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涟源市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湄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3.建设单位: (略) 文旅运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创 (略)
5.项目概况: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 (略) 湄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属于改扩建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需新征用地面积为*㎡(322.53亩);配套线路及管线建设40417.6m,建设内容及规模:湄江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分为五大区域,具体规模如下:
(1)塞海湖区域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建设面积*㎡,主要为湄江河谷建设,其中包含建设小火车约2200m;亲子乐园;水上游乐设施;景观打造;索桥等项目。
(2)揽月古道区域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31220㎡,建设面积26380㎡,主要为朱岩服务区露营基地建设约6000㎡;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约8830㎡;3号线道路建设约11550㎡。
(3)仙人府、香炉山景区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41853㎡,建设面积16910㎡,配套线路及管线建设7217.6m,主要为博物馆至仙人府道路改造约2450㎡;仙人府后山提质建设面积约3060㎡,给水管线2000m;香炉山整体提质建设面积约11200㎡,香炉山与仙人府连接通道、自行车赛道、康养步道建设共计5217.6m;游船更新5艘(兼顾公益班线船功能)。
(4)观音崖区域
主要为景观打造约2600㎡,观音崖及千手观音设施修缮3处。
(5)特色项目
主要为整个景区生态修复、湄江研学基地4000㎡及周边环境改造2000㎡、湄江核心景区夜景建设、黄罗湾至朱岩沿线风貌改造约200栋民居、湄江环境监测中心建设5600㎡、后溪游乐园*㎡、湄江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文体健身、整个核心景区强电建设、文旅策划等。项目总投资5291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的0.74%。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
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及减少对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及湿地公园的影响,施工中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在挖方和填方时,要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加强绿化工作,选择合适的树种或草种,在规划绿化场地范围内进行绿化恢复,这样既可以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还可以美化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关于生态保护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环保意识,禁止随意破坏项目周边植被。
(2)*生动物保护措施
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鸟类和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施工活动与鸟类迁徙高峰时间相重叠,应统筹整个区域的施工时序,在候鸟迁徙季节,加强对夜间光源的管控,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迁徙季节遇到有雾、雨或强逆风的夜晚,应停止施工。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随地乱丢,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项目施工期短,通过避免晨昏和夜间施工、加强夜间光源管控等措施来减少对*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索桥等涉水工程施工期除在枯水期进行外,还需修建围堰,围堰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围堰拆除前,根据围控面积和水深在外围设置防污屏,再清除围堰内的底部污泥;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无外排;其余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或用于景区绿化。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详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2、废气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娄政办发〔2014〕6号)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边界围挡:施工现场临近居民点朝向居民点一侧设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
(4)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工业广场占地范围内,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项目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工程。弃料及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等,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喷水压尘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
(5)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6)施工工地内部裸露地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场地洒水抑尘。
(7)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
(8)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9)施工车辆、机械应选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防止机械尾气超标排放。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
3、废水
(1)施工期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无外排;其余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或用于景区绿化。
(2)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机械及车辆冲洗,不外排。
(3)施工区初期雨水经集排水沟收集后导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排放。
(4)项目施工试压废水回用于场地除尘喷洒、施工用水或工程沿线植被的浇灌,不外排。
(5)索桥等涉水工程施工期除在枯水期进行外,还需修建围堰,围堰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围堰拆除前,根据围控面积和水深在外围设置防污屏,再清除围堰内的底部污泥。
4、噪声
由于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
(1)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围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布设。
(3)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在居民点一侧施工过程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声作用。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降低居民休息时间段车辆出入频率,居民休息时间段施工避免安排振动的施工机械,严禁施工影响沿线居民休息;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并禁止鸣喇叭。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使设备正常平稳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况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安排人工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5、固废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围堰污泥、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油泥、废弃油漆桶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土方场内基本能够做到平衡,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
本工程索桥等涉水工程会扰动施工区域河道底泥,围堰内含泥污水长时间的沉积,会在底部产生污泥,围堰拆除前应进行清理,污泥采用清淤机吸至密闭的污泥运输车,运至施工场地干化棚干化处理后,用作绿化用土。
施工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定期清掏、自然风干后,用作绿化用土。
项目隔油池油泥及装修产生的废弃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文旅运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1.项目名称: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湄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
3.建设单位: (略) 文旅运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鑫创 (略)
5.项目概况: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 (略) 湄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属于改扩建项目。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需新征用地面积为*㎡(322.53亩);配套线路及管线建设40417.6m,建设内容及规模:湄江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建设分为五大区域,具体规模如下:
(1)塞海湖区域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建设面积*㎡,主要为湄江河谷建设,其中包含建设小火车约2200m;亲子乐园;水上游乐设施;景观打造;索桥等项目。
(2)揽月古道区域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31220㎡,建设面积26380㎡,主要为朱岩服务区露营基地建设约6000㎡;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约8830㎡;3号线道路建设约11550㎡。
(3)仙人府、香炉山景区
本区域项目建设占地面积41853㎡,建设面积16910㎡,配套线路及管线建设7217.6m,主要为博物馆至仙人府道路改造约2450㎡;仙人府后山提质建设面积约3060㎡,给水管线2000m;香炉山整体提质建设面积约11200㎡,香炉山与仙人府连接通道、自行车赛道、康养步道建设共计5217.6m;游船更新5艘(兼顾公益班线船功能)。
(4)观音崖区域
主要为景观打造约2600㎡,观音崖及千手观音设施修缮3处。
(5)特色项目
主要为整个景区生态修复、湄江研学基地4000㎡及周边环境改造2000㎡、湄江核心景区夜景建设、黄罗湾至朱岩沿线风貌改造约200栋民居、湄江环境监测中心建设5600㎡、后溪游乐园*㎡、湄江景区智慧管理系统建设、文体健身、整个核心景区强电建设、文旅策划等。项目总投资52911.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0万元,占总投资的0.74%。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态
为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及减少对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及湿地公园的影响,施工中拟采取如下措施:
(1)*生植物保护措施
在挖方和填方时,要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等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在土方工程完成后,加强绿化工作,选择合适的树种或草种,在规划绿化场地范围内进行绿化恢复,这样既可以起到水土保持和防止土壤侵蚀的作用也可以吸附尘埃、净化空气,还可以美化环境。加强对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关于生态保护的宣传和培训,提高环保意识,禁止随意破坏项目周边植被。
(2)*生动物保护措施
优选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野生鸟类和哺乳类大多是晨、昏(早晨、黄昏)或夜间外出觅食,正午是鸟类休息时间。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并力求避免在晨昏和夜间施工。施工活动与鸟类迁徙高峰时间相重叠,应统筹整个区域的施工时序,在候鸟迁徙季节,加强对夜间光源的管控,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迁徙季节遇到有雾、雨或强逆风的夜晚,应停止施工。施工期间加强堆料场防护,加强施工人员的各类卫生管理,避免生活垃圾随地乱丢,减少污染,最大限度保护动物生境。项目施工期短,通过避免晨昏和夜间施工、加强夜间光源管控等措施来减少对*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影响。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的检修,以防止设备漏油现象的发生。索桥等涉水工程施工期除在枯水期进行外,还需修建围堰,围堰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围堰拆除前,根据围控面积和水深在外围设置防污屏,再清除围堰内的底部污泥;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无外排;其余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或用于景区绿化。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详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
2、废气
为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 (略) 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略) 人民政府,娄政办发〔2014〕6号)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1)边界围挡:施工现场临近居民点朝向居民点一侧设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其高度不得低于1.8m。
(2)土方工程防尘措施:土方工程包括土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
(3)建筑材料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
(4)建筑垃圾的防尘管理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表土临时堆放在工业广场占地范围内,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项目施工结束后,用于绿化工程。弃料及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等,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或定期喷水压尘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
(5)设置洗车平台,完善排水设施,防止泥土粘带。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
(6)施工工地内部裸露地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场地洒水抑尘。
(7)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不低于2000目/100cm2)或防尘布。
(8)工地应设专职人员负责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和监督。工地周围环境的保洁,施工单位保洁责任区的范围应根据施工扬尘影响情况确定,一般设在施工工地周围20米范围内。
(9)施工车辆、机械应选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机械,加强机械的维护,防止机械尾气超标排放。施工人员要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
3、废水
(1)施工期祝云峰景区整体建设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景区绿化,无外排;其余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或用于景区绿化。
(2)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机械及车辆冲洗,不外排。
(3)施工区初期雨水经集排水沟收集后导排入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期洒水降尘,不排放。
(4)项目施工试压废水回用于场地除尘喷洒、施工用水或工程沿线植被的浇灌,不外排。
(5)索桥等涉水工程施工期除在枯水期进行外,还需修建围堰,围堰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围堰拆除前,根据围控面积和水深在外围设置防污屏,再清除围堰内的底部污泥。
4、噪声
由于施工是在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
(1)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使用减振机座、围墙等措施,降低噪声。对设备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
(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高噪设备尽量远离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布设。
(3)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在居民点一侧施工过程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或设置临时围挡防护物也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隔声作用。
(4)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禁止在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量降低居民休息时间段车辆出入频率,居民休息时间段施工避免安排振动的施工机械,严禁施工影响沿线居民休息;机械车辆途经居住场所时尽可能减速慢行,并禁止鸣喇叭。
(5)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使设备正常平稳运转,避免设备非正常工况产生的高噪声污染;安排人工轮流进行机械操作,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对在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发放防声耳塞、头盔等,对工人进行自身保护。
5、固废
本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土石方、围堰污泥、沉淀池污泥、隔油池油泥、废弃油漆桶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施工期基础开挖过程土方场内基本能够做到平衡,表层土壤可妥善堆积在施工场地内的空地上,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措施,待建设完成后作为绿化用土。
本工程索桥等涉水工程会扰动施工区域河道底泥,围堰内含泥污水长时间的沉积,会在底部产生污泥,围堰拆除前应进行清理,污泥采用清淤机吸至密闭的污泥运输车,运至施工场地干化棚干化处理后,用作绿化用土。
施工沉淀池产生的污泥经定期清掏、自然风干后,用作绿化用土。
项目隔油池油泥及装修产生的废弃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施工场地内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3年4月10日至4月1 (略) 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略) 文旅运营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湄江风景区提质升级改造(二期)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涟源分局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0738—*(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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