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庆州科进建材有限公司标准化砂场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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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庆州科进建材有限公司标准化砂场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 (略) 标准化砂场建设项目

(略) 庆城县三十铺镇四十铺村

甘肃 (略)

甘肃 (略)

该项 (略) (略) 庆城县三十铺镇四十铺村。项目总投资5394.13万元,环保投资49.1万元,占总投资的3.64%。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5521.86㎡,拟建1条生产线,年生产各类建筑用砂石26.4万吨。项目场地围护利用原有水坝毛石护坡,在顶部新建围墙,场内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租赁场址北侧长庆油田废旧厂房。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减速慢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在料库中;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场地抑尘;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6:00之间及中午12:00~14:00之间在敏感点附近启动高噪声、强振动设备,在建筑物外围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运至乡镇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厂区无组织颗粒物食堂油烟等。

项目原料库、成品库、厂区道路、车间场地进行地面硬化;成品堆场半封闭设置,覆盖防尘网,配置除尘雾炮机,进出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对加工车间原料入料口进行半封闭,只留进料一侧,其余封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沙废水、餐饮废水等。

项目洗沙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350m3雨水收集池作为生产用水;职工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分离,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50m3)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厂区车辆及生产工序(洗筛、破碎)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废机油等。

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机油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用于场内地基回填或出售于砖瓦厂用作砖瓦制作原材料。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甘肃 (略) 标准化砂场建设项目

(略) 庆城县三十铺镇四十铺村

甘肃 (略)

甘肃 (略)

该项 (略) (略) 庆城县三十铺镇四十铺村。项目总投资5394.13万元,环保投资49.1万元,占总投资的3.64%。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5521.86㎡,拟建1条生产线,年生产各类建筑用砂石26.4万吨。项目场地围护利用原有水坝毛石护坡,在顶部新建围墙,场内为生产区域,办公生活区租赁场址北侧长庆油田废旧厂房。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车辆行驶的动力扬尘和裸露场地的风力扬尘。

施工现场应科学管理,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时减速慢行;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和运输次数;对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加强保养,进行定期维护;施工场地定期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存放在料库中;设置专门库房堆放水泥,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开挖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定期对作业面和土堆洒水。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泼洒场地抑尘;施工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施工期间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在22:00~6:00之间及中午12:00~14:00之间在敏感点附近启动高噪声、强振动设备,在建筑物外围设置围挡;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及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建筑垃圾:全部由施工单位运至乡镇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施工场地内设置生活垃圾箱(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厂区无组织颗粒物食堂油烟等。

项目原料库、成品库、厂区道路、车间场地进行地面硬化;成品堆场半封闭设置,覆盖防尘网,配置除尘雾炮机,进出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堆场四周设置围挡;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对加工车间原料入料口进行半封闭,只留进料一侧,其余封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排放。

2.2.2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沙废水、餐饮废水等。

项目洗沙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雨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厂区350m3雨水收集池作为生产用水;职工餐饮废水经过油水分离器分离,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50m3)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

2.2.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厂区车辆及生产工序(洗筛、破碎)设备产生的噪声。

项目设备运行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隔音、加强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2.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污泥、废机油等。

生活垃圾经分类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机油使用危废收集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脱水后用于场内地基回填或出售于砖瓦厂用作砖瓦制作原材料。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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