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上游左岸段护岸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关于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上游左岸段护岸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4月18日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
上游左岸段护岸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 上游左岸段护岸 | (略) 光泽县鸾凤乡 | 光 (略) |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岸坡保护6000平方米,河道疏浚1.55万立方米,植物措施1.2万平方米;生态功能提升2.32万平方米;管护与配套设施:管护道路1856米,标识标牌8块,亲水便民配套设施若干。项目总投资119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4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施工场地应分段设置隔油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河道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采取分段围堰施工,河道开挖应避免水下作业,做好干挖清淤区域与河流的隔离措施,禁止污水、泥浆等进入,禁止向水体内倾倒油料、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保证北溪及其支流水体水质。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最大程度减轻沿线噪声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河道清淤底泥采用密闭运输车尽快外运综合利用治理;沉淀池干化污泥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砂、覆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后,须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 |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邮政编码:*
2023年4月18日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
上游左岸段护岸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光泽县北溪流域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铁路桥 上游左岸段护岸 | (略) 光泽县鸾凤乡 | 光 (略) | (略) | 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自然岸坡保护6000平方米,河道疏浚1.55万立方米,植物措施1.2万平方米;生态功能提升2.32万平方米;管护与配套设施:管护道路1856米,标识标牌8块,亲水便民配套设施若干。项目总投资119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4万元。 | (一)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过程、运输过程环境管理,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等降尘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施工期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现有的污水排放系统。施工场地应分段设置隔油沉淀池,各类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河道施工尽量安排在枯水期,采取分段围堰施工,河道开挖应避免水下作业,做好干挖清淤区域与河流的隔离措施,禁止污水、泥浆等进入,禁止向水体内倾倒油料、施工渣土、建筑垃圾等,保证北溪及其支流水体水质。 (三)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围挡;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物料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最大程度减轻沿线噪声敏感点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河道清淤底泥采用密闭运输车尽快外运综合利用治理;沉淀池干化污泥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施工开挖、填筑、堆置等裸露面,应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砂、覆盖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毕后,须对临时占地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和复垦措施 |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18日—2023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人:赖思茹、吴桂钦 电话:0599-*、*
通讯地址:光泽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改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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