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锌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第二次环评公示-000014348/2023-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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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锌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第二次环评公示-000014348/2023-000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公司年产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冠县冠锌 (略) 成立于2011年,现有厂址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北三路中路南,主要经营范围为:锌产品技术开发,热镀锌渣(危废)处置。 (略) (略) 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冠县综合工业园区振兴路东段路北、 (略) 厂区北部空闲用地处建设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新厂区占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原有厂区将不再生产。厂内共新建生产车间1座及配套设施,设计年产3万吨铝锌硅合金。项目预计2023年12月竣工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捣渣废气、浇铸废气等。

天然气反射炉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后,与天然气反射炉熔炼废气、电炉熔炼废气、捣渣废气(单独净化处理)经1套“高效布袋除尘+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预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及《关于全面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工作的通知》(聊冠环发[2019]20号)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氟化物(以总F计)、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金属熔炼炉”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包括来自未收集的熔炼、浇铸、捣渣过程逸出的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采取强化废气收集、车间适当通风等措施,预计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碱喷淋废水、电炉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等,除碱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外,电炉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冠县嘉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出水经一干渠排入马颊河。废水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和冠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项目废水排放量小且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氧化渣、除尘器集尘、不合格锭、整理碎屑、碱喷淋塔沉淀物、浇铸浮渣、废耐火材料、废机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废布袋等,其中废液压油、废机油、氧化渣、除尘器集尘、碱喷淋塔沉淀物、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外售综合利用、返生产线再利用,固体废物均全部妥善处置。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搅拌器、空压机、电炉等,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5~95dB(A),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 (略) 总体规划、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及文件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当地环境污染贡献值不大,现状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住居民的要求;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冠锌 (略)

地址: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北三路中路南

联系人:张总电话:0635-* 电子信箱:*@*63.com

五、征求意见公众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http://**_*.html

八、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从如下链接下载(链接:http://**提取码:momn)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也可在建设单位厂址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有效,即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截至2023年4月24日。

山东冠锌 (略)

2023年4月18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公司年产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的有关情况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山东冠县冠锌 (略) 成立于2011年,现有厂址位于冠县工业园区北三路中路南,主要经营范围为:锌产品技术开发,热镀锌渣(危废)处置。 (略) (略) 总体规划修编的需要,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在冠县综合工业园区振兴路东段路北、 (略) 厂区北部空闲用地处建设3万吨高耐腐蚀铝锌硅合金项目(迁建),新厂区占地面积约33000平方米,原有厂区将不再生产。厂内共新建生产车间1座及配套设施,设计年产3万吨铝锌硅合金。项目预计2023年12月竣工投产。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熔炼废气、捣渣废气、浇铸废气等。

天然气反射炉燃烧废气经SNCR脱硝后,与天然气反射炉熔炼废气、电炉熔炼废气、捣渣废气(单独净化处理)经1套“高效布袋除尘+碱喷淋塔”净化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预计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及《关于全面推进工业炉窑治理工作的通知》(聊冠环发[2019]20号)的要求,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氟化物(以总F计)、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中“金属熔炼炉”排放限值,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镉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包括来自未收集的熔炼、浇铸、捣渣过程逸出的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采取强化废气收集、车间适当通风等措施,预计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包括碱喷淋废水、电炉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生活污水等,除碱喷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排放外,电炉循环冷却水系统废水和化粪池处理后 (略) 政管网排入冠县嘉诚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出水经一干渠排入马颊河。废水排放浓度能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和冠县污水处理厂进水要求,项目废水排放量小且经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含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氧化渣、除尘器集尘、不合格锭、整理碎屑、碱喷淋塔沉淀物、浇铸浮渣、废耐火材料、废机油、废液压油、生活垃圾、废布袋等,其中废液压油、废机油、氧化渣、除尘器集尘、碱喷淋塔沉淀物、废布袋属于危险废物;其他均为一般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分类外售综合利用、返生产线再利用,固体废物均全部妥善处置。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搅拌器、空压机、电炉等,噪声级(单机)一般为75~95dB(A),均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厂址 (略) 总体规划、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布局要求,符合相关环保政策及文件要求;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行,可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经预测对当地环境污染贡献值不大,现状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常住居民的要求;能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因此,项目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后,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冠锌 (略)

地址:冠县综合工业园区北三路中路南

联系人:张总电话:0635-* 电子信箱:*@*63.com

五、征求意见公众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涉及项目周围的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及有关公众。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http://**_*.html

八、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或社会团体可从如下链接下载(链接:http://**提取码:momn)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也可在建设单位厂址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全本,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有效,即公众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时间截至2023年4月24日。

山东冠锌 (略)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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