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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3年4月1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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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3年4月1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

传 真:0954-*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金曜塑业年产1.5万吨高标准可回收耐候环保地膜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西吉县吉强镇(西吉工业园区滨河路北侧,园区中路西侧),地理坐标:E105°41′12.150″,N35°58′39.017″。

(略)

宁夏睿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786.67m2,总建筑面积3306m2,利用园区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农用地膜生产线16条,配备配料系统、吹塑机等设备,并分区设置原料区和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项目总投资28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2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1、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园区闲置标准化厂房,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运营期

①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吹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吹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吹塑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压级为75-9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振基础,合理平面布局,物理隔音等措施,降低场界噪声。厂界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设备检修更换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破碎返回生产线;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

传 真:0954-*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金曜塑业年产1.5万吨高标准可回收耐候环保地膜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西吉县吉强镇(西吉工业园区滨河路北侧,园区中路西侧),地理坐标:E105°41′12.150″,N35°58′39.017″。

(略)

宁夏睿 (略)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3786.67m2,总建筑面积3306m2,利用园区现有标准化厂房,建设农用地膜生产线16条,配备配料系统、吹塑机等设备,并分区设置原料区和成品区等储运工程。项目总投资28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2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1、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园区闲置标准化厂房,施工期对现有厂房内部进行改造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具体的土建施工。施工期污染源主要为设备运输及调试阶段产生的噪声、废弃包装。通过合理布局设备,合理控制安装时间的前提下,设备运输及调试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废弃包装可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运营期

①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吹塑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在吹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至“UV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吹塑机、空气压缩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声压级为75-90dB(A)之间。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振基础,合理平面布局,物理隔音等措施,降低场界噪声。厂界处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不合格产品、废活性炭、废UV灯管、设备检修更换废机油和生活垃圾。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破碎返回生产线;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通过厂区垃圾桶收集后,运至就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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