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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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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重庆新信 (略) :

你司提交的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02-*-04-05-*)和《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总占地面积6.68hm2,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79m2,项目由18栋建筑组成, (略) 道路布置10栋高层建筑,场地内部布局6栋小高层建筑,西北角布置1栋商业建筑,东南角布置1栋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回”字型建筑平面布局。

本项目是新建工程。施工中产生挖方15.14万m3,填方量3.30万m3,产生弃方11.84万m3。其中运至重庆 (略) 5.72万m3,运至垫江县宏发 (略) 砖厂利用6.12万m3

本工程已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37月。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项目总投资594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费用为4460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6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 %,林草植被恢复率97% ,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不计取。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51.56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48.59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402.9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6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5.74万元,独立费用6.61万元,基本预备费2.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546.6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4.32万元,植物措施费387.6万元,临时措施1.0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

委员会

(略)

(略)

(略) 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垫江县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8hm2,总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19.33%,绿化率30.56%。

总投资

(万元)

59470

土建投资

(万元)

44602

动工时间

2022年8月

完工时间

2025年8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hm2

6.68

永久占地

(hm2

6.68

临时占地

(hm2

0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5.14

3.3

0

11.84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6.6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873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609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项目建设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444m。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04hm2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池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15m,临时沉沙池6座,防雨布临时覆盖10167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4.32

主体设计:353.4

主体设计:1.05

方案新增:15.7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451.56(方案新增48.59)

独立费用(万元)

6.61

监理费(万元)

0.00

监测费(万元)

14.67

补偿费(万元)

9.35466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佳 (略)

建设单位

重庆新信 (略)

法定代表人

邬英

法定代表人

陈智新

地址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161号

地址

(略) 垫江县国土局宿舍2-25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及电话

李聪/*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智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0CG38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ALE269

电子信箱

*@*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11




重庆新信 (略) :

你司提交的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102-*-04-05-*)和《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垫江县桂阳街道,总占地面积6.68hm2,全为永久占地;总建筑面积*.79m2,项目由18栋建筑组成, (略) 道路布置10栋高层建筑,场地内部布局6栋小高层建筑,西北角布置1栋商业建筑,东南角布置1栋公共服务中心,形成“回”字型建筑平面布局。

本项目是新建工程。施工中产生挖方15.14万m3,填方量3.30万m3,产生弃方11.84万m3。其中运至重庆 (略) 5.72万m3,运至垫江县宏发 (略) 砖厂利用6.12万m3

本工程已于2022年8月开工,计划2025年8月完工,总工期为37月。

本方案编报性质为补办方案。项目总投资5947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费用为44602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等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5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68hm2

(四)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 %,林草植被恢复率97% ,林草覆盖率27%,表土保护率不计取。

(六)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451.56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48.59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402.97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监测措施费14.67万元,施工临时措施费15.74万元,独立费用6.61万元,基本预备费2.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3546.6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中工程措施费14.32万元,植物措施费387.6万元,临时措施1.05万元。

四、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由县水保站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向县税务局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按照渝水﹝2016﹞83号规定办理。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保﹝2019﹞160号规定执行。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自行失效。


附件:1、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意见



垫江县水利局

2023年1月10日

附件1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阳光绿洲小区建设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

委员会

(略)

(略)

(略) 或个数

/

涉及县或个数

垫江县

项目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8hm2,总建筑面积为:*.79平方米,容积率2.0,建筑密度19.33%,绿化率30.56%。

总投资

(万元)

59470

土建投资

(万元)

44602

动工时间

2022年8月

完工时间

2025年8月

设计水平年

2025年

工程占地(hm2

6.68

永久占地

(hm2

6.68

临时占地

(hm2

0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5.14

3.3

0

11.84

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构造剥蚀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6.68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1873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609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一级标准

防治

目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防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

措施及工程量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项目建设防治区

主体设计:雨水管网444m。

主体设计:景观绿化2.04hm2

主体设计:车辆冲洗池1座;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015m,临时沉沙池6座,防雨布临时覆盖10167m2

投资(万元)

主体设计:14.32

主体设计:353.4

主体设计:1.05

方案新增:15.74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451.56(方案新增48.59)

独立费用(万元)

6.61

监理费(万元)

0.00

监测费(万元)

14.67

补偿费(万元)

9.35466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佳 (略)

建设单位

重庆新信 (略)

法定代表人

邬英

法定代表人

陈智新

地址

(略) 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段161号

地址

(略) 垫江县国土局宿舍2-25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及电话

李聪/*

联系人及电话

陈智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0CG38L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1ALE269

电子信箱

*@*q.com

电子信箱

-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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