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管字〔2023〕23号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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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管字〔2023〕23号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中审管字〔2023〕23号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审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在行政许可审查中的技术支持作用,切实提高我县项目审查审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于2020年11月面向社会征集了各类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建立了中阳县行政审批专家库。但目前专家库中部分专业类别的专家人数较少,无法充分满足项目评审需求。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1. 信息类(计算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工程、仪器管理、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架构师、算法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

  2. 工程类(咨询、规划、建筑、市政、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路桥、造价、消防、人防等);

  3. 水利类(水资源、地下水、水环境、水文、水保、农水、水工等);

  4. 动物防疫类(畜牧、兽医、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

  5. 农业类(食用菌、生物工程、植物检疫、农艺、农技、农林、农田等);

  6. 地质类(地质构造、地质勘探等);

  7. 文博类(文物保护、文物勘探等);

  8. 卫生类(医疗、食品、空气检测、饮用水供水等);

  9. 机械类(农业机械、化工机械、机械设备检测等);

  10. 其他类(计量、经济、节能、安全、电气、档案、测绘、矿业、供热、机电、体育、电力等);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异地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审、鉴定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勘验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的;

4.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专业领城的发展状况,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 (略) 、市级行业专家 (略) 、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的专家,在我局备案后直接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2.在相关工作领城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经有关单位或者二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的,经我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3.如部分类别未颁发等级资质证书的,需有相关文件、佐证资料证明其资质;

4.如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专家范围、条件、要求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入库程序

(一)征集方式: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或行业推荐、行政审批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列入县行政审批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入库专家承诺书(可在附件1、附件2中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

(三)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入库:审定合格的拟补充入库专家,正式纳入中阳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五)申请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日前。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点: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运行监管股(402室),*@*63.com

(七)联系人:李晓燕 刘文娟

联系电话:0358-*

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经审定拟补充入库的专家,在中阳县政府网站、中阳县政务服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纳入专家库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xls

2.承诺书.doc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中审管字〔2023〕23号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行政审批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内专家在行政许可审查中的技术支持作用,切实提高我县项目审查审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于2020年11月面向社会征集了各类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建立了中阳县行政审批专家库。但目前专家库中部分专业类别的专家人数较少,无法充分满足项目评审需求。现面向社会补充征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1. 信息类(计算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网络技术、网络管理、网络工程、仪器管理、通信工程、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系统架构师、算法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等);

  2. 工程类(咨询、规划、建筑、市政、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路桥、造价、消防、人防等);

  3. 水利类(水资源、地下水、水环境、水文、水保、农水、水工等);

  4. 动物防疫类(畜牧、兽医、畜禽养殖、动物防疫等);

  5. 农业类(食用菌、生物工程、植物检疫、农艺、农技、农林、农田等);

  6. 地质类(地质构造、地质勘探等);

  7. 文博类(文物保护、文物勘探等);

  8. 卫生类(医疗、食品、空气检测、饮用水供水等);

  9. 机械类(农业机械、化工机械、机械设备检测等);

  10. 其他类(计量、经济、节能、安全、电气、档案、测绘、矿业、供热、机电、体育、电力等);

二、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胜任异地现场核查、检验、检测、检疫、评审、鉴定等工作;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在评审勘验工作中应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资质资格的;

4.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相关标准导则和技术规范。熟悉专业领城的发展状况,具有判别和把握重大管理战略、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 (略) 、市级行业专家 (略) 、市、县行政审批部门认定的专家,在我局备案后直接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2.在相关工作领城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行业情况,经有关单位或者二名以上专家书面推荐的,经我局审核确认后,纳入行政审批专家库;

3.如部分类别未颁发等级资质证书的,需有相关文件、佐证资料证明其资质;

4.如国家、省、市对行政审批专家范围、条件、要求等有新的政策依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符合专业业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行政审批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党纪、行政、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永久取消专家资格的;

4.在专业领域造成过恶劣影响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本单位或本行业规定不得作为专家的。

三、入库程序

(一)征集方式: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单位或行业推荐、行政审批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聘请各领域的专家,列入县行政审批专家库进行统一管理。

(二)申请入库的专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入库专家承诺书(可在附件1、附件2中下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专业资格职业证书复印件;

5.个人工作简历;

6.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纸质版、电子扫描版各一份。

(三)资格核实和审定:收到专家相关材料后,由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对专家入库资格进行审核。申报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申报人对所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入库:审定合格的拟补充入库专家,正式纳入中阳县行政审批专家库管理。

(五)申请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1日前。

(六)申请材料报送地点: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审批运行监管股(402室),*@*63.com

(七)联系人:李晓燕 刘文娟

联系电话:0358-*

补充征集行政审批专家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日。经审定拟补充入库的专家,在中阳县政府网站、中阳县政务服务网向社会进行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纳入专家库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申请表.xls

2.承诺书.doc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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