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公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我 (略) 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十四五”以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协助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行为。
(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十四五”以来,本市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采样、数据分析、出具报告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近两年,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在监测采样、数据分析、出具报告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二、受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此次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
电子邮箱:*@163.com
举报信箱: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104办公室
四、举报要求
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客观真实,要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没有事实证据的举报一律不受理。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我 (略) 范围内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
一、举报范围
(一)“十四五”以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在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和协助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环节弄虚作假行为。
(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参与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三)“十四五”以来,本市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采样、数据分析、出具报告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近两年,碳排放检验检测机构在监测采样、数据分析、出具报告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行为。
二、受理时间
本公告长期有效,此次受理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28-*
电子邮箱:*@163.com
举报信箱: (略) 生态环境局综合办公楼104办公室
四、举报要求
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客观真实,要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于没有事实证据的举报一律不受理。
特此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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