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公告
《云浮市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郁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现将《审批表》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关于《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云自然资〔2023〕32号)。
二、批准时间
2023年2月17日。
三、方案情况
(一)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宝珠镇宝珠村,涉及1个落实地块,共11.0356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因
随着郁南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郁南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用地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审批表》局部落实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郁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8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97.66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133.66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06.7414公顷以内。使用预留规模后,郁南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1.035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
2.落实地块落实前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为进一步完善郁南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审批表》)。现将《审批表》中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件
关于《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云自然资〔2023〕32号)。
二、批准时间
2023年2月17日。
三、方案情况
(一)落实地块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宝珠镇宝珠村,涉及1个落实地块,共11.0356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城镇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城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
(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使用的原因
随着郁南县经济社会发展,部分用地不符合郁南县经济发展的要求,导致用地 (略) 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根据《通知》的要求,郁南县自然资源局编制《审批表》局部落实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本方案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方案落实后,郁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867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197.663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133.663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2506.7414公顷以内。使用预留规模后,郁南县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1.0356公顷。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 (略) 郁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的批复
2.落实地块落实前后的土地利用规划图
郁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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