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4-17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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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3-04-1716:3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晶辉塑料真空镀膜厂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略) 上溪镇岩湖路20号

(略) 晶辉塑料真空镀膜厂

企业现投资300万元,租 (略) 上溪镇岩湖路2 (略) 富塘饰品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租用建筑面积约950m2,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包括UV喷涂线1条、真空镀膜机1台等,建设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项目。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义亭运营部处理。

2、废气:喷涂车间密闭收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漆渣、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钨丝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2

(略) (略) 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义亭镇姑塘区块( (略) (略) 内)

(略) (略)

企业拟投资700万元,新购置1台15t/h生物质气化设备及燃气锅炉设备,淘汰原先6t/h天然气锅炉,并将原先的2台8t/h的天然气锅炉转为备用。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气化炉冷却水、气化炉水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不足;锅炉排污水用于气化炉水封水补水;软水制备系统依托原有设备。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SCR脱硝+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8m以上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催化剂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炉渣、收集的粉尘可交由砖瓦厂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晶辉塑料真空镀膜厂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建设项目

(略) 上溪镇岩湖路20号

(略) 晶辉塑料真空镀膜厂

企业现投资300万元,租 (略) 上溪镇岩湖路2 (略) 富塘饰品厂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加工,租用建筑面积约950m2,项目建成后主要设备包括UV喷涂线1条、真空镀膜机1台等,建设年加工50吨塑料配件项目。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 (略) 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 (略) (略) 义亭运营部处理。

2、废气:喷涂车间密闭收集,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气一起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主要生产设备加装减振基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漆渣、化学品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废活性炭、喷淋废水、废过滤棉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钨丝等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2

(略) (略) 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技改项目

(略) 义亭镇姑塘区块( (略) (略) 内)

(略) (略)

企业拟投资700万元,新购置1台15t/h生物质气化设备及燃气锅炉设备,淘汰原先6t/h天然气锅炉,并将原先的2台8t/h的天然气锅炉转为备用。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1、废水:气化炉冷却水、气化炉水封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不足;锅炉排污水用于气化炉水封水补水;软水制备系统依托原有设备。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锅炉进行低氮燃烧,锅炉烟气经“SCR脱硝+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8m以上高空排放。

3、噪声:合理布局;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催化剂等危险固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实行资源化再利用;炉渣、收集的粉尘可交由砖瓦厂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

联 系 人: (略) 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望道路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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