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8日拟对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和河南申夏集团有限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18日拟对河南康达制药有限公司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和河南申夏集团有限公司扩建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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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6号 | (略) | (略) 化 (略) | 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东侧建设。新增产品头孢呋辛酸300吨/年。建设内容包括头孢呋辛酸车间(209车间)、溶剂回收装置、纯水制备、2套有机废气预处理系统、2套袋式除尘器、1套工艺废水预处理系统,其他公辅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拟建项目Ⅱ。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90万元。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呋喃酰氯合成、DCC合成、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W1-1SMIA酰氯水洗废酸水、W1-2DCC水洗离心废酸水、W1-3头孢呋辛酸中和分相含盐废水、蒸馏(精馏)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凝结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循环水站排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凝结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属于清净下水,在厂总排口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排放,其他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UASB+改进型A/O+类芬顿氧化+芬顿氧化”处理工艺,设计规模2000m3/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项目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限值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由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再排入前进沟,经枯河入沙颍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主要的废气为生产工艺废气、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呋喃酰氯合成、DCC合成、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反应废气、结晶废气、离心废气、脱色废气、制粒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蒸馏(精馏)不凝气等,主要成分为二氯*烷、*酮、DMAC、CO2、HCl、水、粉尘等;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主要为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燃气锅炉烟气、RTO废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废气等。 ①项目设置2套有机废气预处理系统,分别用于预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以*酮为主的废气。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采用碱洗+二级冷凝(-10℃、-20℃)+除雾+ACF进行预处理,以*酮为主的废气采用碱洗(G1-12、G1-13)+一级冷凝(-10℃)+吸收-解吸进行预处理。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以*酮为主的废气分别经预处理后,并入1套RTO处理系统(除雾缓冲+蓄热氧化燃烧+冷却塔+两级碱洗塔吸收),最终经1座30米高RTO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2套袋式除尘器,分别用于处理DCC包装废气、头孢呋辛酸包装废气,最终并入RTO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主要为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燃气锅炉烟气、RTO废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烷、*酮、挥发性有机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烷,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预处理系统,采用碱洗+二级冷凝(-10℃、-20℃)+除雾+ACF+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烟气,本次项目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循环风技术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④98%*酮、36%盐酸依托现有罐区现有储罐储存,其大呼吸废气和现有罐区废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现有碱洗+RC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1座30米高现有RCO排气筒排放;本次在罐区2新建的95%二氯*烷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溶媒回收罐区新建的二氯*烷储罐、*酮储罐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 ⑤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并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本次废水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主要污染物为NH3、H2S、非*烷总烃,现有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废气通过引风机收集至“酸洗+碱洗+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⑥RTO焚烧尾气最后经两级碱喷淋除去除催化燃烧过程中生成的酸性气体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RCO催化系统尾气最后进入碱喷淋除去除催化燃烧过程中生成的酸性气体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有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排放及罐区装卸料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采用机溶剂原辅料储存采用固定顶罐,物料装卸采用底部装载,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排放。 工艺废气二氯*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酮、*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HCl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TVO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燃气锅炉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污水处理站排气筒H2S、NH3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TVO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项目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VOCs浓度控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离心机、制粒机、沸腾干燥床、真空泵、物料泵等,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基础、管道消声、柔性接头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生产工艺固废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S1-1头孢呋辛酸脱色废活性炭、蒸馏(精馏)残液,均为危险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主要为废旧包装材料、高盐废水MVR蒸发污盐、含磷酸废水预处理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污泥、生化污泥)、纯水站废RO膜、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其中废旧包装材料(除活性炭废包装袋外)、高盐废水MVR蒸发污盐、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污泥)为危险固废,废旧包装材料(活性炭废包装袋)、含磷酸废水预处理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生化污泥)、纯水站废RO膜、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严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也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
2 | 扩建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项目 | (略) 淮阳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羲皇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新建两座标准化钢构生产车间,增加原有生产线产能,扩建后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喷塑前处理清洗废水、阳极氧化清洗废水、倒槽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更换废水、纯水机组浓盐水、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碱雾吸收塔吸收液、模具碱煮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限值后,从厂区综合废水总排口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限值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从厂区综合废水总排口排放。项目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后排入七里河,进入新蔡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热剪炉、时效炉、烘干炉、固化炉采用天然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烟气通过10根15m的排气筒可达标排放。喷粉粉尘经1套“旋风+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塑粉固化有机废气采用1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中和槽和阳极氧化槽投加塑料空心球抑制酸雾产生,并设置槽边侧吸罩对酸雾进行捕集,配套1套酸雾吸收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碱蚀槽边侧吸罩对碱雾进行捕集,配套1套碱雾吸收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碱煮锅设置抽风系统进行捕集,配套1套碱雾吸收塔对碱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铝材喷砂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2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声源强度在 75~90dB(A) 范围内。项目主要采用基座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在专门的空压机房内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表面处理线槽渣、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铝材和铝 (略) 利用;废塑粉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喷砂收尘灰交当地建材厂利用;除尘器废滤芯由维护厂家处理;废包装材料售予废品收购站。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在报纸及网站公示期间,公众未提出建议及意见。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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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二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年产300吨头孢呋辛酸生产线扩建项目 | (略) 产业集聚区经五路66号 | (略) | (略) 化 (略) | 本次项目在现有厂区内东侧建设。新增产品头孢呋辛酸300吨/年。建设内容包括头孢呋辛酸车间(209车间)、溶剂回收装置、纯水制备、2套有机废气预处理系统、2套袋式除尘器、1套工艺废水预处理系统,其他公辅及环保工程均依托现有工程、拟建项目Ⅱ。项目拟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890万元。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生产工艺废水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呋喃酰氯合成、DCC合成、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W1-1SMIA酰氯水洗废酸水、W1-2DCC水洗离心废酸水、W1-3头孢呋辛酸中和分相含盐废水、蒸馏(精馏)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废水、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凝结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生活废水、循环水站排水,其中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凝结水污染物含量较低,属于清净下水,在厂总排口与污水处理站出水混合后排放,其他均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 现有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UASB+改进型A/O+类芬顿氧化+芬顿氧化”处理工艺,设计规模2000m3/d。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项目外排废水水质能够满足《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756-2012)表1限值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由市政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再排入前进沟,经枯河入沙颍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主要的废气为生产工艺废气、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生产工艺废气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呋喃酰氯合成、DCC合成、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反应废气、结晶废气、离心废气、脱色废气、制粒废气、干燥废气、包装废气、蒸馏(精馏)不凝气等,主要成分为二氯*烷、*酮、DMAC、CO2、HCl、水、粉尘等;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主要为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燃气锅炉烟气、RTO废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废气等。 ①项目设置2套有机废气预处理系统,分别用于预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以*酮为主的废气。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采用碱洗+二级冷凝(-10℃、-20℃)+除雾+ACF进行预处理,以*酮为主的废气采用碱洗(G1-12、G1-13)+一级冷凝(-10℃)+吸收-解吸进行预处理。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以*酮为主的废气分别经预处理后,并入1套RTO处理系统(除雾缓冲+蓄热氧化燃烧+冷却塔+两级碱洗塔吸收),最终经1座30米高RTO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2套袋式除尘器,分别用于处理DCC包装废气、头孢呋辛酸包装废气,最终并入RTO排气筒排放。 ②项目公辅及环保工程废气主要为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燃气锅炉烟气、RTO废气、罐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无组织废气。高盐废水预处理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烷、*酮、挥发性有机物,经管道收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含二氯*烷废水蒸发不凝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氯*烷,经管道收集后进入以二氯*烷为主的废气预处理系统,采用碱洗+二级冷凝(-10℃、-20℃)+除雾+ACF+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烟气,本次项目依托现有燃气锅炉,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器+循环风技术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④98%*酮、36%盐酸依托现有罐区现有储罐储存,其大呼吸废气和现有罐区废气一起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现有碱洗+RC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1座30米高现有RCO排气筒排放;本次在罐区2新建的95%二氯*烷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溶媒回收罐区新建的二氯*烷储罐、*酮储罐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RTO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最终经RTO排气筒排放。 ⑤危废暂存间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并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装置。本次废水依托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主要污染物为NH3、H2S、非*烷总烃,现有污水处理站全封闭,废气通过引风机收集至“酸洗+碱洗+生物滴滤”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⑥RTO焚烧尾气最后经两级碱喷淋除去除催化燃烧过程中生成的酸性气体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RCO催化系统尾气最后进入碱喷淋除去除催化燃烧过程中生成的酸性气体后经1根30米高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有装置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排放及罐区装卸料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装置区无组织排放粉尘。通过采用机溶剂原辅料储存采用固定顶罐,物料装卸采用底部装载,废气连接至气相平衡系统,参照石化行业VOCs治理要求开展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无组织废气排放。 工艺废气二氯*烷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酮、*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HCl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二噁英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TVO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燃气锅炉烟尘、SO2、NOX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污水处理站排气筒H2S、NH3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非*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医药制造工业,TVOC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特别排放限值、《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补充修订版)》A级。 项目无组织排放有机废气,VOCs浓度控制满足《 (略)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相关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离心机、制粒机、沸腾干燥床、真空泵、物料泵等,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震基础、管道消声、柔性接头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干扰,进一步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工艺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生产工艺固废主要为头孢呋辛酸生产过程中头孢呋辛酸合成工序、溶剂回收过程产生的S1-1头孢呋辛酸脱色废活性炭、蒸馏(精馏)残液,均为危险固废。公辅及环保工程固废主要为废旧包装材料、高盐废水MVR蒸发污盐、含磷酸废水预处理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污泥、生化污泥)、纯水站废RO膜、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其中废旧包装材料(除活性炭废包装袋外)、高盐废水MVR蒸发污盐、污水处理站污泥(物化污泥)为危险固废,废旧包装材料(活性炭废包装袋)、含磷酸废水预处理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生化污泥)、纯水站废RO膜、软水站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为一般固废。一般固废严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收集、储存、运输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也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
2 | 扩建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项目 | (略) 淮阳区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与羲皇大道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 (略) | 河南 (略) | 项目利用现有工程生产车间、生产线设备及配套设施的基础上,新建两座标准化钢构生产车间,增加原有生产线产能,扩建后年加工15万吨高端工业铝材。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项目喷塑前处理清洗废水、阳极氧化清洗废水、倒槽清洗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更换废水、纯水机组浓盐水、酸雾吸收塔吸收液、碱雾吸收塔吸收液、模具碱煮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2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限值后,从厂区综合废水总排口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标准限值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从厂区综合废水总排口排放。项目出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凌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后排入七里河,进入新蔡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热剪炉、时效炉、烘干炉、固化炉采用天然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产生的烟气通过10根15m的排气筒可达标排放。喷粉粉尘经1套“旋风+滤芯”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塑粉固化有机废气采用1套“UV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 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中和槽和阳极氧化槽投加塑料空心球抑制酸雾产生,并设置槽边侧吸罩对酸雾进行捕集,配套1套酸雾吸收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碱蚀槽边侧吸罩对碱雾进行捕集,配套1套碱雾吸收塔对酸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碱煮锅设置抽风系统进行捕集,配套1套碱雾吸收塔对碱雾进行处理,尾气由1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铝材喷砂粉尘经2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2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喷砂机、风机、空压机等设备。声源强度在 75~90dB(A) 范围内。项目主要采用基座减振、厂房隔声、风机加装消声器、空压机设置在专门的空压机房内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表面处理线槽渣、废矿物油、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铝材和铝 (略) 利用;废塑粉由供应厂家回收利用;喷砂收尘灰交当地建材厂利用;除尘器废滤芯由维护厂家处理;废包装材料售予废品收购站。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可得到妥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在报纸及网站公示期间,公众未提出建议及意见。同时建设单位承诺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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