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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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新会区会城东门路 (略) 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下沙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平方米,从事水泥粉磨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330万吨水泥,现在厂区内扩建1个生产车间,拟建2条瓷砖胶生产线、2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及2条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石灰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瓷砖胶和干混砂浆搅拌混合、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原料运输、提升和罐仓呼吸产生的粉尘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生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渣、石粉等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新会区会城东门路 (略) 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7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新会区古井镇三崖村下沙

环评机构:

(略) (略)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平方米,从事水泥粉磨加工,生产规模为年产330万吨水泥,现在厂区内扩建1个生产车间,拟建2条瓷砖胶生产线、2条干混砂浆生产线及2条石灰石破碎生产线,年产30万吨瓷砖胶和100万吨干混砂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石灰石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以及瓷砖胶和干混砂浆搅拌混合、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高空排放;原料运输、提升和罐仓呼吸产生的粉尘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3.生产设备采用合理布局、墙体隔声、吸声等措施防治噪声污染。
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废渣、石粉等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给专业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包装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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