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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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

受湛江 (略) 委托,我单位正在开展《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现公示该项目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
项目概要: (略) 本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0万元在清远民族工业园14-07-01-01、14-07-01-02地块建设“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1227.21m2,建筑面积18973m2,本项目拟分2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功能母粒2万t,其中环保钙锌稳定剂6000t,钡锌稳定剂2000t,PVC复合加工助剂2000t,碳酸氢钠改性发泡剂4000t,功能助剂母粒2400t,发泡剂母粒3600t、二期年产2.0万吨新型发泡材料,其中PP\PE\PET发泡型材12000t,PP\PE\PET发泡板材8000t。。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并对污染物排放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略) 本 (略)

联系人:彭本权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自治区) (略) /县(区)/乡(街道)清远民族工业园14-07-01-01、14-07-01-02地块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广东

受湛江 (略) 委托,我单位正在开展《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现公示该项目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相关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
项目概要: (略) 本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拟投资20000万元在清远民族工业园14-07-01-01、14-07-01-02地块建设“广东省本奇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橡塑发泡制品、助剂及母粒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1227.21m2,建筑面积18973m2,本项目拟分2期建设,其中一期年产功能母粒2万t,其中环保钙锌稳定剂6000t,钡锌稳定剂2000t,PVC复合加工助剂2000t,碳酸氢钠改性发泡剂4000t,功能助剂母粒2400t,发泡剂母粒3600t、二期年产2.0万吨新型发泡材料,其中PP\PE\PET发泡型材12000t,PP\PE\PET发泡板材8000t。。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源强预测、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并对污染物排放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做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交意见。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名称: (略) 本 (略)

联系人:彭本权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自治区) (略) /县(区)/乡(街道)清远民族工业园14-07-01-01、14-07-01-02地块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略) (略)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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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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