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04-07-01地块总平面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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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超聚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A04-07-01地块总平面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

  一、我委收到广东超 (略) 提出调整广东超 (略) A04-07-01地块总平面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二、项目位置:广德(英德)产业园中南产业片区A04-07-01地块(见附图)

  三、调整内容:

  1.总基底面积由原22154.4㎡ 调整为22148.44㎡,总建筑面积由原30434.4㎡调整为30420.69㎡,总计容面积由原49922.4㎡调整为49908.69㎡ ;

  2.办公楼基底面积由原672㎡ 调整为666.04㎡,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原2752㎡调整为2738.29㎡;

  3.建筑高度调整:添加剂*类车间、添加剂*类车间由原16.15m调整为16.75m,添加剂*类仓库、添加剂*类仓库由原8.15m调整为8.65m,门卫室由原4.35m调整为3.45m,活性营养肽车间由原28.15m调整为28.75m,浓配料、预混料、添加剂、核心料、功能原料车间由原35.15m调整为36.6m,原料仓库一由原8.15m调整为9.25m,原料仓库二、原料仓库三由原8.15m调整为8.25m。

  四、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8日,共10天。

  五、公示地点:园区网站及项目建设现场。

  六、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者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七、联系部门:

  广德(英德)产业园临时管理委员会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63-*

调整前.jpg

调整后.jpg

2022年9月29日



  一、我委收到广东超 (略) 提出调整广东超 (略) A04-07-01地块总平面方案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及有关情况。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二、项目位置:广德(英德)产业园中南产业片区A04-07-01地块(见附图)

  三、调整内容:

  1.总基底面积由原22154.4㎡ 调整为22148.44㎡,总建筑面积由原30434.4㎡调整为30420.69㎡,总计容面积由原49922.4㎡调整为49908.69㎡ ;

  2.办公楼基底面积由原672㎡ 调整为666.04㎡,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由原2752㎡调整为2738.29㎡;

  3.建筑高度调整:添加剂*类车间、添加剂*类车间由原16.15m调整为16.75m,添加剂*类仓库、添加剂*类仓库由原8.15m调整为8.65m,门卫室由原4.35m调整为3.45m,活性营养肽车间由原28.15m调整为28.75m,浓配料、预混料、添加剂、核心料、功能原料车间由原35.15m调整为36.6m,原料仓库一由原8.15m调整为9.25m,原料仓库二、原料仓库三由原8.15m调整为8.25m。

  四、公示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10月8日,共10天。

  五、公示地点:园区网站及项目建设现场。

  六、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或者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委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七、联系部门:

  广德(英德)产业园临时管理委员会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咨询电话: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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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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