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验收公示
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4月19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海南中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联系电话:*王工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 (略) 桂林洋新校区内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 (略) 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局
四、项目概况:全厂日处理垃圾量设计最终规模为1500t/d,整个项目分二期建成,一期为1000t/d(已建成运营),二期为500t/d。本项目为二期,即处理规模为500t/d,年处理量为18.25万吨。项目服务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县(调楼镇、新盈镇、波莲镇、南宝镇、加来镇、和舍镇)、白沙县,同一期。二期项目在主厂房增加安装一台焚烧炉和一套汽轮机组以及少量设施,并新建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其他项目(如进厂道路、供水工程、接入系统、油罐区、初期雨水池、办公楼、宿舍等)均在一期项目中已建设完成。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锅炉系统及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电气厂用电系统、热控自动化系统以及公用系统的接口等和渗滤液处理站的扩建。
2021年 (略) 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海南 (略) 编制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2月1日以(琼环函[2021]337号)文通过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29日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也同时投入试运行。(运营单位为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
2022年9月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委托海南中 (略) 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和要求,以及《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制定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于2022年10月11日~14日、2022年11月17日~18日、2023年2月15日~16日、3月28~29日进行现场环保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编写此验收监测报告。
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由建设单位、评审专家以及编制单位等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讨论后一致通过验收。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收报告4.19.pdf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3年4月19日将项目验收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海南中 (略)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联系电话:*王工
通讯地址: (略) 美兰区 (略) 桂林洋新校区内
一、项目名称: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 (略) 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三、建设单位: (略) 环境卫生管理局
四、项目概况:全厂日处理垃圾量设计最终规模为1500t/d,整个项目分二期建成,一期为1000t/d(已建成运营),二期为500t/d。本项目为二期,即处理规模为500t/d,年处理量为18.25万吨。项目服务 (略) 、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县(调楼镇、新盈镇、波莲镇、南宝镇、加来镇、和舍镇)、白沙县,同一期。二期项目在主厂房增加安装一台焚烧炉和一套汽轮机组以及少量设施,并新建渗滤液处理站;(二期)其他项目(如进厂道路、供水工程、接入系统、油罐区、初期雨水池、办公楼、宿舍等)均在一期项目中已建设完成。二期建设内容主要为:锅炉系统及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电气厂用电系统、热控自动化系统以及公用系统的接口等和渗滤液处理站的扩建。
2021年 (略) 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海南 (略) 编制了《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略) 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12月1日以(琼环函[2021]337号)文通过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项目于2021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29日完成建设投入试生产,其配套的环保设施也同时投入试运行。(运营单位为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
2022年9月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委托海南中 (略) 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项目负责人进行现场勘察,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规定和要求,以及《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制定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方案,于2022年10月11日~14日、2022年11月17日~18日、2023年2月15日~16日、3月28~29日进行现场环保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编写此验收监测报告。
光大环保能源(儋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组织召开验收评审会,由建设单位、评审专家以及编制单位等组成的验收小组经讨论后一致通过验收。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那大镇光大环保大道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验收报告4.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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