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万全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张家口市万全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公告
为 (略) 民、青年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 (略) 万全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万全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区政字〔2023〕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房源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为新华学府小区215套(地址在原佑卫水世界对面),尊品?御景苑小区178套(地址在西豪丽景五赐大街北),二者户型面积均为60平方米左右,房屋为简装交付,满足基本入住条件, (略) 万全区 (略) 负责出租管理运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万全区具有稳 (略) 民、青年人,行政机关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市政、通信、供电、供水、金融等行业)的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2.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万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含县城规划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宣平街道管辖区)无自有住房(不动产部门认定);3.申请人须在万全区范围内在职在岗6个月以上;4.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报名(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8日)。
本次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63.com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4:00,逾期作废。申请资料包括有1.《 (略) 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单位出具证明);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出具);5.单位工作证明(企业的出具劳动合同及至少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6.《诚信承诺书》。
*@*63.com,密码Wq*在收件箱内下载《 (略) 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工作证明》和《诚信承诺书》,参考样表进行电子版填写后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核(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0日)。
1.初审。出租单位在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电子材料后进行初审,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查。
2.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出租单位报送的申请家庭电子材料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人口、就业情况进行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电话通知,并递交申请纸质资料(两份);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不予通知。
3.公示。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承租资格。
(三)房源分配
1.抽签选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分配,由申请人直接抽签确定配租房号并当场签字确认,每一个申请家庭只能配租一套房屋。抽签分配的时间、地点、顺序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如抽签人数大于租赁房源数量,按抽签规则未取得房源的申请人人(自动放弃除外)将优先列为轮候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
2.签订合同。分配结束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单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应于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华学府8号楼2单元102室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缴费,逾期未签订视为主动放弃。
四、有关事宜
(一)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为一年,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向出租单位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续租手续。
(二)租金标准。 (略) 万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8号)规定,新华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7.2元/平方米·月,尊品御景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6.7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燃气费、网络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另首次签约入住时一次性交纳25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因住户违约产生的费用,待承租人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时予以退还(未产生违约费用则全部退还)。
(三)管理规定。
1.承租期间,承租人已不在万全区工作或在万全区取得其他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2.承租人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3.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出借、损毁、破坏、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不得从事赌博、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清退处理。
4.承租期间,承租人在未经允许情况下擅自装修形成的添附 (略) 所有,不给予承租人补偿。
五、其他事项
区住建局负责本次政策解释、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出租单位负责申请受理报名、看房接待、入住办理工作。本公告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过程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区住建局监督咨询电话:0313-*
出租单位监督咨询电话:0313-*
(略) 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为 (略) 民、青年人、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根据《 (略) 万全区人民政府关于 (略) 万全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区政字〔2023〕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房源情况,现将我区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此次配租房源为新华学府小区215套(地址在原佑卫水世界对面),尊品?御景苑小区178套(地址在西豪丽景五赐大街北),二者户型面积均为60平方米左右,房屋为简装交付,满足基本入住条件, (略) 万全区 (略) 负责出租管理运营。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万全区具有稳 (略) 民、青年人,行政机关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市政、通信、供电、供水、金融等行业)的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住房困难家庭优先保障,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年满18周岁以上;2.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万全区建成区范围内(含县城规划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宣平街道管辖区)无自有住房(不动产部门认定);3.申请人须在万全区范围内在职在岗6个月以上;4.申请人及其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未享受任何住房保障。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报名(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8日)。
本次申请采取网上报名方式,*@*63.com完成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24:00,逾期作废。申请资料包括有1.《 (略) 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3.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未婚的单位出具证明);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住房证明(不动产中心出具);5.单位工作证明(企业的出具劳动合同及至少6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6.《诚信承诺书》。
*@*63.com,密码Wq*在收件箱内下载《 (略) 万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工作证明》和《诚信承诺书》,参考样表进行电子版填写后签字盖章。
(二)资格审核(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5月10日)。
1.初审。出租单位在收到申请家庭提交的电子材料后进行初审,经初审认为符合条件的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查。
2.复审。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出租单位报送的申请家庭电子材料后,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人口、就业情况进行核查,符合保障条件的电话通知,并递交申请纸质资料(两份);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不予通知。
3.公示。经复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取得承租资格。
(三)房源分配
1.抽签选房。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公开抽签方式分配,由申请人直接抽签确定配租房号并当场签字确认,每一个申请家庭只能配租一套房屋。抽签分配的时间、地点、顺序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如抽签人数大于租赁房源数量,按抽签规则未取得房源的申请人人(自动放弃除外)将优先列为轮候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租对象。
2.签订合同。分配结束后,配租对象凭选房确认单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应于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新华学府8号楼2单元102室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缴费,逾期未签订视为主动放弃。
四、有关事宜
(一)租赁期限。租赁合同为一年,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向出租单位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续租手续。
(二)租金标准。 (略) 万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3〕8号)规定,新华学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7.2元/平方米·月,尊品御景苑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6.75元/平方米·月。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期间的物业费、水电费、采暖费、燃气费、网络费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另首次签约入住时一次性交纳2500元履约保证金,用于支付因住户违约产生的费用,待承租人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时予以退还(未产生违约费用则全部退还)。
(三)管理规定。
1.承租期间,承租人已不在万全区工作或在万全区取得其他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2.承租人以隐瞒、虚报、伪造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取消承租资格,清退处理。
3.承租期间,承租人不得闲置、转租、出借、损毁、破坏、擅自调换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结构和配套设施,不得从事赌博、吸毒、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清退处理。
4.承租期间,承租人在未经允许情况下擅自装修形成的添附 (略) 所有,不给予承租人补偿。
五、其他事项
区住建局负责本次政策解释、资格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出租单位负责申请受理报名、看房接待、入住办理工作。本公告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过程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并接受社会监督。
区住建局监督咨询电话:0313-*
出租单位监督咨询电话:0313-*
(略) 万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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