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建设阶段环境影响技术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QTF1A*)
发布时间:2023-04-18 16:14:16
一、招标条件
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建设阶段环境影响技术咨询 (招标项目编号:QTF1A* ),已由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 (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京发改(审)【2021】231号、京发改(审)【2022】258号) ),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0%,其他(融资方式)60%,招 (略) 轨道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1)工程范围: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全线。(2)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变化环境影响分析(曾用名“全过程环境影响技术咨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曾用名“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调查”)、减振降噪方案阶段质量提升专项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招标暂估金额:*(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北京昌平昌平区、海淀区 、朝阳区
其它说明: (1)建设规模:13A线路全长约31.4km,13B线路全长约32.2km。(2)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合同全部工作完成之日止。其中节点工期应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环保主管部门的书面复函或工程环评(含变更)的正式批复;北京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竣工,依法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并完成环保验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登记程序;满足本工程设计工作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环评类和减振降噪类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相应专业的任务。对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仅限承接减振降噪类工作);(2)具有环评或全过程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或竣工环保验收类业绩;(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担任):应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与本单位具有社会保险关系; (4)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5)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环评类单位;(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须具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及业绩等。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04-18 17:00:00 - 2023-04-24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规定的,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http://**
招标文件是否收费: 否
其它说明: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5-11 1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凡下载招标文件者,方可通过网络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投标人应保留回执。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http://**
其它说明: (1)现场开标地点: (略) 西城区广安门南街*68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层开标区(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公告内容
其他公告内容 : /
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递交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应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下载招标文件)
七、公告发布媒介
(略) 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略) 轨道 (略)
地址: (略) 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无
传真:无
网址:无
招标人账号:无
招标人开户行:无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朝阳区劲松三区*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曹丽、王艳强
联系电话:010-*-633
电子邮件:*@*q.com
传真:010-*
网址:无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无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行:无
声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招标项目交易中心仅提供招投标信息及开、评标场所等见证服务,不具有行政监督管理责任,招标过程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及解释。招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