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15004、ML0315008、ML0315016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海口市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城市设计》ML0315004、ML0315008、ML0315016地块规划修改公示启事
为推进海口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南渡江西岸片区控规ML*、ML*、ML*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补充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2.公式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式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尹菡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 (略) 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ML*、ML*、ML*地块规划修改论证公示
为推进海口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ML*、ML*、ML*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调整地块为南渡江西岸片区控规中的ML*和ML*地块,均位于滨江路单行道间的滨江绿化带内。其中ML*地块位于文明东隧道南侧,ML*地块位于国兴大道北侧、省政协东侧。
二、调整原因
“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原位于ML*地块供电用地内,经海口供电局现场勘查,地下管线盘根错节,不适合建设变电站,需另拟选址。经市政府同意,项目选址北移至滨江带状公园中文明东越江通道分割处ML*地块公园绿地内。需调整新选址用地的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并将原供电用地恢复为公园绿地。
三、调整内容
1、根据项目新选址界线,将ML*地块(16751㎡)分拆为两个地块,ML*-01地块仍为公园绿地(7171㎡),ML*-02地块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9580m2,容积率≤1.4,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16米,绿地率≥25%。
2、原ML*地块(6012㎡)由“供电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取消并归入ML*地块公园绿地中,ML*地块用地面积由34144㎡调整为40156m,其他规划要求保持不变。
3、为保障行车安全,ML*-02地块内各类建设必须满足道路视距三角形的规范要求,且禁止在滨江路(交通性主干路)上开设任何人行、机动车与消防出入口。ML*-02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必须严格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地块内建设需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控规调整地 块区位示意图;
2. 调整内容示意图
3. 地块管理图则(调整前)
4. 地块管理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尹菡怿
为推进海口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南渡江西岸片区控规ML*、ML*、ML*地块规划修改工作。根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要求补充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2.公式地点: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及项目现场。
3.公式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联系人:尹菡怿。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 (略) 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ML*、ML*、ML*地块规划修改论证公示
为推进海口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我局按程序启动了《 (略) 南渡江西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略) 设计》ML*、ML*、ML*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 (略) 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本次调整地块为南渡江西岸片区控规中的ML*和ML*地块,均位于滨江路单行道间的滨江绿化带内。其中ML*地块位于文明东隧道南侧,ML*地块位于国兴大道北侧、省政协东侧。
二、调整原因
“220KV滨江(国兴)变电站项目”原位于ML*地块供电用地内,经海口供电局现场勘查,地下管线盘根错节,不适合建设变电站,需另拟选址。经市政府同意,项目选址北移至滨江带状公园中文明东越江通道分割处ML*地块公园绿地内。需调整新选址用地的用地性质及各项指标,并将原供电用地恢复为公园绿地。
三、调整内容
1、根据项目新选址界线,将ML*地块(16751㎡)分拆为两个地块,ML*-01地块仍为公园绿地(7171㎡),ML*-02地块由“公园绿地”调整为“供电用地”,用地面积为9580m2,容积率≤1.4,建筑密度≤60%,建筑限高≤16米,绿地率≥25%。
2、原ML*地块(6012㎡)由“供电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取消并归入ML*地块公园绿地中,ML*地块用地面积由34144㎡调整为40156m,其他规划要求保持不变。
3、为保障行车安全,ML*-02地块内各类建设必须满足道路视距三角形的规范要求,且禁止在滨江路(交通性主干路)上开设任何人行、机动车与消防出入口。ML*-02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与用地边界必须严格符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地块内建设需满足消防相关规范要求。
四、公示主要图纸
1. 控规调整地 块区位示意图;
2. 调整内容示意图
3. 地块管理图则(调整前)
4. 地块管理图则(调整后)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18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ttp://**。
(2)书面意见请 (略) (略) 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南楼20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联系人:尹菡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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