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运输廊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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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公用运输廊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交 (略) 公用运输廊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交 (略) 公用运输廊道工程

建设地点:

东至县,路经葛公镇、洋湖镇、尧渡镇、张溪镇、东流镇

建设单位:

安徽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4月10日

项目概况:

该公用运输廊道工程位于东至县,路经葛公镇、洋湖镇、尧渡镇、张溪镇、东流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1.88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廊道起点从柯家村矿区东侧开始,西行至东流产业园,到东流港区中转仓为止,廊道全长约 27.2km,整条廊道由封闭式架空廊道和山体隧道组成,其中架空段约 18.848 公里,隧道段约 8.352 公里。全线共设置 6 处隧道,沿途设置 8 座转运站(分别为:柯家村转运站、天井村转运站、神龙山转运站、长岭转运站、禾丰村转运站、张岗村转运站、东流转运站、城东村转运站)及生产辅助配套设施。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2〕108 号文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廊道建设改变沿线矿山传统运输模式,符合矿业绿色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等有关规划和环境政策要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8.4912 公顷(永久占地 26.93 公顷,临时占地 11.5612 公顷),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加强边坡支护等,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优化施工方式,优化跨湖跨河廊道桥设计,落实不在河提、水库内设置建筑物设计要求。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中转堆场管理,加强综合利用,实现不产生永久弃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时在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对于架空段廊道两侧 200m 范围内存在敏感点的区域,在面向敏感点一侧增设吸声材料、隔声玻璃(长度应不小于受影响敏感点长度的两倍)。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强化必要的防治措施。环评预测仅对廊道进行整体封闭隔声的情况下,经过约 100米的距离衰减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的昼间和夜间标准限值。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廊道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书面反映。

(三)落实施工期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弃土(渣)场、材料临时堆放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转运站封闭,转运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在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就近暂存于转运站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在神龙山转运站、禾丰村转运站及东流转运站各设置一处面积约 5m2的危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灰直接落入皮带进入产品外售不外排,废皮带更换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056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交 (略) 公用运输廊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安徽交 (略) 公用运输廊道工程

建设地点:

东至县,路经葛公镇、洋湖镇、尧渡镇、张溪镇、东流镇

建设单位:

安徽交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 (略)

受理时间:

2022年4月10日

项目概况:

该公用运输廊道工程位于东至县,路经葛公镇、洋湖镇、尧渡镇、张溪镇、东流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31.88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廊道起点从柯家村矿区东侧开始,西行至东流产业园,到东流港区中转仓为止,廊道全长约 27.2km,整条廊道由封闭式架空廊道和山体隧道组成,其中架空段约 18.848 公里,隧道段约 8.352 公里。全线共设置 6 处隧道,沿途设置 8 座转运站(分别为:柯家村转运站、天井村转运站、神龙山转运站、长岭转运站、禾丰村转运站、张岗村转运站、东流转运站、城东村转运站)及生产辅助配套设施。项目经东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发改备〔2022〕108 号文予以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廊道建设改变沿线矿山传统运输模式,符合矿业绿色发展、运输结构调整等有关规划和环境政策要求;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38.4912 公顷(永久占地 26.93 公顷,临时占地 11.5612 公顷),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加强边坡支护等,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优化施工方式,优化跨湖跨河廊道桥设计,落实不在河提、水库内设置建筑物设计要求。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中转堆场管理,加强综合利用,实现不产生永久弃渣。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昼间施工时在施工场地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对于架空段廊道两侧 200m 范围内存在敏感点的区域,在面向敏感点一侧增设吸声材料、隔声玻璃(长度应不小于受影响敏感点长度的两倍)。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强化必要的防治措施。环评预测仅对廊道进行整体封闭隔声的情况下,经过约 100米的距离衰减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的昼间和夜间标准限值。配合沿线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廊道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和优化调整,噪声超标范围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必要时,合理优化调整涉及居住用地的相关区域规划。你公司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划控制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书面反映。

(三)落实施工期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弃土(渣)场、材料临时堆放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转运站封闭,转运粉尘经集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在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就近暂存于转运站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在神龙山转运站、禾丰村转运站及东流转运站各设置一处面积约 5m2的危废暂存间,除尘器收集灰直接落入皮带进入产品外售不外排,废皮带更换后直接交由厂家回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受理地点: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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