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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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略) 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

通讯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1

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品质提升项目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泉惠环评〔2023〕表27号

2

(略) 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略)

2023年4月7日

泉惠环评〔2023〕表28号

3

惠安县东风溪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泉惠环评〔2023〕表29号

4

福建惠 (略) 异型建材等生产项目

福建惠 (略)

2023年4月11日

泉惠环评〔2023〕表30号

5

(略) (略) 铝艺大门等生产项目

(略) (略)

2023年4月11日

泉惠环评〔2023〕表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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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日—2023年4月15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

通讯地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1

二氧化碳回收装置品质提升项目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泉惠环评〔2023〕表27号

2

(略) 木质家具生产项目

(略)

2023年4月7日

泉惠环评〔2023〕表28号

3

惠安县东风溪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

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泉惠环评〔2023〕表29号

4

福建惠 (略) 异型建材等生产项目

福建惠 (略)

2023年4月11日

泉惠环评〔2023〕表30号

5

(略) (略) 铝艺大门等生产项目

(略) (略)

2023年4月11日

泉惠环评〔2023〕表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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