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甲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新甲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万吉村排英屯、更匠屯、晚伏屯,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新*乡万吉村排英、更匠、晚伏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小型农田水利三面光2.5公里,渠道0.8米,渠道高度0.8米,及涵洞等配套设施。
2、新*乡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供水工程:大荷村大岜屯购置1个抽水泵,1台30kva变压器,新建1间消毒间,1间机房;孟求村古求屯新建1座150立方米水池,更换2公里DN65水管线及变压器等用电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万吉村排英屯、更匠屯、晚伏屯,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新*乡万吉村排英、更匠、晚伏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小型农田水利三面光2.5公里,渠道0.8米,渠道高度0.8米,及涵洞等配套设施。
2、新*乡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供水工程:大荷村大岜屯购置1个抽水泵,1台30kva变压器,新建1间消毒间,1间机房;孟求村古求屯新建1座150立方米水池,更换2公里DN65水管线及变压器等用电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万吉村排英屯、更匠屯、晚伏屯,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新*乡万吉村排英、更匠、晚伏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小型农田水利三面光2.5公里,渠道0.8米,渠道高度0.8米,及涵洞等配套设施。
2、新*乡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供水工程:大荷村大岜屯购置1个抽水泵,1台30kva变压器,新建1间消毒间,1间机房;孟求村古求屯新建1座150立方米水池,更换2公里DN65水管线及变压器等用电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新*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建议书的函》(新政函〔2023〕3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全面提升群众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乡村,加快乡村振兴建设,同意新*乡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2302-*-04-01-*。
三、项目建设单位: (略) 新*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新*乡万吉村排英屯、更匠屯、晚伏屯,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
五、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新*乡万吉村排英、更匠、晚伏农田水利工程:新建小型农田水利三面光2.5公里,渠道0.8米,渠道高度0.8米,及涵洞等配套设施。
2、新*乡大荷村大岜屯、孟求村古求屯供水工程:大荷村大岜屯购置1个抽水泵,1台30kva变压器,新建1间消毒间,1间机房;孟求村古求屯新建1座150立方米水池,更换2公里DN65水管线及变压器等用电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8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补助项目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工期为9个月,建设期限为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
八、请据此批文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报我局审批。
九、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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