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滁州比亚迪钢结构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滁建房环函【202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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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滁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滁州比亚迪钢结构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滁建房环函【2023】28号)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滁州比亚迪钢结构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州路以南、柳州路以北、滨湖北路以东、子美路以西,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18.6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2栋倒班楼、综合楼、综合站房、各类仓库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标准导轨梁47000吨、大跨度导轨梁5900吨、墩柱3050吨、盖梁3050吨、钢结构制品1000吨、H型钢4000吨、夹层梁2000吨、屋面梁3000吨、箱型钢柱1000吨。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每个厂区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所有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1#厂房切割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焊接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两根27米高排气筒(2#、3#)排放;1#厂房喷漆工序废气经过滤棉+干式三级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4#)排放;2#厂房切割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5#)排放;2#厂房焊接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5#)排放;2#厂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6#)排放;2#厂房喷漆工序废气经过滤棉+干式三级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7#)排放;2#厂房烘干工序废气经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7#)排放;危废仓产生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粉尘、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表 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确保RTO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2020]9号)中的要求;确保污水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确保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厂区应设置一座335立方米事故应急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产区、化学品原料储存区、厂内危废暂存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房产环保局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环境监察支队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略) :

你公司报来的《 (略) 滁州比亚迪钢结构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 (略) 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湖州路以南、柳州路以北、滨湖北路以东、子美路以西,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18.64万平方米,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2栋倒班楼、综合楼、综合站房、各类仓库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标准导轨梁47000吨、大跨度导轨梁5900吨、墩柱3050吨、盖梁3050吨、钢结构制品1000吨、H型钢4000吨、夹层梁2000吨、屋面梁3000吨、箱型钢柱1000吨。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结合公司的总体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总体工程、公用工程、贮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每个厂区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所有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接管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1#厂房切割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焊接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1#)排放;1#厂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两根27米高排气筒(2#、3#)排放;1#厂房喷漆工序废气经过滤棉+干式三级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4#)排放;2#厂房切割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5#)排放;2#厂房焊接工序废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5#)排放;2#厂房抛丸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6#)排放;2#厂房喷漆工序废气经过滤棉+干式三级过滤器+沸石转轮吸附、脱附+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7#)排放;2#厂房烘干工序废气经蓄热式热力焚烧炉处理后,通过一根27米高排气筒(7#)排放;危废仓产生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粉尘、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及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厂界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表 A.1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特别排放限值;确保RTO燃烧废气排放满足《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2020]9号)中的要求;确保污水站产生的氨气、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要求。确保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6、厂区应设置一座335立方米事故应急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落实事故水截断、收集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生产区、化学品原料储存区、厂内危废暂存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中新苏滁高新区建设房产环保局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2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8、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

9、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环境监察支队按照《 (略) 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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