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 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 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花园乡 |
建设单位: |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2年4月10日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位于东至县花园乡,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22966.6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8 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130 等级公路中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 G35 济广高速原预留的服务区与互通共址的 A 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互通 A 匝道从花园乡 35kV 变电站东向西南延伸,从花园新桥南侧跨越尧渡河后向北利用现状 X017 走廊穿越花园乡集镇范围,在万善桥西侧跨越尧渡河支流后于万善桥北岸西侧约 120m 处顺接现状X017。G35 济广高速公路拼宽长度 1125m,新建匝道工程(A、B、C、D、E、F、G)长约 4361.123m,其中 A 匝道为对向三/双车道,路基宽19.5m(部分路段 13/12m);B、D、E、F、G 为单向单车道,路基宽 10.5m;C为单向双车道,路基宽 10.5m。同时新建收费站 1 处,设计桥梁 3 座;涵洞、通道共计 11 处。 (略) 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总占地 34.96 hm2,其中新增占地 15.76hm2,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符合供地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加强边坡支护等,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优化施工方式,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工应采用钢护筒法。严禁将泥浆废水、泥渣及施工废弃物等向施工水域排放。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对弃渣进行再利用或经改良后进行综合利用,加强临时弃土场建设管理,不得在工程临近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大临工程。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在敏感点较密集处(如花园村、花园街道、花园中学)加设具有吸声隔声效果的移动式声屏障。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坳家岭路段YK922+850-YK923+300 西侧采取安装高 3.5m,总长450m 的声屏障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强化必要的防治措施。 (三)落实施工期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弃土(渣)场、材料临时堆放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收费站管理区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 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浇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收费站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废油脂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关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 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G35 济广高速公路东至花园互通立交工程 |
建设地点: | 东至县花园乡 |
建设单位: | 东至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交通规划 (略) (略) |
受理时间: | 2022年4月10日 |
项目概况: | 该工程位于东至县花园乡,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总投资22966.6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8 万元。项目环评类别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130 等级公路中其他”,项目建设性质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 G35 济广高速原预留的服务区与互通共址的 A 型单喇叭互通立交方案,互通 A 匝道从花园乡 35kV 变电站东向西南延伸,从花园新桥南侧跨越尧渡河后向北利用现状 X017 走廊穿越花园乡集镇范围,在万善桥西侧跨越尧渡河支流后于万善桥北岸西侧约 120m 处顺接现状X017。G35 济广高速公路拼宽长度 1125m,新建匝道工程(A、B、C、D、E、F、G)长约 4361.123m,其中 A 匝道为对向三/双车道,路基宽19.5m(部分路段 13/12m);B、D、E、F、G 为单向单车道,路基宽 10.5m;C为单向双车道,路基宽 10.5m。同时新建收费站 1 处,设计桥梁 3 座;涵洞、通道共计 11 处。 (略) 交通主管部门同意,项目总占地 34.96 hm2,其中新增占地 15.76hm2,用地已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符合供地政策,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从生态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通过永临结合、统筹布设沿线临时工程、优先使用现有道路、控制新建施工道路宽度、加强边坡支护等,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和地表开挖。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优化施工方式,跨河桥梁的基础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工应采用钢护筒法。严禁将泥浆废水、泥渣及施工废弃物等向施工水域排放。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严格控制弃渣的收集和弃放,对弃渣进行再利用或经改良后进行综合利用,加强临时弃土场建设管理,不得在工程临近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大临工程。施工前对表土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回用,加强堆存的环境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生态修复,具备条件的同步开展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严格落实环境振动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和环境管理计划,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加强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敏感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施工边界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 2.5 米。在敏感点较密集处(如花园村、花园街道、花园中学)加设具有吸声隔声效果的移动式声屏障。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建筑物布设。坳家岭路段YK922+850-YK923+300 西侧采取安装高 3.5m,总长450m 的声屏障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开展噪声、振动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强化必要的防治措施。 (三)落实施工期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强化绿色施工,选用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弃土(渣)场、材料临时堆放场等采取密闭设计或强化抑尘措施;采取密闭运输、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及路面清洗等措施,强化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加强暂存区域的环境管理,应符合防渗漏、防扬尘等相关环保要求。 (四)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收费站管理区内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 MBR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浇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屋顶排放。收费站工作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收费站污水处理设施产生废油脂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关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东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评科 |
受理地点: | 东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08 |
联系电话: | 05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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