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
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玛曲县县城西侧、国道 G345 东侧、格萨尔西街南侧;
(4)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000.40 m2(合 120 亩),总建筑面积为 54000.00 m2,共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为新建门诊医技楼、新建急诊楼、新建行政办公楼、 (略) 楼(床位数 300 张)、新建传染病区(床位数 60 张)、新建发热门诊、新建高压氧舱、新建液氧站、新建污水处理站等,二期工程主要功能为 150 床康养中心。
(5)项目总投资:45000.00 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玛曲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格萨尔西街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欣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64号(金河大厦第01单元12层010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3年4月16日起进行全网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玛曲县区域医疗暨公共卫生应急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易地重建);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玛曲县县城西侧、国道 G345 东侧、格萨尔西街南侧;
(4)建设内容及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为80000.40 m2(合 120 亩),总建筑面积为 54000.00 m2,共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为新建门诊医技楼、新建急诊楼、新建行政办公楼、 (略) 楼(床位数 300 张)、新建传染病区(床位数 60 张)、新建发热门诊、新建高压氧舱、新建液氧站、新建污水处理站等,二期工程主要功能为 150 床康养中心。
(5)项目总投资:45000.00 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玛曲县卫生健康局
地址: (略) 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格萨尔西街
联系人:郭主任 联系电话:*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甘肃欣 (略)
地址: (略) 安宁区沙井驿街道北滨河西路1264号(金河大厦第01单元12层010室)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不限,自2023年4月16日起进行全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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