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筹建,扩建新增投资2500万元,扩建后总投资5120万元,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1号,总占地面积22715.21m2,建筑面积21168m2,扩建后年产颗粒剂2.49676亿袋、糖浆剂300万瓶、硬胶囊剂1.5亿粒、片剂7500万片。公司职工人数80人,其中50人住厂,不设置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药材清洗废水、提取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研究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及废气水喷淋系统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絮凝+沉淀+水解+好氧+沉淀+MBR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成药异味、中药前处理炮炙废气、提取车间粉碎过筛废气、提取车间*醇废气、药渣*醇废气、提取车间喷雾干燥废气、锅炉废气、蔗糖粉碎过筛废气、制剂粉碎过筛废气、中成药制粒干燥废气、化学药品制粒干燥废气、总混整粒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有机废气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医药制造行业排放标准限值及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
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质检研发废物应配套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凭证;除尘设备药尘集中收集后用于其他用途;药材废弃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石蜡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中药渣、污泥送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3
传真:0595-*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邮编:*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4月18日—4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化学药品制剂和中成药生产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 (略) 泉州罗裳山制药厂筹建,扩建新增投资2500万元,扩建后总投资5120万元, (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1号,总占地面积22715.21m2,建筑面积21168m2,扩建后年产颗粒剂2.49676亿袋、糖浆剂300万瓶、硬胶囊剂1.5亿粒、片剂7500万片。公司职工人数80人,其中50人住厂,不设置食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药材清洗废水、提取工艺废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质检研究废水、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及废气水喷淋系统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工艺为“混凝絮凝+沉淀+水解+好氧+沉淀+MBR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中成药异味、中药前处理炮炙废气、提取车间粉碎过筛废气、提取车间*醇废气、药渣*醇废气、提取车间喷雾干燥废气、锅炉废气、蔗糖粉碎过筛废气、制剂粉碎过筛废气、中成药制粒干燥废气、化学药品制粒干燥废气、总混整粒废气和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有机废气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医药制造行业排放标准限值及表2、表3中的相关标准;生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的表A.1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3.噪声环境:
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质检研发废物应配套专门的危废贮存场所,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相关规定分类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废原料空桶贮存须符合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并保留凭证;除尘设备药尘集中收集后用于其他用途;药材废弃物、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废石蜡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中药渣、污泥送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3
传真:0595-*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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