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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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 (略) (略) 熄焦水深度治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蒙 (略) (略) 厂区内

内蒙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蒙 (略) (略) 厂区内,拟建设规模为456m3/h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规模增大216m3/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及熄焦水处理加药站及库房,项目总投资为50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

1.废气

(1)推行绿色施工,成立扬尘治理机构,建立扬尘治理台账,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等环保管理方式;(2)在施工场地边界采取封闭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采用密目网进行遮护,施工区内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分类存放于封闭的库房内,砂石等散体材料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区内进出道路上的积尘先洒水抑尘后及时清扫;(3)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措施,车辆均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行驶路线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置简易沉淀池,冲洗废水和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雇用当地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3.噪声

(1)沿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屏障,围挡高度2m。同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同时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3)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4)项目建设所需水泥、沙石等物料运入、弃土弃渣等施工垃圾的运出均采用汽车运输,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经过敏感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剩余部分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与公司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园区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生化反应,在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新增生活污水进入企业原有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压滤废水回到本项目处理后循环利用,经处理后的熄焦水用于熄焦,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行中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板框压滤机、空气压缩机及各类泵类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主要有经污泥浓缩池和机械脱水后得到的污泥(焦粉及絮凝沉淀等),最终配入炼焦煤中送焦炉焚烧。新增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园区指点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内蒙古星光 (略) 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卧龙岗

内蒙古星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卧龙岗内蒙古星光 (略) 现有锅炉房内,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增2台5t/h燃气蒸汽锅炉及部分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厂区供暖,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厂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2)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3)运输车辆使用苫布遮盖;运输路线定期洒水,

(4)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5)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不排放黑烟。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在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渠),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泥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3.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降低设备声级: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3)维持设备的良好运转: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立即关闭。(4)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货进出厂的时间,避免在同一时段多台同时进出和夜间进出,进出厂内的车辆禁止鸣笛。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的锅炉外 (略) 进行再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两台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经15米排气筒P1、P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内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其中锅炉排污水约为2%,约为540m3/a;纯水机处理规模为4m3/h,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约为0.33m3/h,约900m3/a,全部回用于洗煤补水。

3.噪声

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振、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两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邮编:*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克旗分局关于2023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7-*

传 真:0477-*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 (略) (略) 熄焦水深度治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蒙 (略) (略) 厂区内

内蒙 (略) (略)

(略) (略)

本项目位于位于内蒙古自治 (略) 鄂托克旗蒙西镇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蒙 (略) (略) 厂区内,拟建设规模为456m3/h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规模增大216m3/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熄焦水深度处理系统及熄焦水处理加药站及库房,项目总投资为503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一、施工期:

1.废气

(1)推行绿色施工,成立扬尘治理机构,建立扬尘治理台账,施工工地实行分包责任制等环保管理方式;(2)在施工场地边界采取封闭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采用密目网进行遮护,施工区内水泥、石灰粉等建筑材料分类存放于封闭的库房内,砂石等散体材料用苫布进行覆盖,施工区内进出道路上的积尘先洒水抑尘后及时清扫;(3)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运输车辆均采取遮盖措施,车辆均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行驶路线避开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设置简易沉淀池,冲洗废水和泥浆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人员雇用当地居民,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统一处理。

3.噪声

(1)沿施工区域四周设置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屏障,围挡高度2m。同时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在同一地点同时使用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避免局部声级过高;(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3)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和养护;(4)项目建设所需水泥、沙石等物料运入、弃土弃渣等施工垃圾的运出均采用汽车运输,施工期间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经过敏感区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减少交通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剩余部分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与公司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园区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不涉及生化反应,在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

新增生活污水进入企业原有酚氰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泥压滤废水回到本项目处理后循环利用,经处理后的熄焦水用于熄焦,不外排。

3.噪声

项目运行中主要噪声源为鼓风机、板框压滤机、空气压缩机及各类泵类等。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主要有经污泥浓缩池和机械脱水后得到的污泥(焦粉及絮凝沉淀等),最终配入炼焦煤中送焦炉焚烧。新增生活垃圾定期送至园区指点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

内蒙古星光 (略) 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卧龙岗

内蒙古星光 (略)

内蒙古 (略)

本项目位 (略) 鄂托克旗棋盘井镇卧龙岗内蒙古星光 (略) 现有锅炉房内,利用原有锅炉房,新增2台5t/h燃气蒸汽锅炉及部分相关配套设施,用于厂区供暖,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一、施工期:

1.废气

(1)施工厂界应当设置连续、封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2)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3)运输车辆使用苫布遮盖;运输路线定期洒水,

(4)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洒水等措施;(5)加强车辆及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保证不排放黑烟。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矿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在场地四周敷设排水沟(渠),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对泥浆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用。

3.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2)降低设备声级: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障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3)维持设备的良好运转: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立即关闭。(4)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运货进出厂的时间,避免在同一时段多台同时进出和夜间进出,进出厂内的车辆禁止鸣笛。

4.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除的锅炉外 (略) 进行再利用。

二、运营期:

1.废气

两台燃气锅炉均配备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经15米排气筒P1、P2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内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其中锅炉排污水约为2%,约为540m3/a;纯水机处理规模为4m3/h,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约为0.33m3/h,约900m3/a,全部回用于洗煤补水。

3.噪声

合理布局、厂房隔音、基础减振、进风口消声器,管道外壳阻尼、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两年更换一次,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通讯地址:鄂托克旗乌兰 (略) 生态环境局鄂托克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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