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贺州供电局:
《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18-*-44-02-*]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平桂区,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以《关于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环审〔2014〕56号)对原项目进行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道石~丹村I、II110kV线路工程。1.原环评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道石~丹村Ⅰ、Ⅱ110kV线路:线路采用双回路架设,线路全长2×10km;2.变更后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道石~丹村I、II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7.7km,按双回路钢管杆+电缆混合建设,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6.1km,电缆线路长约1.6km。
(二)110kV五城线迁改工程:迁改110kV五城线,长度约0.4km,按双回路角钢塔架设。
(三)变电站工程、220kV道石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工程两项建设内容和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二、环境保护目标
北京华恒基业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
(一)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声环境、电磁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存在12处声和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报告表。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充分停留处理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不得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土石方、运输和堆存物料做好封闭覆盖,对施工场地及时清扫、洒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弃土后期用作厂区的绿化用土,永久弃土和不可回收的建 (略) 政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声环境环保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所经路径保护目标等声环境应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相关标准。
(六)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收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的20日内,将《报告表》 (略) 昭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贺州供电局:
《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线路部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018-*-44-02-*]及其报批申请等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 (略) 平桂区,属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略) 环境保护局以《关于110kV丹村(城南)送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贺环审〔2014〕56号)对原项目进行批复。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一)道石~丹村I、II110kV线路工程。1.原环评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道石~丹村Ⅰ、Ⅱ110kV线路:线路采用双回路架设,线路全长2×10km;2.变更后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道石~丹村I、II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17.7km,按双回路钢管杆+电缆混合建设,其中架空线路长约16.1km,电缆线路长约1.6km。
(二)110kV五城线迁改工程:迁改110kV五城线,长度约0.4km,按双回路角钢塔架设。
(三)变电站工程、220kV道石变电站扩建出线间隔工程两项建设内容和规模与原环评一致。
二、环境保护目标
北京华恒基业 (略) 编制的《报告表》表明:
(一)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二)声环境、电磁环境主要保护目标:项目评价范围内存在12处声和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具体见报告表。
三、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四、项目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充分停留处理后,上清液用作施工场地洒水,不得外排。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严格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土石方、运输和堆存物料做好封闭覆盖,对施工场地及时清扫、洒水。
(三)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临时弃土后期用作厂区的绿化用土,永久弃土和不可回收的建 (略) 政建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沿线敏感点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控制限值。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声环境环保措施,确保输电线路所经路径保护目标等声环境应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相关标准。
(六)落实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收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保护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调试的具体时间并请以书面形式函告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竣工环境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未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的20日内,将《报告表》 (略) 昭平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17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