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环保局2023年4月份项目环评公示
北林区环保局2023年4月份项目环评公示
(略) 北林生态环境 (略) 荣辉沙石经销有限
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环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7日我局环评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环境环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北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 | (略) (略) | 哈尔滨洁沃 (略) | 2023.4.17 |
附:《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土地手续
附件3 核定排放量计算说明
附件4 检测报告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本项目四周情况图
附图4 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6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 | ||||
地理坐标 | (127度00分12.518秒,46度23分24.695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无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无 | ||
总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环保投资占比(%) | 15 | 施工工期 | 2023.05-2023.06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000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表1,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环境风险。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颗粒物,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存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由厂区原有深井提供,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
其他符合性 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本项目环境管控单位为北林区城镇空间,为重点管控单元。结合本项目施工工艺、排污状况和区域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本工程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①大气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略) 环境质量现状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 (略)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图(2025年), (略) PM2.5环境质量底线为25μg/m3~35μg/m3。本项目筛分机和反击破碎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集气效率90%),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造成不良影响,能够 (略) (略)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②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表水流域为呼兰河,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位于呼兰河神树镇至绥胜排干汇入口河段,水质目标为III~IV类,绥望桥断面位于该河段中。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2月月报》,绥望桥现状水体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因此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 (略) 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土壤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选址不属于污染地块。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因子,因 (略)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略) 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图,本项目不属于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不新增用地,用水由现有井水提供,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行业。冬季采暖采用电取暖,不新建供热设施。综上,本项 (略) 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北林区城镇空间,具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ZH*北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搬迁改造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因此符合空间布局约要求。2.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续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ZH*北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新建、改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应等量置换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符合管控要求2.鼓励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本项目生产及供暖均不使用燃料,生产及供暖均使用电,符合管控要求3、施工降水或基 (略) 政污水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施工简单,无大型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降水;厂区地平坦,不涉及基坑排水,符合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化 (略) 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等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相对封闭,不应保留常住居民,非关联企业和产业要逐步搬迁或退出,妥善防范化解“临避”问题。严禁在松花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布局化工园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本项目喷淋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符合管控要求2.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不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要求。 2、与《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十一)应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落实企业环保责任。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提高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十二)应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在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十三)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袋除尘、电除尘、电袋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鼓励火电机组和大型燃煤锅炉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十五)产生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物的生产活动应尽量采用密闭装置,避免无组织排放;无法完全密闭的,应安装集气装置收集逸散的污染物,经净化后排放。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工艺。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集气效率90%),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 (2)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二十二)扬尘污染源应以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粉状物料贮存场扬尘、城市裸土起尘等为防治重点。应参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略) 扬尘综合整治, (略) 裸地面积,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提高绿化率,或适当采用地面硬化措施,遏止扬尘污染。(二十三)对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各种港口装卸码头等,应采取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颗粒物逸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保持上路行驶车辆的清洁;鼓励各类土建工程使用预搅拌的商品混凝土。(二十四)实行粉状物料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监管,防止遗撒。及时进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管理,防止园林绿地土壤向道路流失。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调试安装及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建设,无大型土建工程。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 (3)六、防治生活污染要求:(二十五)生活污染来源复杂、分布广泛,治理工作应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公众参与。应在全社会倡导形成节俭、绿色生活方式,摒弃奢侈、浪费、炫耀的消费衡(单位:t/a) 5、公用工程 (1)供水: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水井。 生活用水量计算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员工的生活用水采用30L/人?d,企业员工5人,每年工作270d,因此生活用水量为0.15t/d,40.5t/a;生产用水为堆场、鄂式破碎、铲装集堆、道路等降尘用水,用水量约为2t/d、540t/a。总用水量为2.15t/d、580.5t/a。 (2)排水:本项目洒水降尘用水最终蒸发,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12t/d,32.4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供热: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冬季采用电取暖。 (4)供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年工作270天(3月~11月),一班制,每班8小时。厂区内无食堂,无宿舍。 6、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破碎筛分生产线位于厂区西北侧,原料堆场位于生产线东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产品运输;石粉仓位于生产线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石粉运输;办公室及仓储室位于厂区西侧。成品堆场位于生产线东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产品运输。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营运期工程分析 1、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 图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运用给料机使原料山皮石进入颚式破碎机进行头破,运用传送带传到反击破碎机 粉碎,粉碎出的物料通过传送带进入到筛分机筛分,筛上物返回反击破碎机破碎,筛下物得到符合规格的成品碎石。生产中可通过调节控制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达到控制产品粒径的目的,生产出符合粒径要求的成品碎石 产排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生产固废。皮带输送机密闭。 1、废气: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铲装集堆过程粉尘;运输过程粉尘;给料过程粉尘;石粉仓卸料粉尘。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pH、SS、BOD5)。 3、噪声:主要噪声来自于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 4、固废: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石粉、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租用 (略) 部分厂地,经现场勘查无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8,同比降低2.5%,PM10年均浓度为49μg/m3,SO2年均浓度为7μg/m3,NO2年均浓度为16μg/m3,PM2.5年均浓度为36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3μg/m3。达标天数为316天,达标率为87.0%,达标天数与上年相比升高了0.1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 PM10、SO2、NO2、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本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本项目委托哈尔滨 (略) 于2023年03月25日~27日对本项目厂址下风处的TSP进行现状监测。 图3-1 现状监测布点图 表3-1环境空气中TSP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项目颗粒物2023.03.25厂界下风向○1Q*.*.03.26Q*.*.03.27Q*.197根据检测结果,监测点TSP的监测值为0.188-0.197mg/m3。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表水流域为呼兰河,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位于呼兰河神树镇至绥胜排干汇入口河段,水质目标为III~IV类,绥望桥断面位于该河段中。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2月月报》,绥望桥现状水体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略) 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3.3 dB(A),同比有所上升;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6.9 dB(A),同比有所上升;功能区昼间达标率80.0%;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0.0%。 4、生态环境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中颗粒物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不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具体情况详见下表,环境保护敏感点分布情况详见附图5。 表3-2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新兴屯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人群SW160新立屯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人群W3152、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使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标准值见下表。 表3-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源排放速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执行标准颗粒物排气筒3.5kg/h120mg/m3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施工期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表3-4 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位置单位昼间夜间施工期厂界四周dB(A)7055营运期厂界四周dB(A)6050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
总量 控制 指标 | 在满足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 表3-5 项目排放总量控制表 单位:t/a 污染物预测排放量核定排放量颗粒物13.*.*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施工建设,施工期的工程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仅为设备调试安装及建设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及噪声,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加蓬盖,物料堆存采用苫布遮盖可有效控制粉尘,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及夜间不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的产生;设备调试安装,设备安装过程中不会产生明显的环境问题。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建 (略) 政指定地点堆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场界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目标较远,施工期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产生浓度mg/m3处理能力m3/h产生量t/a工艺收集效率%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反击破碎、筛分DA001颗粒物有组织1917.*.7布袋除尘器9099是18.950. 360.787无组织//8.74/////4.058.74颚式破碎机颗粒物无组织//12.5喷淋装置/70是/1.743.75原料及成品堆场颗粒物无组织//0.08围挡、苫盖、洒水降尘/52是/0.0180.038铲装集堆颗粒物无组织//0.21洒水降尘、堆场设置三面围挡/74是/0.030.055运输过程颗粒物无组织//0.018洒水降尘、车辆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66是/0.00280.006上料过程颗粒物无组织//0.035洒水降尘、进料口三面遮挡/50是/0.0080.0175续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石粉仓卸料粉尘颗粒物无组织//0.012布袋除尘器/99.7是/0.*.*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排放口名称高度/m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坐标1DA001排气筒150.2常温一般排放口经度:127.*纬度:46.*1、大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制定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3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DA001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气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的粉尘、铲装集堆过程粉尘、运输过程粉尘、给料过程粉尘、石粉仓卸料粉尘。 本项目运行时间为2160h,采取破碎筛分的运行方式。 (1)颚式破碎机产生的粉尘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一级破碎排放因子系数为0.25kg/t(破碎料),本项目破碎原料为5万t/a。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12.5t/a、产生速率为5.79kg/h,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可有效防止无组织粉尘逸散,喷淋洒水抑尘效率可达70%,粉尘排放量为3.75t/a、排放速率为1.74kg/h。 (2)反击破碎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反击破碎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二级破碎排放因子系数为0.75kg/t(破碎料),进入反击破碎机原料量为49987.5t/a,颗粒物产生量为37.49t/a,反击破碎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3.74t/a、产生速率为15.62kg/h,产生浓度为822.11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3374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6kg/h、排放浓度为8.42mg/m3。 未收集粉尘排放量3.75t/a、排放速率为1.74kg/h。 (3)筛分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筛分机筛分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筛选排放因子系数为1.0kg/t(贮料),进入筛分机原料量为49950.01t/a,颗粒物产生量为49.95t/a,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4.96t/a、产生速率为20.81kg/h,产生浓度为1095.26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45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21kg/h、排放浓度为11.05mg/m3。 未收集粉尘排放量4.99t/a、排放速率为2.31kg/h。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均采用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3.74t/a、产生速率为15.62kg/h,产生浓度为822.11mg/m3。筛分机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4.96t/a、产生速率为20.81kg/h,产生浓度为1095.26mg/m3。因此有组织颗粒物总产生量为78.7 t/a,总产生速率为36.44 kg/h,总产生浓度为1917.89mg/m3。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787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36kg/h、排放浓度为18.95mg/m3。反击破碎机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75t/a、产生速率为1.74kg/h,筛分机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99t/a、产生速率为2.31kg/h,因此无组织颗粒物总产生量为8.74 t/a,总产生速率为4.05kg/h, (4)原料、成品堆场扬尘 堆场粉尘计算公式如下: Q=1.479×10-2×e-0.43w×Ap 式中:Q——起尘量,mg/s; W——物料含水率,%,本项目取8%; Ap——面积,m2,本项目堆场总面积取3000m2。 经计算,堆场起尘量约为10.63mg/s,0.08t/a;料堆采用洒水抑尘,抑尘效率可达52%,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38t/a。 (5)铲装集堆粉尘 铲装集堆粉尘产生情况采用交通水运研究所武汉 (略) 提出的装车粉尘经验公式估算,经验公式为: 式中:Q——物料装车时机械落差起尘量,kg/s; H——物料落差,m;装载车与自卸车车厢间距,取0.5m; μ——平均风速,m/s; (略) 30年气象资料,取年平均风速,2.7m/s; ω——物料含水率,%;取8%; t——物料装车所需时间,t/s;装载车每铲容量为5t,每铲物料下落时间为1s,则物料装车所需时间为5t/s。 经计算铲装集堆起尘量为0.02kg/s,装载机每铲容量为5t,每铲物料下落时间为1s,项目每天装运185.19t物料,相当于物料下落总时间为每天38s,全年工作270天,经计算得出厂区铲装每年产生粉尘量为0.21t/a,通过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装临时水管洒水抑尘的方式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74%,则装卸排放的粉尘量为0.055t/a。 (6)运输过程粉尘 运输粉尘产生情况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计算本项目运输场地道路产生的粉尘公式: 式中:EUPi—未铺装道路扬尘中PMi排放系数,g/km; ki—产生的扬尘中PMi的粒度乘数,TSP取1691.4g/km;a取0.3,b取0.3; s—道路表面有效积尘率,取40%; v—平均车速,取15km/h; M —道路积尘含水率,取10%; —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本项目采取洒水2次/天,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车辆离场前,冲洗轮胎及车身,控制效率取66%。 通过上式计算,EUPi为22.54g/km,厂区道路长度为0.05km,运输次数约为5000次/a,产生道路扬尘0.006t/a,0.0028kg/h。 (7)上料过程粉尘 本项目上料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送料上堆排放因子系数为0.0007kg/t(进料),原料量为5万t/a,上料过程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0.035t/a、产生速率为0.016kg/h,上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可有效防止无组织粉尘逸散,喷淋洒水抑尘效率可达50%,粉尘排放量为0.0175t/a、排放速率为0.008kg/h。 (8)石粉仓卸料粉尘 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二十二章混凝土分批搅拌厂的表22-1:贮仓排气的产生系数是0.12kg/t(卸料);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袋式除尘效率为99.7%。本项目石粉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总量为97.633t,石粉仓卸料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012 t/a,产生速率为0.006 kg/h,石粉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粉尘排放量为0.* t/a,排放速率为0.00002 kg/h。 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2.*t/a。 (9)本项目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故障,导致粉尘处理效率降低,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设定情景及计算数据如下: 袋式除尘器滤袋破损期间按下式计算烟尘排放增加量: 式中:ΔMA——滤袋破损后增加的烟尘排放量,g/s; ρd——原烟气含尘质量浓度,g/m3;取排气筒(DA001):1.92g/m3, S——滤袋破口面积,m2;取0.05m2 v——滤袋破洞处烟气流速,m/s,取14.97m/s。 计算得出排气筒(DA001)粉尘排放量为1.44g/s、5.18kg/h,加上正常排放量,得出非正常工况下粉尘排放量为5.967kg/h; 表4-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非正常排放浓度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DA001袋式除尘器滤袋破损颗粒物5.967kg/h314.05mg/m3<11及时检修,加强维护3、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36kg/h、排放浓度为18.95mg/m3;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车辆出场前,冲洗轮胎及车身;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布袋除尘器是可行性技术,无组织采取洒水降尘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未铺装道路TSP洒水控制效率为66%,堆场风蚀TSP洒水控制效率为52%,堆场操作(集堆产装参照堆场操作)TSP洒水控制效率为74%;上料过程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原料卸料水喷雾洒水抑尘效率为50%。 5、废气排放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够保证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气象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响较小。 (二)废水 本项目洒水降尘用水最终蒸发,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总量为32.4t/a,根据《水工业工程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给排水》中“12.2.2污水水量和水质”中给出的住宅、各类公共建筑污水水质平均浓度,并结合项目特点,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50mg/L、氨氮:35mg/L、pH:6.5-7.5、SS:200mg/L、BOD5:18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0113t/a、氨氮:0.0011t/a、SS:0.0065t/a、BOD5:0.0058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表4-5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废水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废水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32.43500.0113///000氨氮350.*SS2000.*pH6.5-7.5/00BOD51800.*(三)噪声 1、噪声源强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破碎生产线中各设施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80~90dB(A)左右。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6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噪声源产生强度/dB(A)降噪措施排放强度/dB(A)持续时间/h工艺降噪效果/dB(A)颚式破碎机90加装减振、密闭隔声降低20dB(A)*反击破碎机9070筛分机8565铲车8565钩机8565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819-2017),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7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设备声源特征和声学环境的特点,视设备声源为点源,声场为半自由声场,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半自由声场点声源衰减模式,具体模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②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③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功率级计算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2p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④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表4-8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位预测时段贡献值标准限值东昼38.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夜间噪声≤50)夜38.11南昼45.29夜45.29西昼42.01夜43.01北昼48.12夜48.12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加装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夜间噪声≤50)。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及石粉、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每人0.4kg/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0.54t/a,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77.913t/a,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定期检修会产生废布袋,产生量为0.03t/3a,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石粉产生量为19.720t/a,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润滑油每三年更换一次,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的产生量为0.01t/3a产生的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不在厂区存储,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4-9 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产污环节固体废物名称固体废物属性物理性状环境风险特性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产生量(t/a)处置量(t/a)贮存方式处置去向生活生活垃圾/固态//0.540.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破碎、筛分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7.91377.913袋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19.7219.72袋装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固态//0.03t/3a0.03t/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石粉仓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固态//0.*.*袋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危险废物液态//0.01/3a0.01/3a/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主要产生于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每3年一次,因维修保养间隔时间长,产生废润滑油量少,可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联系有处置废润滑油资质的单位人员到场,将设备换下的废润滑油直接运走。因此废润滑油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可行。 2、环境管理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 ①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④本项目石粉仓密闭,并进行防雨、防渗措施。石粉及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均为固态,不存在溢流现象。 ⑤废布袋采用袋装暂存于仓库中,仓库地面硬化,并进行防雨、防渗措施。废布袋固态,不存在溢流现象。 (2)危险废物 ①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就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不储存。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3)生活垃圾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②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无组织 | 颗粒物 | 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BOD5、SS、pH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加装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破碎、筛分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 | ||
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
石粉仓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 | ||
布袋除尘器 | 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生产设备 | 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中颗粒物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生产设备润滑油每三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不在厂区存储,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不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无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 |
六、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t/a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t/a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t/a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13.3935 | 13.3935 | +13.3935 | ||||
废水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77.* | 77.* | +77.* | ||||
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0.3t/3a | 0.3t/3a | +0.3t/3a | |||||
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19.72 | 19.72 | +19.72 |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0.01t/3a | 0.01t/3a | +0.01t/3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略) 北林生态环境 (略) 荣辉沙石经销有限
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环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3年4月17日我局环评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环境环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4月17日—2023年4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5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内北林生态环境局
邮编:*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 | (略) (略) | 哈尔滨洁沃 (略) | 2023.4.17 |
附:《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略) (略)
编制日期: 2023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5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 土地手续
附件3 核定排放量计算说明
附件4 检测报告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 本项目四周情况图
附图4 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6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略) (略) 石料加工项目 | ||||
项目代码 | 无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马*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 | ||||
地理坐标 | (127度00分12.518秒,46度23分24.695秒)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303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无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 无 | ||
总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环保投资占比(%) | 15 | 施工工期 | 2023.05-2023.06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用地(用海) 面积(m2) | 4000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表1,本项目无需设置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环境风险。 表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为颗粒物,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不外排,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存储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用水由厂区原有深井提供,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 B、附录 C。 | ||||
规划情况 | 无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 | ||||
其他符合性 分析 | 1、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本项目环境管控单位为北林区城镇空间,为重点管控单元。结合本项目施工工艺、排污状况和区域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本工程与“三线一单”符合性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 ①大气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略) 环境质量现状为不达标区,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 (略)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图(2025年), (略) PM2.5环境质量底线为25μg/m3~35μg/m3。本项目筛分机和反击破碎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集气效率90%),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造成不良影响,能够 (略) (略) 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②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表水流域为呼兰河,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位于呼兰河神树镇至绥胜排干汇入口河段,水质目标为III~IV类,绥望桥断面位于该河段中。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2月月报》,绥望桥现状水体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因此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 (略) 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③土壤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选址不属于污染地块。本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因子,因 (略) 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 (略) 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图,本项目不属于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不新增用地,用水由现有井水提供,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行业。冬季采暖采用电取暖,不新建供热设施。综上,本项 (略) 能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等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根据《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 (略) 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略)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北林区城镇空间,具体管控要求及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ZH*北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严禁在人口密集区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搬迁改造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因此符合空间布局约要求。2.禁止在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续表1-1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 ZH*北林区城镇空间重点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建成区和工业园区内新建、改扩建项目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应等量置换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不产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符合管控要求2.鼓励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加快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提高煤电高效清洁利用水平本项目生产及供暖均不使用燃料,生产及供暖均使用电,符合管控要求3、施工降水或基 (略) 政污水管网的,应纳入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明确排水接口位置和去向,避免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施工简单,无大型土建工程,不涉及施工降水;厂区地平坦,不涉及基坑排水,符合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化 (略) 建成区、人员密集场所、重要设施、敏感目标等应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相对封闭,不应保留常住居民,非关联企业和产业要逐步搬迁或退出,妥善防范化解“临避”问题。严禁在松花江干流及一级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布局化工园区/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本项目喷淋用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符合管控要求2.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不使用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采取了有效、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绥政发【2021】10号)要求。 2、与《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1)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十一)应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切实落实企业环保责任。鼓励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生产工艺,提高各个行业的清洁生产水平,降低污染物产生量。(十二)应制定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在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或国家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十三)对于排放细颗粒物的工业污染源,应按照生产工艺、排放方式和烟(废)气组成的特点,选取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工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宜采取袋除尘、电除尘、电袋除尘等高效除尘技术,鼓励火电机组和大型燃煤锅炉采用湿式电除尘等新技术。(十五)产生大气颗粒物及其前体物污染物的生产活动应尽量采用密闭装置,避免无组织排放;无法完全密闭的,应安装集气装置收集逸散的污染物,经净化后排放。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石料加工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生产采用低能耗、低污染的工艺。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集气效率90%),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三、防治工业污染要求。 (2)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二十二)扬尘污染源应以道路扬尘、施工扬尘、粉状物料贮存场扬尘、城市裸土起尘等为防治重点。应参照《 (略) 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略) 扬尘综合整治, (略) 裸地面积,采取植树种草等措施提高绿化率,或适当采用地面硬化措施,遏止扬尘污染。(二十三)对各种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各种港口装卸码头等,应采取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颗粒物逸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保持上路行驶车辆的清洁;鼓励各类土建工程使用预搅拌的商品混凝土。(二十四)实行粉状物料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加强监管,防止遗撒。及时进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作业,减少道路扬尘。规范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管理,防止园林绿地土壤向道路流失。 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调试安装及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建设,无大型土建工程。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符合《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综合防治技术政策》中五、防治扬尘污染要求。 (3)六、防治生活污染要求:(二十五)生活污染来源复杂、分布广泛,治理工作应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鼓励公众参与。应在全社会倡导形成节俭、绿色生活方式,摒弃奢侈、浪费、炫耀的消费衡(单位:t/a) 5、公用工程 (1)供水: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内现有水井。 生活用水量计算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员工的生活用水采用30L/人?d,企业员工5人,每年工作270d,因此生活用水量为0.15t/d,40.5t/a;生产用水为堆场、鄂式破碎、铲装集堆、道路等降尘用水,用水量约为2t/d、540t/a。总用水量为2.15t/d、580.5t/a。 (2)排水:本项目洒水降尘用水最终蒸发,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为0.12t/d,32.4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3)供热:本项目生产无需供热,冬季采用电取暖。 (4)供电:由当地供电系统提供。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年工作270天(3月~11月),一班制,每班8小时。厂区内无食堂,无宿舍。 6、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破碎筛分生产线位于厂区西北侧,原料堆场位于生产线东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产品运输;石粉仓位于生产线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石粉运输;办公室及仓储室位于厂区西侧。成品堆场位于生产线东南侧,距离生产线较近,便于产品运输。总体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 ||||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 | 营运期工程分析 1、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 图2-2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图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运用给料机使原料山皮石进入颚式破碎机进行头破,运用传送带传到反击破碎机 粉碎,粉碎出的物料通过传送带进入到筛分机筛分,筛上物返回反击破碎机破碎,筛下物得到符合规格的成品碎石。生产中可通过调节控制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达到控制产品粒径的目的,生产出符合粒径要求的成品碎石 产排污环节分析: 本项目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员工生活污水,设备噪声,生产固废。皮带输送机密闭。 1、废气: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铲装集堆过程粉尘;运输过程粉尘;给料过程粉尘;石粉仓卸料粉尘。 2、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pH、SS、BOD5)。 3、噪声:主要噪声来自于颚式破碎机、反击破碎机、筛分机等设备。 4、固废: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石粉、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 本项目租用 (略) 部分厂地,经现场勘查无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 1、环境空气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8,同比降低2.5%,PM10年均浓度为49μg/m3,SO2年均浓度为7μg/m3,NO2年均浓度为16μg/m3,PM2.5年均浓度为36μg/m3,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2m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13μg/m3。达标天数为316天,达标率为87.0%,达标天数与上年相比升高了0.1个百分点。 综上所述, PM10、SO2、NO2、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超标因子为细颗粒物(PM2.5)。本项目所在区域处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 本项目委托哈尔滨 (略) 于2023年03月25日~27日对本项目厂址下风处的TSP进行现状监测。 图3-1 现状监测布点图 表3-1环境空气中TSP检测结果 采样时间采样地点样品编号项目颗粒物2023.03.25厂界下风向○1Q*.*.03.26Q*.*.03.27Q*.197根据检测结果,监测点TSP的监测值为0.188-0.197mg/m3。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浓度。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表水流域为呼兰河,根据《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本项目位于呼兰河神树镇至绥胜排干汇入口河段,水质目标为III~IV类,绥望桥断面位于该河段中。 (略) 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发布的《 (略) 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12月月报》,绥望桥现状水体质量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 根据《202 (略)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略) 区域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二级,等效声级为53.3 dB(A),同比有所上升;道路交通昼间声环境质量为一级,等效声级为66.9 dB(A),同比有所上升;功能区昼间达标率80.0%;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0.0%。 4、生态环境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因此不进行生态现状调查。 5、地下水、土壤环境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中颗粒物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不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环境 保护 目标 | 1、大气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具体情况详见下表,环境保护敏感点分布情况详见附图5。 表3-2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相对厂址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新兴屯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人群SW160新立屯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人群W3152、声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使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 (略) (略) 北林区先锋街38号 (略) 院内,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标准值见下表。 表3-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源排放速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排气筒高度执行标准颗粒物排气筒3.5kg/h120mg/m3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施工期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营运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表3-4 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 时段位置单位昼间夜间施工期厂界四周dB(A)7055营运期厂界四周dB(A)6050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及《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 |
总量 控制 指标 | 在满足浓度达标的前提下,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表: 表3-5 项目排放总量控制表 单位:t/a 污染物预测排放量核定排放量颗粒物13.*.*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 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施工建设,施工期的工程内容较为简单。施工期仅为设备调试安装及建设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石粉仓、办公室、仓储室施工过程会产生扬尘及噪声,主要采取洒水降尘,运输车加蓬盖,物料堆存采用苫布遮盖可有效控制粉尘,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及夜间不施工等措施,降低噪声的产生;设备调试安装,设备安装过程中不会产生明显的环境问题。施工期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建 (略) 政指定地点堆存,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经上述治理后,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将得到有效的控制,场界外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规定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距离敏感目标较远,施工期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环境无明显影响。 |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 (一)废气 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排放方式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产生浓度mg/m3处理能力m3/h产生量t/a工艺收集效率%去除率%是否为可行技术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排放量t/a反击破碎、筛分DA001颗粒物有组织1917.*.7布袋除尘器9099是18.950. 360.787无组织//8.74/////4.058.74颚式破碎机颗粒物无组织//12.5喷淋装置/70是/1.743.75原料及成品堆场颗粒物无组织//0.08围挡、苫盖、洒水降尘/52是/0.0180.038铲装集堆颗粒物无组织//0.21洒水降尘、堆场设置三面围挡/74是/0.030.055运输过程颗粒物无组织//0.018洒水降尘、车辆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66是/0.00280.006上料过程颗粒物无组织//0.035洒水降尘、进料口三面遮挡/50是/0.0080.0175续表4-1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石粉仓卸料粉尘颗粒物无组织//0.012布袋除尘器/99.7是/0.*.*表4-2 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排放口名称高度/m内径/m温度/℃类型地理坐标1DA001排气筒150.2常温一般排放口经度:127.*纬度:46.*1、大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制定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如下。 表4-3废气监测方案 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DA001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1次/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气源强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的粉尘、铲装集堆过程粉尘、运输过程粉尘、给料过程粉尘、石粉仓卸料粉尘。 本项目运行时间为2160h,采取破碎筛分的运行方式。 (1)颚式破碎机产生的粉尘 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一级破碎排放因子系数为0.25kg/t(破碎料),本项目破碎原料为5万t/a。颚式破碎机产生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12.5t/a、产生速率为5.79kg/h,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可有效防止无组织粉尘逸散,喷淋洒水抑尘效率可达70%,粉尘排放量为3.75t/a、排放速率为1.74kg/h。 (2)反击破碎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反击破碎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二级破碎排放因子系数为0.75kg/t(破碎料),进入反击破碎机原料量为49987.5t/a,颗粒物产生量为37.49t/a,反击破碎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3.74t/a、产生速率为15.62kg/h,产生浓度为822.11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3374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16kg/h、排放浓度为8.42mg/m3。 未收集粉尘排放量3.75t/a、排放速率为1.74kg/h。 (3)筛分机产生的粉尘 本项目筛分机筛分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根据《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筛选排放因子系数为1.0kg/t(贮料),进入筛分机原料量为49950.01t/a,颗粒物产生量为49.95t/a,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4.96t/a、产生速率为20.81kg/h,产生浓度为1095.26mg/m3。颗粒物排放量为0.45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21kg/h、排放浓度为11.05mg/m3。 未收集粉尘排放量4.99t/a、排放速率为2.31kg/h。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均采用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由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3.74t/a、产生速率为15.62kg/h,产生浓度为822.11mg/m3。筛分机有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4.96t/a、产生速率为20.81kg/h,产生浓度为1095.26mg/m3。因此有组织颗粒物总产生量为78.7 t/a,总产生速率为36.44 kg/h,总产生浓度为1917.89mg/m3。颗粒物总排放量为0.787t/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36kg/h、排放浓度为18.95mg/m3。反击破碎机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3.75t/a、产生速率为1.74kg/h,筛分机无组织颗粒物产生量为4.99t/a、产生速率为2.31kg/h,因此无组织颗粒物总产生量为8.74 t/a,总产生速率为4.05kg/h, (4)原料、成品堆场扬尘 堆场粉尘计算公式如下: Q=1.479×10-2×e-0.43w×Ap 式中:Q——起尘量,mg/s; W——物料含水率,%,本项目取8%; Ap——面积,m2,本项目堆场总面积取3000m2。 经计算,堆场起尘量约为10.63mg/s,0.08t/a;料堆采用洒水抑尘,抑尘效率可达52%,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堆场粉尘排放量为0.038t/a。 (5)铲装集堆粉尘 铲装集堆粉尘产生情况采用交通水运研究所武汉 (略) 提出的装车粉尘经验公式估算,经验公式为: 式中:Q——物料装车时机械落差起尘量,kg/s; H——物料落差,m;装载车与自卸车车厢间距,取0.5m; μ——平均风速,m/s; (略) 30年气象资料,取年平均风速,2.7m/s; ω——物料含水率,%;取8%; t——物料装车所需时间,t/s;装载车每铲容量为5t,每铲物料下落时间为1s,则物料装车所需时间为5t/s。 经计算铲装集堆起尘量为0.02kg/s,装载机每铲容量为5t,每铲物料下落时间为1s,项目每天装运185.19t物料,相当于物料下落总时间为每天38s,全年工作270天,经计算得出厂区铲装每年产生粉尘量为0.21t/a,通过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加装临时水管洒水抑尘的方式可使粉尘排放量降低74%,则装卸排放的粉尘量为0.055t/a。 (6)运输过程粉尘 运输粉尘产生情况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计算本项目运输场地道路产生的粉尘公式: 式中:EUPi—未铺装道路扬尘中PMi排放系数,g/km; ki—产生的扬尘中PMi的粒度乘数,TSP取1691.4g/km;a取0.3,b取0.3; s—道路表面有效积尘率,取40%; v—平均车速,取15km/h; M —道路积尘含水率,取10%; —污染控制技术对扬尘的去除效率,本项目采取洒水2次/天,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车辆离场前,冲洗轮胎及车身,控制效率取66%。 通过上式计算,EUPi为22.54g/km,厂区道路长度为0.05km,运输次数约为5000次/a,产生道路扬尘0.006t/a,0.0028kg/h。 (7)上料过程粉尘 本项目上料过程会有大量粉尘产生,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粒料加工厂中送料上堆排放因子系数为0.0007kg/t(进料),原料量为5万t/a,上料过程颗粒物最大产生量为0.035t/a、产生速率为0.016kg/h,上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可有效防止无组织粉尘逸散,喷淋洒水抑尘效率可达50%,粉尘排放量为0.0175t/a、排放速率为0.008kg/h。 (8)石粉仓卸料粉尘 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二十二章混凝土分批搅拌厂的表22-1:贮仓排气的产生系数是0.12kg/t(卸料);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水泥制品制造(含3022砼结构构件制造、3029其他水泥类似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袋式除尘效率为99.7%。本项目石粉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总量为97.633t,石粉仓卸料过程粉尘产生量为0.012 t/a,产生速率为0.006 kg/h,石粉仓顶部安装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7%,粉尘排放量为0.* t/a,排放速率为0.00002 kg/h。 全厂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12.*t/a。 (9)本项目非正常工况 本项目非正常工况主要为布袋除尘器故障,导致粉尘处理效率降低,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火电》,本项目非正常工况设定情景及计算数据如下: 袋式除尘器滤袋破损期间按下式计算烟尘排放增加量: 式中:ΔMA——滤袋破损后增加的烟尘排放量,g/s; ρd——原烟气含尘质量浓度,g/m3;取排气筒(DA001):1.92g/m3, S——滤袋破口面积,m2;取0.05m2 v——滤袋破洞处烟气流速,m/s,取14.97m/s。 计算得出排气筒(DA001)粉尘排放量为1.44g/s、5.18kg/h,加上正常排放量,得出非正常工况下粉尘排放量为5.967kg/h; 表4-4 非正常排放参数表 非正常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速率非正常排放浓度单次持续时间/h年发生频次/次应对措施DA001袋式除尘器滤袋破损颗粒物5.967kg/h314.05mg/m3<11及时检修,加强维护3、达标排放分析 本项目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36kg/h、排放浓度为18.95mg/m3;有组织粉尘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车辆出场前,冲洗轮胎及车身;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4、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954-2018)布袋除尘器是可行性技术,无组织采取洒水降尘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根据《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未铺装道路TSP洒水控制效率为66%,堆场风蚀TSP洒水控制效率为52%,堆场操作(集堆产装参照堆场操作)TSP洒水控制效率为74%;上料过程参照《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原料卸料水喷雾洒水抑尘效率为50%。 5、废气排放环境影响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本项目采取的各项大气污染控制措施能够保证污染物排放指标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所在区域气象扩散条件较好,因此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环境响较小。 (二)废水 本项目洒水降尘用水最终蒸发,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总量为32.4t/a,根据《水工业工程设计手册-建筑和小区给排水》中“12.2.2污水水量和水质”中给出的住宅、各类公共建筑污水水质平均浓度,并结合项目特点,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50mg/L、氨氮:35mg/L、pH:6.5-7.5、SS:200mg/L、BOD5:180mg/L,产生量分别为COD:0.0113t/a、氨氮:0.0011t/a、SS:0.0065t/a、BOD5:0.0058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表4-5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产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措施污染物排放废水产生量t/a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工艺效率是否为可行性技术废水排放量t/a排放浓度mg/L排放量t/a员工生活生活污水COD32.43500.0113///000氨氮350.*SS2000.*pH6.5-7.5/00BOD51800.*(三)噪声 1、噪声源强 该项目的主要噪声来自于破碎生产线中各设施运行时产生噪声。设备噪声在80~90dB(A)左右。本项目设备产生的噪声源强见下表。 表4-6 噪声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一览表 噪声源产生强度/dB(A)降噪措施排放强度/dB(A)持续时间/h工艺降噪效果/dB(A)颚式破碎机90加装减振、密闭隔声降低20dB(A)*反击破碎机9070筛分机8565铲车8565钩机8565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819-2017),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如下。 表4-7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3、噪声影响分析 根据拟建项目设备声源特征和声学环境的特点,视设备声源为点源,声场为半自由声场,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中推荐半自由声场点声源衰减模式,具体模式如下: ①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等效声级贡献值(Leqg)计算公式: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Ai——i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dB(A); T——预测计算的时间段,s; ti——i声源在T时段内的运行时间,s。 ②预测点的预测等效声级(Leq)计算公式: 式中: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③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功率级计算 式中:Lp1—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Lp2——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 TL——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 A 声级的隔声量,dB。 然后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1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1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在室内近似为扩散声场时,计算出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L2p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TLi—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然后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 式中:Lw—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 Lp2(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 S—透声面积,m2。 ④户外声传播衰减计算 户外声传播衰减包括几何发散(Adiv)、大气吸收(Aatm)、地面效应(Agr)、屏障屏蔽(Abar)、其他多方面效应(Amisc)引起的衰减。 距声源点r处的A声级按下式计算: 在预测中考虑反射引起的修正、屏障引起的衰减、双绕射、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等影响和计算方法。 表4-8 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预测点位预测时段贡献值标准限值东昼38.11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夜间噪声≤50)夜38.11南昼45.29夜45.29西昼42.01夜43.01北昼48.12夜48.12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加装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噪声≤60,夜间噪声≤50)。 (四)固废 1、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及石粉、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本项目生活垃圾按每人0.4kg/d计,生活垃圾产生量0.54t/a,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粉尘产生量为77.913t/a,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定期检修会产生废布袋,产生量为0.03t/3a,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石粉产生量为19.720t/a,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润滑油每三年更换一次,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的产生量为0.01t/3a产生的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不在厂区存储,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表4-9 项目固体废物汇总表 产污环节固体废物名称固体废物属性物理性状环境风险特性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产生量(t/a)处置量(t/a)贮存方式处置去向生活生活垃圾/固态//0.540.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破碎、筛分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77.91377.913袋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19.7219.72袋装布袋除尘器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固态//0.03t/3a0.03t/ (略) 政环卫部门处理石粉仓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固态//0.*.*袋装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生产设备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危险废物液态//0.01/3a0.01/3a/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主要产生于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生产设备维修保养每3年一次,因维修保养间隔时间长,产生废润滑油量少,可在设备维修保养时,联系有处置废润滑油资质的单位人员到场,将设备换下的废润滑油直接运走。因此废润滑油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可行。 2、环境管理要求 (1)工业固体废物 ①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②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并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 ④本项目石粉仓密闭,并进行防雨、防渗措施。石粉及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均为固态,不存在溢流现象。 ⑤废布袋采用袋装暂存于仓库中,仓库地面硬化,并进行防雨、防渗措施。废布袋固态,不存在溢流现象。 (2)危险废物 ①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就立即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不储存。 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③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 (3)生活垃圾 ①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 ②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处置率达到100%不会影响周边环境。 |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排气筒(DA001) | 颗粒物 | 反击破碎机和筛分机采取密闭+负压集气措施,,粉尘经密闭+负压集气(收集效率90%)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99%),风量为19000m3/h,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
无组织 | 颗粒物 | 石粉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7%)无组织排放;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及下料点设置喷淋抑尘装置;原料及成品堆场洒水降尘,铲装集堆、运输过程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和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皮带输送机密闭;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定期清扫道路地面;上料过程采取洒水降尘,进料口采用遮挡板三面遮挡。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氨氮、BOD5、SS、pH |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 / |
声环境 | 设备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密闭隔声、加装减振等措施 |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固体废物 | 生活 | 生活垃圾 |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破碎、筛分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 | ||
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
石粉仓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集中收集,暂存于厂区石粉仓中储存,外售综合利用 | ||
布袋除尘器 | 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 | ||
生产设备 | 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厂区不储存,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生产中颗粒物不会对土壤、地下水产生影响。生产设备润滑油每三年更换一次,产生的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不在厂区存储,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因此,不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无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 |
六、结论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 污染物名称 | 现有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① |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量t/a② | 在建工程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③ | 本项目 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④ | 以新带老削减量t/a (新建项目不填)⑤ | 本项目建成后 全厂排放量t/a(固体废物产生量)⑥ | 变化量t/a ⑦ |
废气 | 颗粒物 | 13.3935 | 13.3935 | +13.3935 | ||||
废水 | / | |||||||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 除尘器收集粉尘(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66) | 77.* | 77.* | +77.* | ||||
废布袋(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0.3t/3a | 0.3t/3a | +0.3t/3a | |||||
石粉(类别:建筑用石,代码:303-002-99) | 19.72 | 19.72 | +19.72 | |||||
危险废物 | 废润滑油(类别:HW08,代码:900-214-08) | 0.01t/3a | 0.01t/3a | +0.01t/3a |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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