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110-0909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变更A110-0909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A110-0909宗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与铁岗水库路交汇处西侧,总用地面积14842.49平方米,土地权 (略) (略) 、 (略) 乾兴 (略) 。该宗地于2014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4-0022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由“ (略) (略) ”调整为“ (略) (略) 、 (略) 乾兴 (略) ”。
二、项目名称由“ (略) (略) 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为“兴汇商业大厦(暂定名)”。
三、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51950平方米,其中商业≤30000平方米、办公≤219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30000平方米、办公219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6000平方米”。
四、容积率由“≤3.5”调整为“≤3.91”。
五、备注增加“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六、备注增加“项目应配套 (略) 相关设施,并满足《 (略) (略) 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
七、备注增加“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八、备注增加“项目应当按照《 (略) 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九、备注增加“允许该用地与其它宗地地下连通,在后续工程设计中,分属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宗地需满足独立管理要求”。
十、备注增加“该用地进入1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3461.96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备注增加“该项目名称以建筑物命名批复为准”。
十二、备注增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4-0022号)收回作废”。
十三、备注删除“该地块需在地下配置不少于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交首末站”。
十四、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
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A110-0909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A110-0909宗地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前进二路与铁岗水库路交汇处西侧,总用地面积14842.49平方米,土地权 (略) (略) 、 (略) 乾兴 (略) 。该宗地于2014年3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4-0022号)。现用地单位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由“ (略) (略) ”调整为“ (略) (略) 、 (略) 乾兴 (略) ”。
二、项目名称由“ (略) (略) 非农建设用地”调整为“兴汇商业大厦(暂定名)”。
三、建筑面积由“总建筑面积51950平方米,其中商业≤30000平方米、办公≤219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调整为“总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其中商业30000平方米、办公219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6000平方米”。
四、容积率由“≤3.5”调整为“≤3.91”。
五、备注增加“项目范围内配建的停车位须设置充电桩,设置比例应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30%,剩余停车位应全部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六、备注增加“项目应配套 (略) 相关设施,并满足《 (略) (略) 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要求”。
七、备注增加“建筑方案设计应落实《 (略) 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
八、备注增加“项目应当按照《 (略) 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则》的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并满足《 (略) 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
九、备注增加“允许该用地与其它宗地地下连通,在后续工程设计中,分属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宗地需满足独立管理要求”。
十、备注增加“该用地进入12号线轨道安全保护区3461.96平方米,用地单位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意见同意后,方可办理该用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一、备注增加“该项目名称以建筑物命名批复为准”。
十二、备注增加“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BA-2014-0022号)收回作废”。
十三、备注删除“该地块需在地下配置不少于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交首末站”。
十四、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天(2023年4月15日-2023年4月24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也将在以下几个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录下列网站进行浏览查询: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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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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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曾工,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A110-0909宗地位置示意图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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