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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忠府办发〔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助推建设“一地一城三区”,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和《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农居组〔202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更加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村村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目标
以村为单位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小组团、微景观、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类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分类减量工作,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提升,村容村貌有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坚持有序推进。把推进厕所革命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位置,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不断提高,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略) 农村户厕建设规范(试行)》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改厕技术水平。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改厕台账,加强后期管护保障。(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农户在污水管网覆盖的地区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在农户集中区域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在农户分散、有使用粪肥需求的农村区域建设三格式户厕,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13公里配套管网;强化已建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加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按照“排查建档、试点示范、全面完成”的步骤,以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续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略) 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6.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设施,在每个行政村人口聚集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箱),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基本实现自然村(组)收集收运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1)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因地制宜布局收集收运设施设备,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全面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到2025年,建成县级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中心1个,加工企业1个,场镇回收网点29个,行政村废弃农膜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完善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物,力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督促做好乡镇片区运行管理和设施维护,指导乡镇(街道)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桶(箱)和收运车辆的维护、保养、更新,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遗洒和随意倾倒等现象。加强农村清扫保洁队*建设,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9.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略) 整治和村庄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鼓励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果园, (略) 落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对动态增加的低收入群体以及其建房意愿发生变化的农户,符合政策的纳入危房改造等范围,全面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实现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推进乡村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6000亩,建设10个绿色示范村庄。(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推进乡村亮化工程。在农村主要道路、广场 (略) 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新建和完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支持 (略) 照明建设,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到2025年,安装3800盏公共照 (略) 灯。(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推进乡村文化工程。弘扬优秀建筑文化,加强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管理利用,保留历史文脉。继续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推动文化建设与乡村旅游互为促进。加强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
14.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等因素,优先选择在“五沿区域”、村民聚居点、产业集聚地、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区域,打破乡镇(街道)、村组行政区划限制,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有序安排建设任务,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到2025年,原则上建成2个示范片,力争建成3个以上示范片,每个示范片不少于20平方公里。在成片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例区创建。(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全县已建成的39个美丽宜居乡村,力争新建40个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县美丽宜居乡村数量达到79个。(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12月)。各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率和参与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2023年)。利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柴草乱码、畜禽粪污满地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略) 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有序。在乡村振兴重点镇村、城乡结合部以及沿高速公路周边、沿江两岸、沿城镇周边、沿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示范创建,营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通过两年持续集中攻坚,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农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乡镇和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或反弹情况严重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已完成280个实用性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以村庄内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为导向,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手段,以各类项目能落地实施为目标,适时启动村规划深化细化工作,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空间问题,有效化解项目用地困难,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和集体经营性 (略) 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方式,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利用公益性岗位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建立社会化运管服务体系 (略) 场化,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略) 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及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河小青”“洁小青”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尊重村民意愿,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项民议、民办、民管的协商格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着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因地制宜、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规范,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 (略) 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高位推动机制,健全“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镇(街道)村主事、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县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忠州日报、电视、广播、新媒体等,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挖掘和总结人居环境整治经验成效,每季度向县人居办至少报送1篇信息资料,县人居办择优向上级部门报送,力争形成一批予以推广和宣传报道的典型经验和案例,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深入基层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第一时间。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梳理问题。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会同县人居办采取“三不两直”等方式,每月开展1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指导,督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指标。
附件: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重点任务表
附件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
序号 | 工作名称 | 建设任务 | 年度计划 | 牵头单位 |
2021年-2025年 | ||||
一、农村厕所革命 | ||||
1 | 实施农村户厕改造 | 完成户厕所改建(户) | 7505 | 县乡村振兴局 |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座) | 9 | 县生态环境局 |
2 |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公里) | 13 | ||
3 | 黑臭水体治理 |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条) | 4 | |
三、农村垃圾治理 | ||||
1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巩固垃圾治理成果(个) | 巩固成果280个 | (略) 管理局 |
2 |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 | 80%以上 | ||
3 | 配置垃圾桶 | 按需配置垃圾桶 | ||
4 | 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80%以上 | 县农业农村委 |
5 | 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场镇网点(个) | 29 | 县供销社 | |
6 | 建成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中心(个) | 1 | ||
7 | 建成废弃农膜加工企业(个) | 1 | ||
四、村容村貌提升 | ||||
1 | 村庄绿化工程 | 农村“四旁”植树(亩) | 6000 | 县林业局 |
2 | 建设绿色示范村庄(个) | 10 | ||
3 | 村庄亮化工程 | 安装公共照 (略) 路灯(盏) | 38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4 | 村庄文化工程 |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个) | 3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五、专项行动 | ||||
1 | (略) 级美丽宜居乡村(个) | 45 | 县乡村振兴局 | |
2 | 五清理一活动 | 常态化开展 | ||
3 | 村庄清洁行动 |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忠府办发〔202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及“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高水平打造“三峡库心·长江盆景”,助推建设“一地一城三区”,根据《中共中央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厅字〔2021〕44号)和《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略)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渝农居组〔2021〕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更加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治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进一步提高,乱排乱倒得到有效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向自然村(组)延伸,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村容村貌进一步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农村村民环境保护和卫生健康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具体目标
以村为单位分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打造小组团、微景观、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一类村: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有序推进分类减量工作,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厕实现愿改则改、能改则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村: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提升,村容村貌有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坚持有序推进。把推进厕所革命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先位置,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充分考虑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不断提高,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民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切实提高改厕质量。按照《农村三格式户厕建设技术规范》《农村三格式户厕运行维护规范》《农村集中下水道收集户厕建设技术规范》《 (略) 农村户厕建设规范(试行)》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户厕的规划、设计、建设、粪污处理、维护管理工作,提高改厕技术水平。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建立健全改厕台账,加强后期管护保障。(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加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分户改造、集中处理”与单户分散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农户在污水管网覆盖的地区接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在农户集中区域建设“大三格式”化粪池;在农户分散、有使用粪肥需求的农村区域建设三格式户厕,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农村地区延伸,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因地制宜选择达标排放与综合利用相结合模式,梯次推进农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9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13公里配套管网;强化已建农村集中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5.加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坚持“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的思路,按照“排查建档、试点示范、全面完成”的步骤,以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续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完成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县乡村振兴局、 (略) 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6.优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运设施,在每个行政村人口聚集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合理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箱),严禁使用露天垃圾池。将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持续向自然村(组)延伸。到2025年,基本实现自然村(组)收集收运设施全覆盖。(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7.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1)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因地制宜布局收集收运设施设备,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到2025年,全县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2)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全面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到2025年,建成县级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中心1个,加工企业1个,场镇回收网点29个,行政村废弃农膜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3)完善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等农资包装物,力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8.加强设施运行管护和处理过程监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督促做好乡镇片区运行管理和设施维护,指导乡镇(街道)及时维修更换受损垃圾桶(箱)和收运车辆的维护、保养、更新,确保收运处置设施运转正常。禁止露天焚烧或利用耕地、山谷、河塘、沟渠等直接堆放填埋生活垃圾。强化垃圾运输管理,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及时清运生活垃圾,防止在运输途中发生丢弃、遗洒和随意倾倒等现象。加强农村清扫保洁队*建设,明确村民责任,引导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设施设备、主动维护公共环境。(牵头单位: (略) 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9.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略) 整治和村庄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鼓励房前屋后建设小菜园、小果园, (略) 落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0.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继续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对动态增加的低收入群体以及其建房意愿发生变化的农户,符合政策的纳入危房改造等范围,全面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实现危房改造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1.推进乡村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活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构建村庄森林生态系统。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到2025年,实施国土绿化农村“四旁”植树6000亩,建设10个绿色示范村庄。(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2.推进乡村亮化工程。在农村主要道路、广场 (略) 落等群众活动频繁、人口密集场所新建和完善公共照明设施,推广使用LED、太阳能等绿色节能照明设备,鼓励支持 (略) 照明建设,落实管护责任,提高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到2025年,安装3800盏公共照 (略) 灯。(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3.推进乡村文化工程。弘扬优秀建筑文化,加强对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管理利用,保留历史文脉。继续挖掘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项目,推动文化建设与乡村旅游互为促进。加强乡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行动
14.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等因素,优先选择在“五沿区域”、村民聚居点、产业集聚地、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等区域,打破乡镇(街道)、村组行政区划限制,串点成线,连线成片,有序安排建设任务,轮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成片整治。到2025年,原则上建成2个示范片,力争建成3个以上示范片,每个示范片不少于20平方公里。在成片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范例区创建。(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17.开展“千村宜居”创建活动。以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人居环境为目标,结合全域规划和乡村布局规划,统筹整合相关资源要素。巩固全县已建成的39个美丽宜居乡村,力争新建40个美丽宜居乡村。到2025年,全县美丽宜居乡村数量达到79个。(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11—12月)。各单位和乡镇(街道)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全方位发动群众参与,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群众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支持率和参与度,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2—2023年)。利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活动。以“三清一改”为主要内容,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集中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房前屋后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柴草乱码、畜禽粪污满地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 (略) 环境和集中居住的公共区域干净整洁有序。在乡村振兴重点镇村、城乡结合部以及沿高速公路周边、沿江两岸、沿城镇周边、沿旅游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示范创建,营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2025年)。通过两年持续集中攻坚,巩固提升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村庄环境卫生得到显著改善,脏乱差现象基本得到消除,农民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村容村貌在现有基础上得到更大提升。开展督导评估,对工作开展好、完成质量高的乡镇和村庄予以通报表扬,对脏乱差问题明显或反弹情况严重的予以曝光批评,并责成限期整改。
四、保障措施
(一)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在已完成280个实用性村规划编制的基础上,以村庄内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为导向,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手段,以各类项目能落地实施为目标,适时启动村规划深化细化工作,使规划更具有操作性。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规划空间问题,有效化解项目用地困难,为乡村振兴项目落地和集体经营性 (略) 夯实基础。(牵头单位: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持续完善建管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方式,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和运营单位责任。利用公益性岗位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队*,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鼓励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支持建立社会化运管服务体系 (略) 场化,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略) 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及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河小青”“洁小青”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生活方式。尊重村民意愿,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事项民议、民办、民管的协商格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团县委、县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着力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生活。因地制宜、分类分级制定厕所改造、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及村容村貌提升规范,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乡村振兴局、 (略) 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等;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领导共同抓的高位推动机制,健全“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镇(街道)村主事、农民主角”的责任落实机制。县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上下衔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县级有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抓好落实,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总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忠州日报、电视、广播、新媒体等,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挖掘和总结人居环境整治经验成效,每季度向县人居办至少报送1篇信息资料,县人居办择优向上级部门报送,力争形成一批予以推广和宣传报道的典型经验和案例,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三)严格督导通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不定期深入基层督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解决在第一时间。适时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梳理问题。坚持“月通报、季调度、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县委督查办、县政府督查办会同县人居办采取“三不两直”等方式,每月开展1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指导,督查结果报县委、县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提升情况纳入乡村振兴考核重要指标。
附件: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重点任务表
附件
忠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表
序号 | 工作名称 | 建设任务 | 年度计划 | 牵头单位 |
2021年-2025年 | ||||
一、农村厕所革命 | ||||
1 | 实施农村户厕改造 | 完成户厕所改建(户) | 7505 | 县乡村振兴局 |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
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 新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座) | 9 | 县生态环境局 |
2 | 新建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公里) | 13 | ||
3 | 黑臭水体治理 |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条) | 4 | |
三、农村垃圾治理 | ||||
1 |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巩固垃圾治理成果(个) | 巩固成果280个 | (略) 管理局 |
2 | 开展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 | 80%以上 | ||
3 | 配置垃圾桶 | 按需配置垃圾桶 | ||
4 | 农村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80%以上 | 县农业农村委 |
5 | 建成废旧农膜回收场镇网点(个) | 29 | 县供销社 | |
6 | 建成废弃农膜回收贮运中心(个) | 1 | ||
7 | 建成废弃农膜加工企业(个) | 1 | ||
四、村容村貌提升 | ||||
1 | 村庄绿化工程 | 农村“四旁”植树(亩) | 6000 | 县林业局 |
2 | 建设绿色示范村庄(个) | 10 | ||
3 | 村庄亮化工程 | 安装公共照 (略) 路灯(盏) | 38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4 | 村庄文化工程 | 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个) | 3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五、专项行动 | ||||
1 | (略) 级美丽宜居乡村(个) | 45 | 县乡村振兴局 | |
2 | 五清理一活动 | 常态化开展 | ||
3 | 村庄清洁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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