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18日太原市志达顺复合肥高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4月18日太原市志达顺复合肥高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略) 志达顺 (略) 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蒲子村西北0.5公里 |
建设单位 | (略) 志达顺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依托厂区内闲置空地新扩建一条年产8000吨土壤改良剂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1)污泥储存、搅拌、发酵等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设置的集气系统收集,统一进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最终经15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填充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置的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5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 2)生产车间、翻抛成品区等增加防渗措施,均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8;并加强管理,同时要求企业应对各生产设施加强监管和相应的维护措施,严防废水的下渗。 3)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极小,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碳等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阳曲分局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略) 志达顺 (略) 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阳曲县东黄水镇蒲子村西北0.5公里 |
建设单位 | (略) 志达顺 (略) |
环评机构 | 山西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依托厂区内闲置空地新扩建一条年产8000吨土壤改良剂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投入运营后:1)污泥储存、搅拌、发酵等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设置的集气系统收集,统一进入一套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后,最终经15m高的排气筒(1#)达标排放;填充料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设置的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终经15m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 2)生产车间、翻抛成品区等增加防渗措施,均采用防水混凝土,抗渗等级P8;并加强管理,同时要求企业应对各生产设施加强监管和相应的维护措施,严防废水的下渗。 3)生产过程中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极小,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废活性碳等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本项目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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