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关于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关于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略) 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关于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批复,因土地报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期由“12个月(2021年6月-2022年5月)”调整为“16个月(2023年10月-2025年1月)”。请你单位据此加快办理项目前期工作。
二、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有效期延长12个月。
三、本批复文件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工期和延期,与原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件一并使用方为有效。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
关于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批复
(略) 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对“关于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有效期延期的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天元区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经我局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批复,因土地报批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在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件有效期内开工建设,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期由“12个月(2021年6月-2022年5月)”调整为“16个月(2023年10月-2025年1月)”。请你单位据此加快办理项目前期工作。
二、同意群丰镇响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有效期延长12个月。
三、本批复文件仅用于调整项目建设工期和延期,与原株天发改审〔2021〕52号文件一并使用方为有效。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等
(略) 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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