。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厂内设置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外委积石山县环卫部门日产日清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原料堆场采用三面围挡+顶部苫盖的抑尘措施,原料堆高不高于围挡高度,定期洒水抑尘,并控制卸料速度;进料口设置半封闭罩棚,卸料口处设垂帘,卸料口上方设置喷淋抑尘管道;搭建全封闭半地下式钢结构厂房,厂房进出口处设垂帘或卷闸门,在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节点处配套集尘装置+袋式除尘装置+1根20m 高排气筒,沿线破碎、筛分等主要产尘节点处配套增设喷雾抑尘装置,厂房外皮带输送实现全封闭;搭建全封闭半地下式成品库,出入口设垂帘或卷闸门,控制单次装料时长;厂内运输道路硬化,配套洒水车定期对运输道路洒水抑尘,厂外运输应实现密闭化运输,禁止超载,避免撒落;

优化施工布局,确保扬尘和废气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应要求。

(二)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洗砂废水和压滤废水均处于生产工艺末端,且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均为SS,上述两股废水进行合并处理,主要通过厂区内配套设置1座沉淀罐(R=3.9m,H=13m)

沉淀处理,沉淀过程中添加絮凝剂加速SS沉淀速度与去除率,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的废水可排至厂区内配套设置的3座容积均为 450m3的循环水池内回用于洗砂工序,无废水外排。

出场车辆冲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洗车平台布置一般离厂区大门较近,通过在洗车平台下方设置1座容积为15m3的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使上清液循环回用于出场车辆冲洗不外排。项目厂区内设置水冲厕并配套1座10m3的化粪池针对日常办公生活盥洗废水进行有效收集,该废水需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道进县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外排,禁止直排。

(三)通过优先选用较先进的、产噪较小的机械设备源头降低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日常管理,禁止车辆鸣笛,禁止超载,限制场内行驶速度等,机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严格管理运输车辆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南、北两侧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区标准。

(四)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产设备检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液及含油抹布。 (略) 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 2001)进行建设,做到防风、防雨、防渗,设置堵截渗漏的裙角及泄露液体收集装置,并设置消防设施,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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