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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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通区金积中学建设项目

(略) 利通区政通路以南,人和路以北,欣安街以东

(略) 利通区教育局

宁夏瑞鑫 (略)

占地面积39856.13m2。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报告厅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83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化学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由烟道通过楼顶排放。

3、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三峡垄坑子110kV升压站-戎家川变110kV输电线路工程

(略) 红寺堡区境内

三峡新能 (略)

宁夏睿 (略)

线路工程起点为三峡垄坑子110kV升压站110kV构架,起点坐标为:东经106°22′46.993″,北纬37°32′8.985″。线路终点为戎家川变电站110kV构架,终点坐标为:东经106°8′10.696″,北纬37°31′21.401″。输电线路全长32.008km,全部为架空线路,全线新建杆塔共计90基,其中直线塔72基,耐张塔18基。项目总投资2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16.5万元,占总投资的4.8%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110kV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输电线路通过采用大截面导线并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要求,有效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同心县桃山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略) 同心县河西镇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32070m2,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4′52.47″、北纬37°7′23.87″。建设内容包括150MW/300MWh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一座。储能系统共建设60套2.5MW/5MWh储能子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每个2.5MW/5MWh 储能单元包括14个电池簇,每簇包含20个电池模组,电池模组采用电芯1P20S组串而成;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接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29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

4、运营期加强变电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4月14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2023年4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

传真:0953-*

通讯地址: (略) 开元大道(西)427号,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

邮 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利通区金积中学建设项目

(略) 利通区政通路以南,人和路以北,欣安街以东

(略) 利通区教育局

宁夏瑞鑫 (略)

占地面积39856.13m2。主要建设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报告厅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830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1.1%。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噪声污染。

2、项目化学实验室内设置通风橱,实验室废气收集后由烟道通过楼顶排放。

3、项目运营期实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标准 (略) 政污水管 (略) 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4、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5、项目运营期实验室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三峡垄坑子110kV升压站-戎家川变110kV输电线路工程

(略) 红寺堡区境内

三峡新能 (略)

宁夏睿 (略)

线路工程起点为三峡垄坑子110kV升压站110kV构架,起点坐标为:东经106°22′46.993″,北纬37°32′8.985″。线路终点为戎家川变电站110kV构架,终点坐标为:东经106°8′10.696″,北纬37°31′21.401″。输电线路全长32.008km,全部为架空线路,全线新建杆塔共计90基,其中直线塔72基,耐张塔18基。项目总投资24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16.5万元,占总投资的4.8%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加强输电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110kV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4、输电线路通过采用大截面导线并提高导线和金具加工工艺要求,有效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确保线路沿线声环境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5、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3

同心县桃山150MW/300MWh储能电站项目

(略) 同心县河西镇

宁夏 (略)

宁夏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32070m2,中心坐标为东经105°54′52.47″、北纬37°7′23.87″。建设内容包括150MW/300MWh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一座。储能系统共建设60套2.5MW/5MWh储能子系统,采用集装箱一体化设计方案。每个2.5MW/5MWh 储能单元包括14个电池簇,每簇包含20个电池模组,电池模组采用电芯1P20S组串而成;通过6回35kV集电线路接配套建设的110kV升压站35kV配电室。项目总投资6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129万元,占总投资的0.22%。

1、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粉尘、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粉尘、废水、噪声污染。

2、项目施工期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恢复,保证植被恢复率。

3、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

4、运营期加强变电站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110kV升压站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及废铅酸蓄电池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6、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7、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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