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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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3日, (略) 石化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 (略) 批复(国函[2022]56号)的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升级后的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60.5335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60.53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金东八街,南至奎北公路,西至石化大道,北至217国道;区块二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中央大道,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区块三与区块二之间的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区块二与区块三之间的空地,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平北二路。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5年,高新区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油气炼化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持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发展质效不断提升,集群效应不断显现,开放合作、融合发展不断深化,绿色发展成为显著特色。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

远期目标:到2035年,高新区产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成型,以油气炼化、装备制造为主导的完备产业链形成,建成3个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产城融合格局初步具备。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模式广泛形成,产业劳动生产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得到质的提升,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规模目标为931亿元。

(3)总体产业定位

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契机,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石油石化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克拉玛依千亿级产业集群,以石油化工、环保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新能源、循环经济、商贸物流仓储、环保建材、技术服务为协同产业,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的可持续发展新态势,将高新区 (略) 工业主阵地,经济新增长极, (略) 优化升级先行区。

(4)空间结构及产业功能分区

规划以“组团结构、弹性混合、创新活力”为功能分区的理念,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高新区整体空间结构,将高新区划分为七类分区,包括化工产业区、战略新兴产业区、制造与技术服务产业区、物流仓储区、货运枢纽区、建材产业区、综合服务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中石油克拉 (略) 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全部由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污水库。高新区内其他企业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出水夏季用于荒漠灌溉,冬季储存至储水池中。

2、废气:规划运营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燃料燃烧废气、粉尘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预测结果,高新区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3、土壤、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状况下,高新区的建设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非正常状况下,高新区企业如能及时排查事故,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则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

4、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强高新区内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就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及运输,则交通噪声对它们的影响也可以接受。

5、固废:主要是高新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 (略) 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高新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随着高新区的持续建设,高新区内原有的空置地及居住用地逐渐被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等建设用地所取代,土地利用格局向单一化方向发展。高新区由于已开发多年,区内生态多为人工生态,高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对该区域的物种多样性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由于高新区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大型野生动物早已在这个区域消亡,现存的野生动物为一些常见的小型爬行类动物、小型啮齿类动物和鸟类。严格执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各企业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高新区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影响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风险、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等。针对高新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评价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在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条件下,高新区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确保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发生事故后及时有效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应对的情况下,高新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按受的。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及高新区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地表水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节约用水,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清污分流、排污管网,回用水管网规范化。加强用水、排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制定并落实中水回用实施方案,确保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选择节水工艺,鼓励一水多用和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足够的防渗措施;对构筑物周围地面、池底、污水管管沟及各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环节和部位进行分区防控,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以处置事故发生时的废水污染物。同时制定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园区的应急预案体系中。

4、噪声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高新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噪声等。企业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处置措施

高新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土壤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

高新区对在产重点企业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区内及周边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并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园区环境管理系统。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土地供应和生态用地。提高规划区域生态绿地的系统性,依据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示范发展的生态空间。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高新区应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情况,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区内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储运过程风险控制,并编制《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队*,开展应急演练与技术培训等。

四、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

在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的落实;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产。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规划实施单位( (略) 石化工 (略) )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 (略) )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下载。

网址: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以下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 (略) 石化工 (略)

通讯地址: (略) 白碱滩区门户路95号

联系人:迪工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 (略)

通讯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石化工 (略)

2023年4月17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2月13日, (略) 石化工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本规划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 (略) 高新区产业发展战略及空间布局规划(2022-2035)

规划范围: (略) 批复(国函[2022]56号)的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升级后的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面积60.5335平方公里,共三个区块。区块一规划面积60.5329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金东八街,南至奎北公路,西至石化大道,北至217国道;区块二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中央大道,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区块三与区块二之间的空地;区块三规划面积0.0003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东至热动力中心项目,南至区块二与区块三之间的空地,西至金西三街,北至平北二路。

规划期限:2022~2035年,近期2022~2025年,远期2026~2035年

(2)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5年,高新区产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油气炼化能力进一步提升,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持续完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创新能力、发展质效不断提升,集群效应不断显现,开放合作、融合发展不断深化,绿色发展成为显著特色。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年均增长7%左右。

远期目标:到2035年,高新区产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成型,以油气炼化、装备制造为主导的完备产业链形成,建成3个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千亿级产业集群,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形成规模,产城融合格局初步具备。智能、绿色的先进制造模式广泛形成,产业劳动生产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得到质的提升,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高新区工业总产值规模目标为931亿元。

(3)总体产业定位

以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契机,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石油石化创新中心建设,积极打造克拉玛依千亿级产业集群,以石油化工、环保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为主导产业,以新能源、循环经济、商贸物流仓储、环保建材、技术服务为协同产业,形成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的可持续发展新态势,将高新区 (略) 工业主阵地,经济新增长极, (略) 优化升级先行区。

(4)空间结构及产业功能分区

规划以“组团结构、弹性混合、创新活力”为功能分区的理念,对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高新区整体空间结构,将高新区划分为七类分区,包括化工产业区、战略新兴产业区、制造与技术服务产业区、物流仓储区、货运枢纽区、建材产业区、综合服务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中石油克拉 (略) 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全部由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至污水库。高新区内其他企业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后的出水夏季用于荒漠灌溉,冬季储存至储水池中。

2、废气:规划运营期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燃料燃烧废气、粉尘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废气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预测结果,高新区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的影响。

3、土壤、地下水:根据预测结果,在正常状况下,高新区的建设不会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非正常状况下,高新区企业如能及时排查事故,并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恢复措施,则对区域土壤及地下水造成的影响较小。

4、噪声:主要环境影响来自设备噪声及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加强高新区内噪声源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就可以将声环境质量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对居民区等声环境敏感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防护措施,减少夜间施工及运输,则交通噪声对它们的影响也可以接受。

5、固废:主要是高新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以综合利用为主;危险废物则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 (略) 环卫部门清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在相关措施落实的情况下,高新区固废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6、生态:随着高新区的持续建设,高新区内原有的空置地及居住用地逐渐被工矿用地、仓储用地等建设用地所取代,土地利用格局向单一化方向发展。高新区由于已开发多年,区内生态多为人工生态,高新区的进一步开发建设对该区域的物种多样性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由于高新区范围内人类活动频繁,大型野生动物早已在这个区域消亡,现存的野生动物为一些常见的小型爬行类动物、小型啮齿类动物和鸟类。严格执行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污染防治措施,各企业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高新区建设对区域生态系统功能影响可以接受。

7、环境风险:规划实施后主要环境风险因素包括火灾爆炸风险、有毒有害物质泄漏风险等。针对高新区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污染事故如泄漏、火灾、爆炸等,评价提出初步的防范对策措施和突发事故应急方案,在各项环保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条件下,高新区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后所产生的环境风险。在加强管理、确保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发生事故后及时有效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应对的情况下,高新区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按受的。

三、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大气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优化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严格节能环保准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及高新区企业废气排放监管,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及扬尘污染控制,严格执行大气特别排放限值、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

2、地表水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加强项目管理,实行源头控制,节约用水,积极推行废水资源化,清污分流、排污管网,回用水管网规范化。加强用水、排水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制定并落实中水回用实施方案,确保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产、以水定发展,选择节水工艺,鼓励一水多用和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跟踪监测、信息公开”的原则,对企业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池等采取足够的防渗措施;对构筑物周围地面、池底、污水管管沟及各易发生跑冒滴漏的环节和部位进行分区防控,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事故池,以处置事故发生时的废水污染物。同时制定地下水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纳入园区的应急预案体系中。

4、噪声污染以及防治措施

高新区内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中的机械噪声和进出车辆产生噪声等。企业噪声源须采用隔声、吸声和消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必要时应设置隔声带,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处置措施

高新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6、土壤环境保护及治理措施

高新区对在产重点企业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在区内及周边布设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并定期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纳入园区环境管理系统。严格环境准入,防止新建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7、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土地供应和生态用地。提高规划区域生态绿地的系统性,依据基本生态控制线,保证示范发展的生态空间。加强防护绿地建设,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8、风险防范处置措施

高新区应根据环境风险评价情况,建立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区内企业的环境风险管理,加强储运过程风险控制,并编制《高新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及应急预案》,建设环境应急队*,开展应急演练与技术培训等。

四、评价初步结论

本规划符合相关规划要求,规划产业定位符合区域产业发展方向。

在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优化调整建议的落实;在引进项目时严格把关,确保满足清洁生产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产。对进入项目加强环保监督管理力度,将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是可以缓解和接受的,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如需查阅报告书简本可通过规划实施单位( (略) 石化工 (略) )或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 (略) )联系方式联系查阅或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实施的所有社会人士。

2、主要事项

(1)公众对规划实施的建设性意见。

(2)公众对规划采取的环境保护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包括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保护和固体废物处置等。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进行下载。

网址:http://**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以下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名称: (略) 石化工 (略)

通讯地址: (略) 白碱滩区门户路95号

联系人:迪工

联系电话:*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 (略)

通讯地址: (略) 玄武区花园路11号 邮编:*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九、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略) 石化工 (略)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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