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0日,受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现状已建区域、各类限制性条件与规划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其中平安大道北侧、金 (略) 为核心的北部组团包含现状污水处理厂、热电厂等区域基础设施,总面积7.59平方公里;平安大道南侧的南部组团较为规整,主要分布着部分现状三类工业企业,总面积3.14平方公里;金东三街、平北六路的东部组团相对较小的飞地,是化工类小企业聚集区,总面积0.47平方公里。园区总用地面积为11.2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定位
克拉玛依高新化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为:以环烷基原油生产炼油、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为主,油气深加工产业为辅,打造环境优美、风貌优良的重点优势工业聚集区。
(4)规划布局
依照《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高新区)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的用地布局形式,同时针对园区现状建设状况、自然条件等特点,设定为“三区两组团”的规划布局结构。
三区:以克拉玛依石化为主导的环烷基原油生产炼油区;平北六路以南,平安大道以北的油田助剂、碳基新材料产业区;以及平安大道以南、平南三路以北以生物基新材料为主的产业区。
两组团:两组团分别为平南一路以南中园所形成的的高分子材料组团;金东三街以西AA中园形成的油气深加工组团。
(5)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767.5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68.16%。规划二类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63.3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63%。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0.26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5.35%。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2.1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0.1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0.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71%。规划绿地面积为112.16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9.96%,均为防护绿地。
(6) (略) 政工程规划
①供水规划
规划期内由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水厂统一向本规划园区供水,水厂供水规模为5万m3/d,水厂占地面积为5公顷。规 (略) 政供水管道供给,充分利用现有管网,对老旧供水管道进行改造,综合考虑本规划区内管网系统与周边管网系统的综合协调,为周边地区留有供水通道。规划供水管道在各主、次干道道路上沿路敷设,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确保供水可靠性。
②排水规划
规划区内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不完全分流制。克拉玛依高新区化工园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部,因此不再单独新建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的污水处理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的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规划要求工业废水首先在各化工类企业的内部进行一定程度的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排入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A标准方可排放。达标污水全部用于园区生态绿化和工业循环、重复利用。
③供热规划
高新区化工园的供热热源不单独建设,而是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建设。高新区化工园西部组团供热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热源供热,东部组团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热源供热。
④环卫规划
环卫站:本次规划工设置两处环卫站。分别用于南侧园区和北侧园区的环卫工作。其中北侧环卫站位于3号园中园地块。科技大道与经七路交汇处。南侧环卫站位于4号园中园地块范围内,经六路东侧。
危废转运站:危废转运站位于4号园中园地块范围内,二类仓储物流用地处,用于危废品的收集以及转运。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工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南湖北路215号高层三楼
联系人:张工(*@*q.com)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意见反馈。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 (略) 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园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10日,受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委托,新疆天合 (略) 承担了“《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化工园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通过对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现状已建区域、各类限制性条件与规划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其中平安大道北侧、金 (略) 为核心的北部组团包含现状污水处理厂、热电厂等区域基础设施,总面积7.59平方公里;平安大道南侧的南部组团较为规整,主要分布着部分现状三类工业企业,总面积3.14平方公里;金东三街、平北六路的东部组团相对较小的飞地,是化工类小企业聚集区,总面积0.47平方公里。园区总用地面积为11.2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3)规划定位
克拉玛依高新化工业园的功能定位为:以环烷基原油生产炼油、碳基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为主,油气深加工产业为辅,打造环境优美、风貌优良的重点优势工业聚集区。
(4)规划布局
依照《克拉玛依石油化工工业园区(高新区)总体规划修编(2013—2030)》的用地布局形式,同时针对园区现状建设状况、自然条件等特点,设定为“三区两组团”的规划布局结构。
三区:以克拉玛依石化为主导的环烷基原油生产炼油区;平北六路以南,平安大道以北的油田助剂、碳基新材料产业区;以及平安大道以南、平南三路以北以生物基新材料为主的产业区。
两组团:两组团分别为平南一路以南中园所形成的的高分子材料组团;金东三街以西AA中园形成的油气深加工组团。
(5)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三类工业用地面积为767.55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68.16%。规划二类仓储物流用地面积为63.3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面积的5.63%。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0.26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5.35%。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2.1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0.19%。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20.6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0.71%。规划绿地面积为112.16公顷,占总规划用地面积比例为9.96%,均为防护绿地。
(6) (略) 政工程规划
①供水规划
规划期内由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水厂统一向本规划园区供水,水厂供水规模为5万m3/d,水厂占地面积为5公顷。规 (略) 政供水管道供给,充分利用现有管网,对老旧供水管道进行改造,综合考虑本规划区内管网系统与周边管网系统的综合协调,为周边地区留有供水通道。规划供水管道在各主、次干道道路上沿路敷设,形成环状供水管网,确保供水可靠性。
②排水规划
规划区内的排水体制采用雨污不完全分流制。克拉玛依高新区化工园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部,因此不再单独新建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化工园的污水处理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有的2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规划要求工业废水首先在各化工类企业的内部进行一定程度的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排入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18918-2002)一级A标准方可排放。达标污水全部用于园区生态绿化和工业循环、重复利用。
③供热规划
高新区化工园的供热热源不单独建设,而是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一建设。高新区化工园西部组团供热依托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二热源供热,东部组团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热源供热。
④环卫规划
环卫站:本次规划工设置两处环卫站。分别用于南侧园区和北侧园区的环卫工作。其中北侧环卫站位于3号园中园地块。科技大道与经七路交汇处。南侧环卫站位于4号园中园地块范围内,经六路东侧。
危废转运站:危废转运站位于4号园中园地块范围内,二类仓储物流用地处,用于危废品的收集以及转运。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名称: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工
单位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天合 (略)
单位地址:新 (略) 南湖北路215号高层三楼
联系人:张工(*@*q.com)
单位联系方式:099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在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进行意见反馈。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 (略) 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环保意见和建议。
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园区管委会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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