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000168)
安徽碳鑫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20221000168)
评 价 信息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略)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 | |||
行业类别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略) 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 |||
项目简介 | (略) 成立于2019年03月19日,为 (略) 全资子公司,注册 (略) (略) 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华佗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张平。经营范围包括碳基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 (略) 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于2018年11月0 (略) 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并取得了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8-*- 06-03-*。该项目通过对焦化一期、二期相关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和耦合,综合利用焦炉气制*醇驰放富氢气,回收加以煤气化补碳实现年产50万吨*醇的生产规模。主要工艺由三个工段组成:气化工段(气化备煤、磨煤制粉、气化、灰黑水处理、变换冷却、CO2压缩)、净化工段(低温*醇洗、硫回收、压缩制冷)、合成工段(合成气压缩、*醇合成、*醇精馏、氢回收、PSA提氢),此外还有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辅助工程设施。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本项目)属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配套工程,为焦化装置新建一条精煤输送路线。 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法人的批复》淮发改许可〔2019〕111号, (略) 将其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018- *-06-03-*)的项目法人由 (略) 变更为 (略)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合法手续,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技术负责人 | 胡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夏炎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 | |
张秀娟 | 组员 | S** |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朱国安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张秀娟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2年12月2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 (略)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评 价 信息表 | ||||
评价报告名称 | (略)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编号:皖安评*) | |||
行业类别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略) 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 | |||
项目简介 | (略) 成立于2019年03月19日,为 (略) 全资子公司,注册 (略) (略) 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临白路华佗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为张平。经营范围包括碳基新材料、化工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生产销售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 (略) 的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于2018年11月0 (略) 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并取得了项目备案表,项目编码:2018-*- 06-03-*。该项目通过对焦化一期、二期相关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和耦合,综合利用焦炉气制*醇驰放富氢气,回收加以煤气化补碳实现年产50万吨*醇的生产规模。主要工艺由三个工段组成:气化工段(气化备煤、磨煤制粉、气化、灰黑水处理、变换冷却、CO2压缩)、净化工段(低温*醇洗、硫回收、压缩制冷)、合成工段(合成气压缩、*醇合成、*醇精馏、氢回收、PSA提氢),此外还有配套的公用工程设施及辅助工程设施。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本项目)属于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的配套工程,为焦化装置新建一条精煤输送路线。 依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变更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法人的批复》淮发改许可〔2019〕111号, (略) 将其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项目代码:2018- *-06-03-*)的项目法人由 (略) 变更为 (略) 。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2010〕第36号,2015年修订)等文件要求,完善建设项目合法手续,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 |||
技术负责人 | 胡涛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夏炎 | |
姓名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郭新姣 | 组长 | S** | |
项目组成员 (报告编制人) | 方新超 | 组员 | S** | |
张秀娟 | 组员 | S** | ||
许微微 | 组员 | S** | ||
报告审核人 | 朱国安 | |||
现场开展评价人员 | 郭新姣、张秀娟 | |||
专家评审情况 | 2022年12月2日通过评审 | |||
评价结论 | 综上所述, (略) 新增精煤输送通廊项目已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国家安监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安监总局令〔2015〕第7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 |||
现场开展照片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